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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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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是能源企业和传统制造业承受巨大压力的一年,企业升级转型成为市场热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层出不穷。一年来,本公司两大传统产业顶住了市场变化的压力,摩托车产业实现收益持续增长,煤炭产业面对价格下行向管理要效益,降本减耗、提升煤质,抓收益目标,新矿井建设进入到试产阶段。全公司群策群力,实现了经营业务的平稳增长。新产业投资取得阶段性进展,航空制造在年内完成了北京工厂建设并开始进行产品试制,游艇产业以销售为突破口,参加了多地的展览会,并签署了首艘70英尺游艇的销售协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4.66亿元,同比增长33.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84亿元,同比增加18.59%;全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营业收入为9.52亿元,同比减少7.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29.20万元,同比减少27.07%。2014年度公司实现每股收益0.0976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收盘,公司总市值41.6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7.85%。收益下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煤炭售价下降及能源科技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

 2014年我国摩托车产销规模进一步下滑,再创2007年以来新低。新大洲本田以产品和网络为突破口,通过内部联动商品策划及销售施策,提升效率、降低成本,使产品继续保持了较强的竞争力。全年生产摩托车89.42万辆,销售摩托车91.65万辆。其中国内销售50.81万辆,外销40.84万辆,内外销均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实现营业收入53.97亿元,同比下降2.65%;净利润1.86亿元,同比增长28.42%。收益的增长来源于公司内销结构的改善、营业成本削减及汇兑收益增加等因素的影响。

 2014年煤炭价格仍处于下行通道,煤炭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全国煤炭产量自2000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行业以产能过剩、需求疲弱、进口煤冲击、价格持续低迷为突出特征。在恶劣的行业环境下,五九集团足额完成了全年销售任务,但由于煤炭平均价格大幅下滑,导致2014年净利润同比减少55.87%。全年生产原煤312.64万吨,与上年度基本持平;销售原煤307.69万吨,较上年度增长3.45%。在项目建设方面,新胜利煤矿完成投资7.48亿元,预计2015年6月份进入联合试运转阶段,2015年第四季度项目验收通过后进入正式生产阶段。白音查干煤矿完成投资2.72亿元,工程进度完成61%。

 作为公司煤炭产业资源配置配套项目,能源科技公司褐煤提质项目于2014年5月完成冷态联合试车,至目前,电器设备安装完成96%,集控系统安装完成98%,但由于焦油储罐以及通风除尘系统需要补充完善设计,预计2015年8月完工。能源科技公司的电石法PVC项目,考虑项目前景,拟将已建成的电石工程整体资产打包对外转让,现正在洽谈推进当中。

 2014年新大洲物流强化盈利体制建立,进行了专线业务调整,撤消了毛利率偏低的上海到北京、广州的专线业务,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547.32万元,同比下降15.09%。实现净利润1,326.93万元,同比增长10.89%,向本公司贡献净利润1,061.55万元。天津电动车公司本年度完成电动车产销量分别为6.83万辆和7.01万辆,较上年度增长80.49%和43.74%。实现营业收入11,056.75万元,同比增长79.97%。因人工、材料成本上涨,销售施策费用增加,亏损268万元。因年内引入合作者,本公司持有天津电动车公司股权比例下降至51%,本公司确认亏损136.68万元,同比减亏78.50%。

 新产业中,中航新大洲新厂房于2014年6月末建成。去年采购设备14台,并签订了25个零部件的加工合同,已开始试制两种零部件。游艇业务中,参股的意大利SANLORENZO S.P.A.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3,002.25万元,本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调整后确认投资收益449.25万元。年内公司引进圣劳伦佐96英尺游艇一艘,作为展示艇参加了三亚、大连、厦门、珠海、香港等地游艇展会。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2014年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企业会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本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的影响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度与201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见下表:

