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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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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注:重庆汇邦旅业有限公司股东张一卓、张淇媛、张晧博为股东张松山的子女,张一卓已将其持有的汇邦旅业的股权委托张松山先生管理,张淇媛、张晧博的共同监护人赵丹琳女士(张松山先生之配偶)已同意将张淇媛、张晧博所持有的汇邦旅业的股权委托张松山先生管理。张松山先生通过直接持有和受托管理汇邦旅业的股权合计51.82%,为汇邦旅业的实际控制人。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实现营业收入486,668.8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0,166.56万元,同比增长9.0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2,918.36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650.25万元,同比增幅41.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完成扣非后净利润41,668.68万元,比2013年增加11,912.66万元,同比增长40.03%。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各事业部经营状况良好,收入稳步增长。同时,报告期新增加合并单位山东福尔、山东凯盛且经营状况良好,因此导致了报告期收入及净利润的增长。

 报告期农化事业部实现营业收入37.80亿元,医药事业部实现营业收入7.61亿元,原料药事业部实现营业收入2.67亿元,新纳入合并范围内公司山东福尔和山东凯盛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59亿元、1.96亿元。在实现利润方面,农化事业部、医药事业部、原料药事业部分别实现净利润2.73亿元、1.44亿元、4,999万元、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山东福尔、山东凯盛分别实现净利润6,865万元、4,69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其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2.95亿元、1.31亿元、2,561万元、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山东福尔、山东凯盛分别实现净利润6,856万元、4,682万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上述其他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将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对报表项目列示进行了重分类,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①上述追溯调整对2013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②上述追溯调整对201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和2012年末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和2012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取得全资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报告期合并该公司期末资产负债表,合并该公司2014年4-12月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取得全资子公司山东福尔有限公司,报告期合并该公司的期末资产负债表,合并该公司2014年4-12月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取得重庆天极旅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合并该公司的期末资产负债表,合并该公司2014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颖泰 公告编号:2015015

 债券代码:112208 债券简称:14华邦01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15年4月8日上午通过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山东省龙口市东海工业园龙口东海月亮湾酒店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松山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14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财务报表追溯调整专项说明》。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9,183,616.8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6,981,017.26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698,101.73元, 2014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8,774,980.28元。

 鉴于2014年度公司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各位股东,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转增金额不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本次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须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5.04条、5.25条、6.03条以及7.03条做如下修改: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条、七条以及第八条(十)款作如下修改:

 ■

 本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方能生效。

 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规范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订《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

 十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颖泰 公告编号:2015016

 债券代码:112208 债券简称:14华邦01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7日发出,2015年4月8日上午通过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山东省龙口市东海工业园龙口东海月亮湾酒店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罗大林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14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的议案》。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4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议案》。

 经过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核后,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鉴于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和对公司的日常监督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5年4月9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十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5.04条、5.25条、6.03条以及7.03条进行修改。

 特此公告。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颖泰 公告编号:2015017

 债券代码:112208 债券简称:14华邦01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8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5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4日15:00至2015年5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中,议案7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其余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4、7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0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5月4日(含4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04,投票简称为“华邦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申报价格如下: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4日15:00时至2015年5月5日15:00时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志

 电话:023-67886985 传真:023-67886986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邮编:401121

 2、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其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

 注:1、股东请在选项方框中打“√”;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票。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颖泰 公告编号:2015018

 债券代码:112208 债券简称:14华邦01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8日上午通过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本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总计为66.2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打包贷款、应收账款保理、进出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止。

 二、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邦制药”)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法定代表人:吕立明

 注册资本:45,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限本企业自产药品)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凝胶剂、溶液剂(外用)、喷雾剂(含激素类)、冻干粉针剂(含激素类)、软胶囊(胶丸)剂(含抗肿瘤药、含激素类)、口服溶液剂、片剂(含抗肿瘤药)、硬胶囊剂(含抗肿瘤药)、干混悬剂、颗粒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大容量注射剂。(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精细化工、生物化学、试剂产品开发及自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药品研究,医药技术开发、推广及转让,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香精、分析仪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日用百货、普通机械、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华邦制药总资产为 704,643,290.35 元,总负债 175,107,946.67 元,净资产 529,535,343.68 元,资产负债率 24.85%,净利润 71,847,072.96 元。

