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5-011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股票于2015年3月17日、3月18日、3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本公司自查并采取书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3月17日、3月18日、3月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本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分别于2014年9月22日、2014年10月16日、2015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在上述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相关议案,发布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公告》和《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公告(2015年3月17日修订稿)》。
上述公告已分别于2014年9月24日、2014年10月18日以及2015年3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函证确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确认,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除本公司已经公告的上述优先股发行事宜之外,本公司及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其他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网站(www.zygs.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5-01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接到公司股东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公路”)所持公司股权变动的函:招商公路于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3月19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了公司A股99,359,958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4.42%。鉴于此,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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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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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招商公路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招商公路本次减持严格遵守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