 ■

 说明: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月14日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海南圣帝诺游艇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故本报告期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本公司于2014年1月14日投资设立了控股子公司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新设公司投资总额1,000万欧元,注册资本为500万欧元,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出资375万欧元,持股占比75%,SANLORENZO S.P.A.出资125万欧元,持股占比25%。故本报告期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2日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无锡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故本报告期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51%。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圣劳伦佐(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3日注册了三亚圣劳伦佐游艇销售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于2014年8月7日收到资本金,故本报告期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80%。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对其持股70%的北京新大洲储运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手续,因此本报告期内将其减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5-00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王树军独立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孟兆胜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赵序宏董事长主持,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业务工作总结和2015年事业计划的报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7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4年度新大洲控股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6,722,085.1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672,208.51元后,加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547,613,590.62 元,合计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1,663,467.25元。由于2014年度中期公司进行了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24,421,920.00元,2014年度末剩余未分配利润为637,241,547.25元。

 考虑目前公司煤炭产业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较大,且公司新进入的游艇及航空零部件制造产业等投资项目尚处于培育期,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情况,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本次不进行分红派息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年末可供分配利润637,241,547.25元结转下年度。

 上述预案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定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有关本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摘要同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逐项投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有关详细内容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1、表决结果

 (1)董事会同意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与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赵序宏先生、杜树良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5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通过本事项。

 (2)董事会同意上海新大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赵序宏先生、杜树良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5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通过本事项。

 (3)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赵序宏先生、杜树良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5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通过本事项。

 (4)董事会同意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杜树良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6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通过本事项。

 (5)董事会同意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与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杜树良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6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通过本事项。

 (6)董事会同意Sanlorenzo China Holding Company Limited与Sanlorenzo S.p.A.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赵序宏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6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通过本事项。

 (7)董事会同意海南圣帝诺游艇会有限公司与Sanlorenzo S.p.A.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赵序宏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6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通过本事项。

 (8)董事会同意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与Sanlorenzo S.p.A.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赵序宏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6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通过本事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并发表如下意见:

 (1)有关201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201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七)会议以7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石项目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对合营企业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石项目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八)会议以7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有关本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7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关本报告具体内容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独立董事意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十)会议以7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原则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通过并批准其2015年度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52万元,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工作原因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公司审计业务中体现了较高的专业水平,圆满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其为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认为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人民币52万元(不含差旅费)是合理的。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2015~2017年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关本规划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的报告》。(有关本计划具体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董事会同意将下列报告和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时间事宜另行确定。提交股东大会议题包括: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

 8.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2015~2017年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5-00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4年度业务总结和2015年事业计划的报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会议以3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对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2015~2017年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15~2017年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将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七)会议经逐项投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

 1、监事会同意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与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联监事赵蕾女士回避表决,其他监事以2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通过本事项。

 2、监事会同意上海新大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联监事赵蕾女士回避表决,其他监事以2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通过本事项。

 3、监事会同意本公司与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联监事赵蕾女士回避表决,其他监事以2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通过本事项。

 4、监事会同意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通过本事项。

 5、监事会同意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与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通过本事项。

 6、监事会同意Sanlorenzo China Holding Company Limited与Sanlorenzo S.p.A.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联监事赵蕾女士回避表决,其他监事以2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通过本事项。

 7、监事会同意海南圣帝诺游艇会有限公司与Sanlorenzo S.p.A.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联监事赵蕾女士回避表决,其他监事以2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通过本事项。

 8、监事会同意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与Sanlorenzo S.p.A.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联监事赵蕾女士回避表决,其他监事以2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通过本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正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八)会议以3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石项目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14年12月31日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石项目资产价值。我们对此议案无异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十)会议以3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展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比较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十二)监事会决定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5-010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合营企业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物流”)承担本公司合营公司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本田”)部分摩托车整车及部品运输及仓储服务。2014年度该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预计情况如下:

 ■

 2014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基本相符。

 2)本公司三级子公司上海新大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物业”)向新大洲本田提供物业服务,并收取一定的物业管理费。2014年度该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预计情况如下:

 ■

 2014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基本相符。

 3)本公司作为主要股东向新大洲本田派驻一定数量的高级管理人员,向新大洲本田收取驻在员经费。2014年度该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预计情况如下:

 ■

 2014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基本相符。

 2、本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合营企业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科技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能源科技公司因使用锅炉及员工取暖的需要,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购买少量煤炭,并由本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物流”)进行运输。2014年度该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预计情况如下:

 ■

 2014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基本相符。

 3、本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参股企业Sanlorenzo S.p.A.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公司四级控股子公司圣劳伦佐(中国)控股有限公司(Sanlorenzo China Holdi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圣劳伦佐中国”)、本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海南圣帝诺游艇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帝诺游艇会”)、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游艇”)向 Sanlorenzo S.p.A.(以下简称“SL”)采购游艇、技术资料及接受劳务。2014年度该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预计情况如下:

 ■

 2014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较大的原因是由于游艇建造周期进度及预计销售的差异所致。

 (二)关联关系说明

 1、本公司与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各持新大洲本田50%的股权。新大洲物流为本公司持股80%的子公司,新大洲物业为本公司持股100%的三级子公司。本公司董事长赵序宏先生同时担任新大洲本田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杜树良先生同时担任新大洲本田董事、本公司副总裁杜岩先生同时担任新大洲本田董事兼首席副总经理,及本公司监事赵蕾女士同时担任新大洲本田副总经理。因此,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新大洲本田发生的业务均构成关联交易。

 2、本公司与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持能源科技公司50%的股权。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杜树良先生同时担任能源科技公司董事、副总裁何妮女士同时担任能源科技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因此,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能源科技公司发生的业务均构成关联交易。

 3、圣劳伦佐中国是本公司控股80%的下属子公司、圣帝诺游艇会是本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海南游艇是本公司控股75%的子公司,SL为本公司持股22.99%的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长赵序宏先生同时担任SL董事。因此,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SL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2015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序宏先生和杜树良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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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审阅了上述交易的有关资料,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1)有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协议的签订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3、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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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赵序宏

 注册地: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嘉松中路188号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嘉松中路188号

 注册资本:12,946.5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助动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及零部件并提供售后服务、研究开发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助动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有关的技术并提供研究成果。根据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委托向零部件厂商提供的、与“HONDA”品牌的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的生产机修理用的零部件的质量维持及采购有关的技术咨询及相关附带服务。进口、批发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或者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生产的“CBR300R”、“CBR300RA”摩托车及其零部件,并提供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0%股权;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持有40%股权,其全资子公司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合计持有50%股权。

 新大洲本田成立于2001年9月,是由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主要从事摩托车及其发动机的生产和销售业务。近三年新大洲本田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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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淮海村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嘉松中路3728号

 法定代表人:侯艳红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仓储,国际货运代理,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0%、邓道平14%、侯艳红6%

 新大洲物流成立于2003年11月,是由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专业化物流企业。该公司是在原新大洲本田运输部门的基础上剥离出来成立的公司,其成立后一直承担新大洲本田的部分物流业务。主要提供仓储、运输、配送、车辆检测维修、物流设计与实施方案等专业化服务。近三年新大洲物流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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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海新大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嘉松中路189号第101-104号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嘉松中路189号第101-104号

 法定代表人:金将军

 注册资本:6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室内保洁、绿化工程、管道疏通、销售建筑装潢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新大洲物业成立于2002年4月,是由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的专业化物业企业。该公司主要是为住宅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以及为新大洲本田工厂提供绿化、保洁及生活区维修等管理服务。近三年新大洲物业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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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是牙克石市汇流河电厂南侧

 主要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是牙克石市汇流河电厂南侧

 法定代表人:王士业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石、聚氯乙烯、烧碱、液氯的研究、生产及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主要股东: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0%、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

 能源科技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现为由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受政府产业政策的影响,该公司电石项目持续停产整修,目前在建项目是年100 万吨低阶煤热解提取煤焦油项目(褐煤提质项目)。近三年能源科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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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煤田镇矿区路

 主要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煤田镇矿区路

 法定代表人:孙彦峰

 注册资本:72,870.5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煤炭生产、销售。机械修理、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未取得许可项目不得经营)、建材、机电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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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九集团始建于1957年,2006年由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组,2012年与枣矿集团重组。五九集团主要从事煤炭生产及销售。近三年五九集团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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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牙克石市免渡河矿区东南侧

 主要办公地点:牙克石市免渡河矿区东南侧

 法定代表人:杜树良

 注册资本: 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仓储、货物运输;物流设计与实施方案;普通货物装卸,综合货运、物流、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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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主要从事仓储、货物运输等业务。近三年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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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Sanlorenzo S.p.A.