 截止 2014年 12 月 31 日,华邦制药总资产为824,347,657.97元,总负债296,697,205.25元,净资产527,650,452.72元,资产负债率35.99%,净利润91,040,873.56元。

 2、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颖泰”)

 公司名称: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路66号D-1号楼

 法定代表人:李生学

 注册资本:6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北京颖泰总资产为2,341,586,649.77元,总负债1,117,255,010.03元,净资产1,224,331,639.74元,资产负债率47.71%,净利润129,313,208.84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北京颖泰总资产为4,245,222,937.97元,总负债2,798,029,074.51元,净资产1,447,193,863.46元,资产负债率65.91%,净利润249,109,736.79元。

 3、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颖泰”)

 公司名称: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纬九路9号

 法定代表人:王满

 注册资本:2,46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年产:甲氧基丙酮2000吨,97%二氯丙烯胺2000吨、95%解毒喹200吨、95%肟草安100吨(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凭有效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经营),6-甲基-2-乙基-N(2-甲氧基-1-甲基乙基)苯胺、二氯乙酰基甲基二氢苯并噁嗪;年产:85%乳氟禾草灵原药300吨(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有效期至2016年06月10日;97%异丙甲草胺原药、98%吡唑草胺原药、98.5%双甲脒原药、97%乙氧氟草醚原药(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有效期至2016年7月21日);生产:乙草胺原药(≧93.0%)、戊唑醇原药(≧96.0%);生产:8%二氯吡啶酸、烯草酮可分散油悬浮剂(复配)(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6月24日);销售本公司生产的农药产品。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颖泰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颖泰持有上虞颖泰100%的股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上虞颖泰总资产为979,913,907.82元,总负债363,405,022.46元,净资产616,508,885.36元,资产负债率37.09%,净利润89,424,452.72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上虞颖泰总资产为1,246,373,632.85元,总负债649,384,281.20元,净资产596,989,351.65元,资产负债率52.10%%,净利润84,520,556.85元。

 4、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杭州庆丰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颖泰”)

 公司名称: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777号

 法定代表人:陈伯阳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甲草胺、乙草胺、丙草胺、丁草胺、异丙甲草胺、异丙草胺、杀菌剂咪酰胺原药(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一般经营:生产:中间体表面活性剂(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包装材料钙塑箱板,PE包装瓶、复配和包装产品(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颖泰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颖泰持有杭州颖泰100%的股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杭州颖泰总资产为569,548,691.81元,总负债535,753,403.56元,净资产33,795,288.25元,资产负债率94.07%,净利润-22,473,567.80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杭州颖泰总资产为679,453,872.45元,总负债643,382,761.02元,净资产36,071,111.43元,资产负债率94.69%%,净利润6,471,221.03元。

 5、盐城南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南方”)

 公司名称:盐城南方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响水县陈家港镇沙荡村(陈港化工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荆大雄

 注册资本:1,124.00万美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氯氟氰菊脂(三氯氟氰菊酯)、联苯菊酯、氯甲基吡啶、2,6-二异丙基苯碳二亚胺及其中间产品(磷酸、2,6-二异丙基苯基异氰酸脂)、副产品(盐酸、磷酸氢二钠)制造。无水氢化钙生产项目的筹建(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无。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颖泰控股子公司,北京颖泰持有其65%的股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盐城南方总资产为446,584,076.89元,总负债326,427,682.73元,净资产120,156,394.16元,资产负债率73.09%,净利润8,339,156.34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盐城南方总资产为600,699,153.84元,总负债455,068,219.05元,净资产145,630,934.79元,资产负债率75.76%,净利润25,474,540.63元。

