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5-038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30日(星期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日15:00至2015年4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5年3月30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芒关松白路茂硕科技园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2、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说明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1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1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按《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议案5-10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 年3月31日 8:3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芒关松白路茂硕科技园董秘办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15年3月31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芒关松白路茂硕科技园董秘办。(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055 传真:0755-2765988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660
2、投票简称:“茂硕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元) |
总表决 | 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00 |
议案1 | 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00 |
议案2 | 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议案3 | 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
议案4 | 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
议案5 | 审议《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5.00 |
议案6 | 审议《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6.00 |
议案7 | 审议《关于公司审议<201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0 |
议案8 | 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8.00 |
议案9 |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
议案10 |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10.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二: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 年4月2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10项议案,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方吉槟
联系电话:0755-27659888
联系传真:0755-27659888
联系邮箱:jibin.fang@mosopower.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芒关松白路茂硕科技园董秘办
邮政编码:518055
2、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表决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
2、《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3、《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4、《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
6、《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 |
7、《关于公司审议<201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8、《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
9、《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10、《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五年___月___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5-040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茂硕电源”)2014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工作已经完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方笑求、蓝顺明作出了包括锁定期、盈利预测补偿等方面的承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宗佩民、曹国熊作出了包括锁定期、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等方面的承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永德先生作出了包括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等方面的承诺。上述承诺已被《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引用,上述各方对在重组报告书中引用的相关承诺内容无异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述各方将严格履行公司本次交易过程中所作出的以下各项承诺:
一、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方笑求、蓝顺明已经分别出具《关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承诺其将及时向公司提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配套融资认购方宗佩民、曹国熊已经分别出具《关于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函》,承诺其将及时向公司提供本次认购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认购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二、关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
方笑求、蓝顺明已经分别出具《关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其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①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②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③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④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承诺其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配套融资认购方宗佩民、曹国熊已经分别出具《关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其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①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②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③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④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承诺其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方笑求、蓝顺明已经分别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方笑求承诺其本次认购茂硕电源的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蓝顺明承诺其本次认购茂硕电源的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15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同时,为保证盈利预测业绩补偿的可行性,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15个月后,蓝顺明本次认购的茂硕电源股份按以下比例分批解锁:①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15个月后解锁25%;②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解锁25%;③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解锁50%。前述锁定期届满
(下转A4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