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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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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太原刚玉 证券代码:000795 编号:2015-14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17日在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6名,董事赵智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长杜建奎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董事厉宝平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副董事长姚湘盛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何大安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钱娟萍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杜建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241,118.75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94,163,292.82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81,922,174.07 元。

 由于公司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故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审议本议案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辛茂荀先生、钱娟萍女士、何大安先生均事前认可了该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与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辛茂荀先生、钱娟萍女士、何大安先生均事前认可了该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与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浙江横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审议本议案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辛茂荀先生、钱娟萍女士、何大安先生均事前认可了该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浙江横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15]000018 号),东方花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浙江省教工委和教育厅相关要求,何大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鉴于何大安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何大安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在此之前,何大安先生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感谢何大安先生在任职期对公司做出的贡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补选陈俊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审计费用100万元。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个人简历:

 陈俊先生,1977年5月出生,会计学博士,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后,美国德克萨斯大学Austin分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访问学者。曾任安徽财经大学讲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讲师;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与财务管理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杭州市职业经理人发展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大学全球创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陈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太原刚玉 公告编号:2015-15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3月17日在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2名,监事会主席任立荣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杨劲松先生主持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太原刚玉 公告编号:2015-16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英洛华”)拟于2015年向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进出口”)、浙江联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宜电机”)分别出售稀土永磁体10,000万元和200万元,交易金额总计约为10,200万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樊熊飞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浙江英洛华自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横店进出口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491.73万元。

 浙江英洛华自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联宜电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5.92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是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点为横店工业区,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韦玉桥,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该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主营业务收入为 96,723.18万元,净利润为14,015.81万元,总资产为70,481.17万元,净资产为47,469.85万元。

 2、浙江联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联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是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许晓华,经营范围为电机、齿轮箱及配件、电气机械器材,通用、专用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电动代步车、电动轮椅,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的制造销售;科技开发、咨询服务;自营进出品业务。

 该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主营业务收入为45,365.51万元,净利润为5,241.88万元,总资产为46,777.33万元,净资产为26,140.75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英洛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横店进出口、联宜电机与本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履约能力分析。

 1、横店进出口经营和效益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不会对本公司形成欠款。

 2、联宜电机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浙江英洛华与横店进出口关联交易内容

 1、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执行。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电汇;50%预付,30%发货前付款,剩余20%货款2016年1月31日付清。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协议签署日期:2015年1月6日

 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协议有效期:2015年1月1日至于2015年12月31日

 (二)浙江英洛华与联宜电机关联交易内容

 1、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执行。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汇票或电汇;月结30天内付清贷款。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协议签署日期:2014年12月15日

 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协议有效期:2015年1月1日至于2015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具有完整独立的产、供、销系统,上述交易属公司的正常业务往来,且完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付款、收款与结算方式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辛茂荀先生、钱娟萍女士、何大安先生事前认可本关联交易,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与横店进出口、联宜电机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15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横店进出口、联宜电机发生的交易行为,属于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5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是客观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的销售合同。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太原刚玉 公告编号:2015-17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

 与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英洛华”)拟于2015年度向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通诚”)出售料泥1000吨,交易金额约为6,100万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与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没有关联董事回避表决,9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浙江英洛华自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赣州通诚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347.72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浙江英洛华的参股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为寻乌县稀土新材料产业基地,注册资本为18,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亮,经营范围为稀土钕铁硼废料加工。

 该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主营业务收入为5,905.39万元,净利润为45.45万元,总资产为56,648.06万元,净资产为20,272.21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赣州通诚是浙江英洛华的参股公司,为公司间接参股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赣州通诚经营和效益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不会对本公司形成欠款。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的进行均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钕铁硼材料等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浙江英洛华向赣州通诚出售产品关联交易内容

 1、定价原则:具体单价按同期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结算方式:供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货到验收合格后一个月承兑汇票付款。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协议签署日期:2015年2月1日

 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协议有效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具有完整独立的产、供、销系统,上述交易属公司的正常业务往来,且完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付款、收款与结算方式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辛茂荀先生、钱娟萍女士、何大安先生事前认可本关联交易,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与赣州通诚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15年度与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赣州通诚发生的交易行为,属于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是客观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销售合同》。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太原刚玉 公告编号:2015-19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14:30召开公司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9日至4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9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15年4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山西省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企业大道)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议案五: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议案六:关于公司2015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2015年度与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浙江横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十二: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2015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有关内容。

 上述议案六、议案七、议案八”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4月8日9:00-17:00。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企业大道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795”。

 2、投票简称:“刚玉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刚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式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取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A)登陆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企业大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李艳

 联系电话:0351-5501213

 传 真:0351-5501211

 邮 编:030110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注2: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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