 6、河北万全宏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全宏宇”)

 公司名称:河北万全宏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万全县郭磊庄镇

 法定代表人:林吉柏

 注册资本:3,35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98%苯嗪草酮原药、烯草酮原药、烯草酮乳油(加工)的生产(按其许可文件核定的有效期及产品规格生产)、销售、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农药化学成分检测服务、农药相关产品技术研究和试验服务,农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出口、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许可经营项目,须取得许可并经登记机关登记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颖泰全资子公司,北京颖泰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万全宏宇总资产为221,786,823.67元,总负债24,478,018.20元,净资产197,308,805.47元,资产负债率11.04%,净利润41,665,728.49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万全宏宇总资产为200,706,373.40元,总负债24,640,385.11元,净资产176,065,988.29元,资产负债率12.28%,净利润15,588,273.32元。

 7、河北万全力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全力华”)

 公司名称:河北万全力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万全县孔家庄镇

 法定代表人:林吉柏

 注册资本:1,2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95%氯氟吡氧乙酸异辛脂原药、200克/升氯氟吡氧乙酸乳油、95%二氧吡啶酸原药、300克/升二氧吡啶酸水剂、99%三氯吡氧乙酸原药、95%氨氯吡啶酸原药、240克/升氨氯吡啶酸水剂的生产(按其许可文件核定的有效期限展开经营活动)、销售、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器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农药化学成分检测服务、农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出口、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许可经营项目,须取得许可并经登记机关登记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颖泰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颖泰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万全力华总资产为142,140,578.58元,总负债87,895,480.43元,净资产54,245,098.15元,资产负债率61.84%,净利润5,999,636.19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万全力华总资产为154,758,658.76元,总负债121,206,034.22元,净资产33,552,624.54元,资产负债率78.32%,净利润13,960,619.98元。

 8、北京颖泰嘉和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颖泰分析”)

 公司名称:北京颖泰嘉和分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1楼4层

 法定代表人:周南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颖泰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颖泰和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颖泰分析总资产为22,735,254.92元,总负债1,161,373.34元,净资产21,573,881.58元,资产负债率5.11%元,净利润5,999,636.19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颖泰分析总资产为15,308,594.03元,总负债1,238,659.08元,净资产14,069,934.95元,资产负债率8.09%,净利润7,412,546.80元。

 9、绩溪县庆丰天鹰生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丰天鹰”)

 公司名称:绩溪县庆丰天鹰生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绩溪县华红路1号

 法定代表人:郑更生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制、生产、经营农药、生物肥料及生物工程相关产品、化工产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的从其规定);化工技术咨询。

 主要产品为解草啶、菊酯原油、菊酯乳油等原料产品及奥绿一号、庆丰和喜、20%氰戊.氧乐果等农药产品。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颖泰的全资子公司杭州颖泰的控股子公司,杭州颖泰持有其72.5032%的股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庆丰天鹰总资产为82,825,106.55元,总负债44,661,416.35元,净资产38,163,690.20元,资产负债率53.92%,净利润元-1,803,549.62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庆丰天鹰总资产为95,511,628.98元,总负债62,465,864.47元,净资产33,045,764.51元,资产负债率65.4%,净利润元-4,758,977.82元。

 10、杭州庆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进出口”)

 公司名称:杭州庆丰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机场路106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王满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批发:危险化学品(许可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仓储地无,有效期至2016年01月04日)

 一般经营: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非危险类化工原料(除易制毒品)。(上述经营范围不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颖泰的全资子公司杭州颖泰的控股子公司,杭州颖泰持有其67%的股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杭州进出口总资产为19,469,803.40元,总负债13,130,050.51元,净资产6,339,752.89元,资产负债率67.44%,净利润1,239,323.88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杭州进出口总资产为46,729,439.37元,总负债39,545,683.62元,净资产7,183,755.75元,资产负债率84.63%,净利润1,959,394.35元。

