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3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较为严峻,港口经营也面临较为复杂的经济环境。公司董事会带领经营班子及全体员工,切实落实既定的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公司治理和业务经营的各项工作。公司散杂货码头和物流资源整合初见成效,东渡码头业务转移搬迁顺利进行,腹地拓展项目加快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0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6.97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7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12.95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1月至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上述其他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除下列事项外,其他因会计政策变更导致的影响不重大。

 ■

 ②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年度本集团的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本集团通过设立方式新增子公司吉安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厦门港集兴运输有限公司、厦门外轮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及海南厦港拖轮有限公司,除此之外无变化。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5-0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公司于2015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本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星期三)上午8:3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现场参会董事7人(董事缪鲁萍女士、独立董事刘鹭华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林开标先生、独立董事王鸿鹏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参见2015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15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15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听取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有关内容参见2015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按母公司口径)2014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04,019,697.8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30,401,969.7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993,260,946.21元,减2013年已分配利润37,170,0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9,708,674.28元。

 根据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实际的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26,550,000.00元,分配预案实施后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5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15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披露于2015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5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原《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5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15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原制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为《股东大会规则》。具体内容参见2015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5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15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5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15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15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缪鲁萍女士、林开标先生、黄子榕先生、杨宏图先生、柯东先生、蔡立群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项议案进行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5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15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全面预算方案》;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15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1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6万元人民币,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56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5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15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3、审议通过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14年年薪核定结果及2015年年薪方案》;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14年度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进行了全面的考核,确定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14年年薪核定结果及2015年年薪方案》。201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年度收入总额为528.11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5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物流保税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2015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物流保税公司4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5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外代国运为厦门外代申请1.3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2015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外代国运为厦门外代1.3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5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15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6、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有关内容参见2015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贸易公司2015年度在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15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公司在201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贸易公司部分贸易业务合同资金使用额度的议案》;

 为促进港贸供应链业务的发展,加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与其重要客户的深入合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适当调整该公司部分贸易业务合同的资金使用额度。

 本项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上述第1、2、5、7、8、9、10、12、15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因此,公司董事会定于2015年4月10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5-09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公司于2015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本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星期三)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4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监事吴伟建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监事周毅榕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朝辉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本次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

 具体内容参见2015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厦门港务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以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如下事项发表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公司董事、高管在日常工作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的财务报告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检查了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财务年度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也不存在前期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使用的情况。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5、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本着公平原则,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项议案以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按母公司口径)2014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04,019,697.8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30,401,969.7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993,260,946.21元,减2013年已分配利润37,170,0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9,708,674.28元。

 根据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实际的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26,550,000.00元,分配预案实施后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本项议案以4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有效,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报告具体内容参见2015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以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还应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 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5-1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1)2015年,预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提供与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其中,提供劳务的交易金额14591.81万元,接受劳务的交易金额约为21566.09万元。2014年度本公司与前述关联人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1474.36万元、19521.19万元。

 (2)201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缪鲁萍女士、林开标先生、黄子榕先生、杨宏图先生、柯东先生、蔡立群先生回避了表决,本项议案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列示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并预计2015年与前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10,000万元;企业性质:有限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1、对厦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以控股、参股方式从事资产投资、监管、经营,并对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负责;2、按照市政府制定的产业发展政策,通过出让、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结构调整,资产重组,推动国有资产向高效率领域转移;3、依法为投资企业融资提供方便,利用各种渠道筹措资金自主进行投资;4、信息产品开发及销售,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信息工程的开发建设及相关业务;5、港口工程开发、建设及咨询服务;6、海上油污、水回收处理,环境监测及油类分析、咨询业务; 7、其它与港口建设经营有关的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 27,996,997,926.25元,净资产为12,608,176,837.56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1,869,861,269.95元,净利润为748,551,034.68元。

 (2)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2,62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经营范围: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3、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服务;4、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5、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734,398,925元,净资产为8,772,860,168元,2013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5,378,556,094元,净利润为495,589,083元。

 (3)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870万元;经营范围:经营集装箱及件杂货码头的装卸作业、仓储业务、疏运业务和其它相关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 1,251,378,563.49元,净资产为1,212,899,395.80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29,010,488.30元,净利润为22,554,522.31元人民币.