 企业性质:根据意大利法律组建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Via Armezzone,3-19031 Ameglia(SP)意大利

 主要办公地点:Via Armezzone,3-19031 Ameglia(SP)意大利

 法定代表人:Massimo Perotti先生

 注册资本:15,503,386欧元。

 主营业务:设计、制造并销售用玻璃纤维、钢铁、铝合金及任何其他材料制成的游艇及船舶,以及船舶维护及租赁业务。

 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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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L成立于1958年。2013年12月30日,本公司及Massimo Perotti先生对SL增资实施完毕后,本公司持有SL的股份比例达22.99%。SL主要从事游艇及船舶的生产及销售业务。SL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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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圣劳伦佐(中国)控股有限公司(Sanlorenzo China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企业性质:根据香港法律组建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香港湾仔轩尼诗道199-203号东华大厦701室

 主要办公地点:香港湾仔轩尼诗道199-203号东华大厦701室

 注册资本:100,000港元

 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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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劳伦佐中国成立于2013年5月,为SL在大中华地区的唯一分销商。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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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海南圣帝诺游艇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三亚市河东区榆亚大道三亚新大洲广场(一至二层)

 主要办公地点:三亚市河东区榆亚大道三亚新大洲广场(一至二层)

 法定代表人:金将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游艇销售,游艇驾驶员培训。(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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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帝诺游艇会成立于2014年1月14日,主要开展发展游艇会员、提供服务及培训等业务。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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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桂大道351号新大洲工业村17幢

 主要办公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桂大道351号新大洲工业村17幢

 法定代表人:周健

 注册资本:5,00万欧元

 经营范围:游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游艇售后服务,航海驾驶员培训。(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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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游艇成立于2014年1月14日,从事游艇及船舶的生产及销售业务。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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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新大洲物流通过市场公开竞标方式承接新大洲本田的摩托产品仓储及运输业务。

 新大洲物业向新大洲本田提供物业服务,并收取一定的物业管理费,收费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本公司向新大洲本田派驻一定数量的高级管理人员,向新大洲本田收取驻在员经费,收费定价采取协议约定的方式,以新大洲本田向上述驻在员支付的薪酬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

 能源科技公司向五九集团购买少量煤炭,并由内蒙物流进行运输,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圣劳伦佐中国、圣帝诺游艇会、海南游艇与SL交易采购游艇的最终价格为下定单日有效的SL公开价格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SL向海南游艇提供技术资料、派遣部分人员为海南游艇现场提供培训和支持性服务,交易的定价均采取协议约定的方式,定价公允、合理。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新大洲物流与新大洲本田

 (1)公路运输业务

 1.新大洲本田委托新大洲物流以汽车运输的方式承运其托运的货物,货物品种包括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产成品、部品、以及其他普通物品。

 2. 费用与结算方式

 运价标准由双方协商执行油价联动机制。新大洲物流每月15日将上月的《业务结算汇总表》及对应的“结算凭证”送于新大洲本田校核,双方核对无误后,新大洲物流出具正式运输发票,新大洲本田确认后,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付款。运费结算周期为60天。

 (2)部品运输业务

 1. 由新大洲物流承运新大洲本田从上海、天津出发的配件、机油并提供服务。

 2. 费用与结算方式

 1)运输价格以《2015年配件/机油运输报价表》、《运输时限表》、《送货费明细表》确认。

 2)支付方式:新大洲物流根据运费发票和由收货方签收的《运货单》按月向新大洲本田结算,新大洲本田在收到完整单据后一个月内付款(每月25日)。

 3. 协议有效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合同继续有效。

 (3)仓储业务

 1. 新大洲本田将摩托车及相关部品委托新大洲物流保管,并由其提供仓储、装卸及管理等服务。

 2. 费用与结算方式

 1)仓储费、装卸管理费、短驳运费等以《仓储装卸管理费结算价格表》确认。

 2)结算方式:

 a、每月5日之前依据双方确认的结算数量及价格计算物流费用;

 b、新大洲本田凭新大洲物流开具的发票在次月支付款项,每月结算一次,须在收到单据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付款。