 11、山东福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福尔”)

 公司名称:山东福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徐福镇儒林庄村

 法定代表人:苗海峰

 注册资本:22,6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化工中间体加工、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除外;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13年 12 月 31 日,山东福尔总资产为917,669,597.60元,总负债482,867,772.63元,净资产434,801,824.97元,资产负债率52.62%,净利润71,705,722.84元。

 截止 2014年 12 月 31 日,山东福尔总资产为1,237,308,812.30元,总负债531,761,766.43元,净资产705,547,045.87元,资产负债率42.98%,净利润68,657,833.07元。

 12、山东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新材”)

 公司名称:山东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张博公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王加荣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氯化亚砜、盐酸、二氧化硫、间苯二甲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芳醚酮、5’-腺甘酸、5’-胞甘酸、5’-腺甘酸单钠、5’-腺甘酸二钠、5’-胞甘酸二钠、5’-尿甘酸二钠、5’-鸟甘酸二钠的生产和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凯盛新材总资产为249,741,979.62 元,总负债60,903,216.85 元,净资产188,838,762.77 元,资产负债率24.39%,净利润39,876,710.50 元。

 截止2014年12月31 日,凯盛新材总资产为388,713,445.54元,总负债43,171,734.53元,净资产345,541,711.01元,资产负债率11.11%,净利润46,953,104.93 元。

 13、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江药业”)

 公司名称: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

 法定代表人:王政军

 注册资本:13,9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原料药、生物及植物提取物、医药及化工原料、中间体产品的研制、生产、菹售;来料加工及进出口贸易;工程安装及商贸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85%的股权。

 截止 2013年 12 月 31 日,汉江药业总资产555,898,552.49元,总负债178,564,682.94元,净资产377,333,869.55元,资产负债率32.12%,净利润14,858,155.05元。

 截止 2014年 12 月 31 日,汉江药业总资产为574,100,021.42元,总负债162,582,150.92元,净资产411,517,870.50元,资产负债率28.32%,净利润51,388,400.95元。

 14、陕西东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裕生物”)

 公司名称:陕西东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沙河镇枣园村

 法定代表人:王政军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物资源科研开发、植物提取(许可经营项目除外);茶叶种植、生产、加工;养殖业、及农副产品的综合开发;进出口贸易;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会议组织与承办;茶艺培训(限企业内部员工培训)。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汉江药业的控股子公司,汉江药业持有其52%的股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东裕生物总资产为72,407,250.46元,总负债30,543,710.94元,净资产41,863,539.52元,资产负债率42%,净利润13,429.14元。

 截止 2014年 12 月 31 日,东裕生物总资产为77,472,840.01元,总负债36,347,088.50元,净资产41,125,751.51元,资产负债率46.92%,净利润-737,788.01元。

 三、授信明细及额度

 ■

 四、担保方式

 本年度银行授信融资拟采用信用、资产抵押、保证担保等担保方式。公司可以为各控股子公司担保,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担保,具体由管理层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担保手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为55,695 万元,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子公司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颖泰”)于2012年6月21日与浙江宏达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宏达”)签订协议,上虞颖泰为浙江宏达提供总金额为1200万的综合授信担保,期限至2015年6月21日止。报告期内,浙江宏达在该担保项下向银行的贷款已于2014年10月23日归还,上虞颖泰的担保义务实质解除。

 以上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的4.1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0.20%,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根据本年度公司经营规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总额度不超过66.23亿元人民币,各公司2014年度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拟提供的保证方式风险极小。董事会同意本年度授信融资总额不超过 66.23亿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201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总计为66.23亿元人民币,目的是为了满足各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各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本年度授信融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6.23亿元的授信融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行为的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作为华邦颖泰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就上述对外担保的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系正常业务发展需要。

 2、华邦颖泰上述对外担保行为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及时通知了保荐人,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的相关规定。西南证券同意2015年度公司可以为各控股子公司担保,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担保,具体由管理层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担保手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颖泰 公告编号:2015019

