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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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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临)2015—01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整合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8日,北方稀土与包头市达茂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茂稀土”)分别签署了关于转让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达茂稀土”)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关于转让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签署了《合作协议》,与新达茂稀土签署了《合作协议》。以上4份协议,是北方稀土与鸿达兴业2014年10月13日签署《稀土产业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北方稀土2014年10月14日发布的《关于与鸿达兴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后,根据近期达茂稀土以自身资产独资出资成立新达茂稀土并将达茂稀土原有的业务和资质转移至新达茂稀土等实际情况,对相关合作内容的进一步约定。

 4月8日签署的协议约定的交易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方

 达茂稀土成立于1999年11月18日。注册号150223000000776。法定代表人:王彪。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稀土工业园区。注册资本为4,930万元。经营范围:稀土精粉、碳酸稀土、稀土分离产品的生产、铁精粉的销售。

 鸿达兴业为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02)。注册资本:86,226.3981万元。法定代表人:周奕丰。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新达茂稀土成立于2015年1月15日,为达茂稀土全资子公司。新达茂稀土注册号为150200000028323。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彪。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红格塔拉种养场(达茂稀土工业园区)。经营范围:稀土精粉、碳酸稀土、稀土分离产品的生产、销售,铁精粉的销售。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323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2月28日,新达茂稀土的净资产评估值为7,877.10万元。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达茂稀土与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等15家法人主体共同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本总额为18,600万元,其中,达茂稀土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0.4%。

 三、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4月8日签署的各项《协议》,北方稀土将以原料供应、准入、市场及1元为对价,受让达茂稀土持有的新达茂稀土20%股权。北方稀土将以1元为对价,受让达茂稀土持有的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4%的股权。鸿达兴业受让达茂稀土持有的新达茂稀土80%股权,与北方稀土以新达茂稀土为平台和基础推进合作。北方稀土与新达茂稀土将开展2014年10月13日北方稀土与鸿达兴业签署的《稀土产业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的相关业务合作。

 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新达茂稀土设股东会,由北方稀土与鸿达兴业双方组成,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新达茂稀土设董事会,由鸿达兴业推荐2名、北方稀土推荐1名董事组成。新达茂稀土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鸿达兴业推荐2名、北方稀土推荐1名。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协议实施后,北方稀土对内蒙古地区稀土企业的整合进一步推进。协议的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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