 3. 协议有效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合同继续有效。

 (4)货物运输业务

 1. 新大洲本田将天津工厂生产的发动机,委托新大洲物流承运至新大洲本田上海工厂;新大洲物流承运新大洲本田从上海工厂及天津工厂出发的试验车及试验配件提供服务;新大洲物流承运新大洲本田从上海出发的外置配置品、销售网络门店配置品并提供服务。

 2. 运费、结算方式

 运输费用分别以《2015年天津发动机运输报价表》、《试验车及试验配件运输价格表》、《外置配置品运输价格表》、《销售网络门店配置品审计价格表》确认,同时实行与市场运输燃油价格联动的定价机制。运费每月结算一次。

 3. 协议有效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顺延。

 (5)仓储运输业务

 1. 新大洲本田将摩托车配件委托新大洲物流保管,并由新大洲物流提供仓储、装卸及从新大洲本田上海配件中心至新大洲物流上海中转站仓库运输等管理服务。新大洲本田负责上海配件中心货物的装卸,新大洲物流负责货物运输到上海中转站仓库后的出入库装卸等服务。

 2. 费用以及结算

 1)运输、装卸、租赁费以《出口配件物流费用报价表》及价格联动机制确认。

 2)结算办法: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以新大洲本田的《货物出入库单》等为结算依据。每月10日之前依据双方确认的结算数量及价格核算物流费用。新大洲物流应在每月15日前将费用发票和附件送交新大洲本田。新大洲本田应在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流费用。

 3. 协议有效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合同可顺延1年。

 (二)圣劳伦佐中国与SL

 (1)分销协议

 1. 圣劳伦佐中国为SL在大中华地区的唯一分销商,其拥有SL指定产品在大中华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台湾区域)内的分销权,分销权期限为10年。

 2. 交易最终价格为分销商下定单日有效的SL公开价格表。

 3. 协议签署日期为2013年10月10日,有效期10年。

 (2)采购游艇

 1. 圣劳伦佐中国向SL采购游艇,SL完成建造游艇后将游艇的所有权移交给圣劳伦佐中国。

 2. 交易最终价格为下定单日有效的SL公开价格表。圣劳伦佐中国分五个时点将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SL。

 (三)圣帝诺游艇会与SL

 1. 圣帝诺游艇会向SL采购游艇,SL完成建造游艇后将游艇的所有权移交给圣帝诺游艇会。

 2. 交易最终价格为下定单日有效的SL公开价格表。圣帝诺游艇会分五个时点将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SL。

 (四)海南游艇与SL

 (1)游艇项目开发、技术资料和进口模具

 1. SL向海南游艇提供技术支持,包括设计(海南游艇团队参与在意大利开发)游艇,在SL和海南游艇之间执行游艇项目,提供模具、装备设备。

 2. 海南游艇支付给SL特许使用权费、项目和设计费用。海南游艇分若干时点将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SL。

 (2)派遣人员

 1. SL派遣部分人员前往海南游艇现场,为海南游艇提供培训和必要的支持性服务,以满足生产不同类别游艇的相关技术要求,并确保专有技术的适当转移。

 2. 海南游艇将按日费率向SL支付费用,费率的确定将考虑取决于SL员工的资历。

 (4)采购游艇

 1. 海南游艇向SL采购游艇,SL完成建造游艇后将游艇的所有权移交给海南游艇。

 2. 交易最终价格为下定单日有效的SL公开价格表。海南游艇分五个时点将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SL。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六、备查文件