 债券代码:112208 债券简称:14华邦01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8日上午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65,573,770股,发行价格为14.0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1,999.999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473.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526.299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四个项目,即“外部制剂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21,221万元,“新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30,000万元,“年产600吨嘧菌酯、900吨磺草酮/硝磺草酮和3,500吨农药制剂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28,000万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9,305.29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3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 “新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已经使用募集资金9,797.27 万元,“年产600吨嘧菌酯、900吨磺草酮/硝磺草酮和3,500吨农药制剂项目”已经使用募集资金18,682.81万元,两个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480.08万元。另两个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于2013年2月16日将该项目募集资金9,305.2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外部制剂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变更用途收购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24,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5年3月25日前全部归还,如下表:

 ■

 截至2015年3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专户余额如下:

 ■

 公司在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未使用补充的流动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以及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5年4月9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535万元。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果因项目建设需要提前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总经理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5年4月9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5年4月9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1、华邦颖泰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相关议案前,已全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公司在

 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

 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2、华邦颖泰本次拟使用1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1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5年4月9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果因项目建设需要提前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总经理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因此,华邦颖泰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华邦颖泰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及时通知了保荐人,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相关规定因此华邦颖泰符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综上所述,西南证券同意华邦颖泰本次拟使用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65,573,770股,每股发行价格14.03元,募集资金总额919,999,993.00元,扣除发行费用34,737,000.00元(其中,保荐费用2,760,000.00元,承销费用29,977,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2,0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885,262,993.00元。上述资金由各投资者于2013年1月28日之前缴足,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29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13]06号验资报告。

 2.201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13年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向于俊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54号))核准,公司向重庆汇邦旅业有限公司非公司发行股票24,751,861股,每股发行价格16.12元,募集资金总额398,999,999.32 元。上述资金由各投资者于2014年5月13日之前缴足,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14)25 号验资报告。

 3.2014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07号)核准,公司获准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公司于2014年6月发行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9,000,000.00元后,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7日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791,000,000.00划入公司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两江新区支行开设的5101010120010005101专用账号内。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14)3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对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实际转入公司的募集资金887,262,993.00元包含应支付的其他各项发行费用2,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5,262,993.00元。

 [注2]: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7,598,400.00元,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出具川华信专(2013)041 号《关于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户存放情况如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 201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对201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募集资金到账前,募投项目实施单位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山东福尔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22,328,820.01,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出具“川华信专(2014)307号”《关于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和“川华信专(2014)308号”《关于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福尔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201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所募集资金的专户存放情况如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不包含转入通知存款的募集资金4,000,000.00元。

 3. 2014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4年6月公司公开发行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净额791,000,000.00元,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置换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公司已全部按计划使用。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两江新区支行开设的5101010120010005101专用账号期末余额51,136.15元,系该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结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3年2月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013年2月2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01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014年6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用募集资金向福尔有限和凯盛新材进行增资,共计增资人民币 20,377.92 万元。其中对福尔有限增资 13,026.59 万元,增加福尔有限 13,000 万元注册资本,其余 26.59 万元计入福尔有限的资本公积; 对凯盛新材增资 7,351.33 万元, 增加凯盛新材 5,000万元注册资本,其余 2,351.33 万元计入凯盛新材的资本公积。2014年7月21日,公司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尔有限、凯盛新材、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3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外用制剂技术改造项目”,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募集资金 21,221 万元中的 15,000 万元变更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邦制药”)增资,由其用于收购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欣药业”)100%股权。剩余 6,221 万元及该项目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所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3年7月5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批准该议案,其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细如下:

 ■

 报告期内,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39,5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3年3月5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果因项目建设需要提前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总经理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4年3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4,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4年3月25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使用2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470万元。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果因项目建设需要提前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总经理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事项业经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并出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

 附件2 201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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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2014年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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