 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5-01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合营企业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电石项目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石项目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能源科技”)是公司为实现重组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而组建的新型煤化工企业,是以五九集团的煤炭资源为基石,实现煤电联产的发展战略。新大洲能源科技目前投资项目为20万吨电石转12万吨PVC工程,项目整体分为三期建设,预计总投资为10亿元。首期20万吨电石生产项目已基本建成。该项目主体设备为4台25500KVA埃肯全密闭电石炉,单台产能5万吨。该项目的实施,填补了蒙东地区氯碱化工行业领域的空白,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8月12日 1#电石炉开始试生产,焙烧7天电极后,8月19日生产出第一锅电石,质量合格。土建工程及设备验收于2011年11月份进行了内部验收,当月进行了在建工程转固。经过1#电石炉的试运行,使用就近的七台河市冶金焦冶炼电石,成本高,能耗大,且公司按呼政办字【2011】189号文《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2011年工业节能应急方案的通知》、牙政办【2011】73号文《关于新大洲能源科技停产检修的通知》及内政办发〔2012〕29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2年电石铁合金限产计划的通知》的精神,公司被迫于2012年12月停产技改至今。

 受当地“节能减排”以及国内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新大洲能源科技拥有的年产20万吨电石工程资产组存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较高,废弃物排放量较大、运行成本高,其对应资产组已出现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新大洲能源科技需要对已出现减值迹象的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

 海南中天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新大洲能源科技拥有的年产20万吨电石工程资产组在2014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价值进行了评估,执行本次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为新大洲能源科技对年产20万吨电石工程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新大洲能源科技纳入评估范围内年产20万吨电石工程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34,808.79万元。新大洲能源科技年产20万吨电石工程资产组紧密相关的资产包括电石生产设备、与之紧密相关的房屋建构筑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评估对象的具体状况,本次评估以该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价值。经采用收益法测算,新大洲能源科技拥有的年产20万吨电石工程资产组于2014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价值为28,841.05万元。详见海南中天衡评报字【2015】第006号《新大洲能源科技年产20万吨电石工程资产组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咨询报告》。

 因此,按照新大洲能源科技年产20万吨电石工程资产组基于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和评估后的可收回价值之间的差额,公司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967.74万元,其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686.52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281.22万元。本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2014年度新大洲能源科技经审计后净利润为-5,978.18万元。

 二、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是牙克石市汇流河电厂南侧

 主要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是牙克石市汇流河电厂南侧

 法定代表人:王士业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石、聚氯乙烯、烧碱、液氯的研究、生产及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主要股东: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0%、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

 近三年新大洲能源科技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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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权益法和50%的持股比例对该项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投资损失,影响本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2,983.87万元。

 四、相关资产的后续安排

 随着节能减排形势的日益严峻,国家对于电石等行业的宏观调控力度也逐渐加大。因此,如何解决好电石行业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高行业整体的水平,是行业面临的艰巨任务,同时也是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迫切需要。考虑到PVC行业的现状及项目后续投资较大,为控制企业经营风险,公司拟整体出售相关资产。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资产状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查阅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审查后认为: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14年12月31日新大洲能源科技电石项目资产价值;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14年12月31日新大洲能源科技电石项目资产价值,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 海南中天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电石工程资产组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书(海南中天衡评报字【2015】第006号)》。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5-01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83号】核准,公司向9名特定对象共发行了78,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3.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3,92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6,000,000.00元后,实际到账资金人民币277,920,000.00元,扣除保荐费人民币2,000,000.00元及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合计人民币695,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5,225,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5月30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113608号】确认。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胜利煤矿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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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展情况

 1、胜利煤矿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胜利煤矿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于2014年6月30日之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募集资金于2014年5月30日到账,截止2014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仅投入481.46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2.36%;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398.16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99.99%。

 2、补充营运资金

 “补充营运资金”相应的募集资金7,992.00万元已于2014年9月3日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调整方案

 由于五九集团“胜利煤矿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受地质条件影响,施工进度放缓,公司拟调整“胜利煤矿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项目进度,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计划延期至2015年6月30日。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本次调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的变更和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投资项目进度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基于五九集团“胜利煤矿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受地质条件影响,施工进度放缓,公司相应调整“胜利煤矿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项目进度,使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计划延期至2015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进度的调整符合公司该项目的建设现状,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度要求。本次调整事项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调整。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新大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调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调整是对投资计划进行的合理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调整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调整之核查意见》。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定2015-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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