 (4)厦门港务集团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湖里区东渡路123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5万元;主要经营项目是:1、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机电配件、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文体及体育用品;2、衣物洗涤、房屋租赁;3、水电及机电设备维修;4、船舶垃圾清运;5、为码头、仓储企业提供装卸辅助劳务服务与劳动培训。(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6,029,206.73元,净资产为9,198,372.57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69,746,406.99元,净利润为1,279,528.65元。

 (5)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700万元;住所:湖里区东渡路125号之二;经营范围:1、港口与航道工程二级;2、房屋建筑工程三级;3、港口与海岸工程二级;4、航道工程二级;5、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6、土石方工程二级;7、设备起重安装;8、水上救助打捞。(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24,529,837.06元,净资产为125,757,468.3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74,351,474.14 元,净利润为 8,825,505.55元。

 (6)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嵩屿中路809号航运大厦三楼;经营范围为:国际国内航线的集装箱装卸、中转、仓储、分送、集装箱清洗及维修、拆装箱、堆存、保管、集装箱码头的建设及经营管理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481,185,394.34元,净资产为1,813,705,167.66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78,836,600元,净利润为73,030,037.23 元。

 (7)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住所:湖里区东渡路99号一楼;经营范围为:1、房地产经纪与代理及管理;2、承担总造价壹佰万元以下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工程;3、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日用杂品、机械电子设备、润滑油(不含成品油)、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4、家务服务;5、制售中餐、销售定型包装食品、饮料(限厦门港联检报关中信管理服务部经营);6、乒乓球、台球;7、招待所(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9,476,335.02元,净资产为9,711,409.93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9,648,257.75元,净利润为138,731.86元。

 (8)厦门港务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89号第一层S1单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盈利性养老机构服务;休闲健身活动场所(不含高危险体育项目活动);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建筑业;建筑装饰业;家庭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0,356,678.48元,净资产为10,203,904.28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8,703,687.18元,净利润为736,665.52元。

 (9)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89号二楼S1单元;经营范围为:1、35KV及以下变电站的设备运行管理;2、35KV及以下变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调试、维修;3、电气、电信设备及零配件销售;4、局域通信网络设备维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 44,359,072.02元,净资产为24,353,751.33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82,618,884.66元,净利润为2,486,558.4元。

 (10)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住所:湖里区石湖山港区;经营范围为:1、港口货物装卸搬运;2、仓储;3、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中转。(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13,469,160.32元人民币,净资产为335,175,628.36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15,876,343.93元,净利润为82,026,303.67元。

 (11)厦门港海沧集装箱查验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海润码头综合楼三楼;经营范围:1、集装箱装卸、堆存及存货管理;2、集装箱拆装箱、清洗、修理和租赁;3、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4、集装箱货物查验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067,279.56元,净资产为6,594,779.61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2,914,900元,净利润为2,326,509.20元。

 (12)厦门港务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住所:东渡路127号之八;经营范围:1、港口机械设备制造、维修、销售;2、机电设备工程安装;3、照明工程、高低杆灯及灯具的制造、安装;4、非标设备、钢结构的制作安装、防腐工程;5、汽车维修、检测、美容(限汽车维修中心经营);6、港口机械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7、仓储;8、批发、零售机械电子设备、汽车零配件、润滑油、化工材料(化学危险品除外);9、户外钢结构广告架制作;10、集装箱牵引车等重型汽车销售;11、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公司总资产为 12,240,122.95元,净资产为3,657,386.62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961,989.30元,净利润为43,960.80元。

 (13)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路2号一层西侧;经营范围:1、为旅游客轮提供码头靠泊及相关客运服务,厦门港内海上旅游客运;2、从事内贸船舶代理及客货运输代理及相关的业务代理;3、房地产租赁;4、免税商品零售(限厦门港客运站免税店经营);5、批发、零售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日用百货、食杂(限厦门港客运站免税店经营)、饮料、烟草(限零售);6、停车场;7、物业管理;8、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国内广告;9、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货物装卸。(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71,921,931.35元,净资产为56,868,318.63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79,742,240.29元,净利润为18,154,748.5 元。

 (14)厦门海亿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800万元;住所:湖里区寨上西路209号;经营范围: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3、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的筹备。(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86,826,816.4元,净资产为285,513,449.13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5,276,100元,净利润为6,451,418.26元。

 (15)厦门市货运枢纽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高崎段;经营范围:1、普通货运(有效期至2014年12月21日);2、仓储(不含危险品);3、货运配载、装卸;4、停车场;5、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 25,211,897.96元,净资产为24,227,877.5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207,448.18元,净利润为1,010,366.09元。

 (16)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万元;住所:海沧疏港路海沧港区内黑甜头角三楼;经营范围为:1、土地综合开发;2、承担港口、道路及配套工程的开发建设管理;3、仓储;4、建筑材料销售;5、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咨询。(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02,267,303.26元,净资产为64,808,154.85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6,477,903元,净利润为26,431,975.74元。

 (17)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住所:海沧疏港路海沧港区内;经营范围为:1、仓储;2、港口、船舶物资供应;3、货物包装、加工;4、批发、零售机械配件、日用百货;5、装拆集装箱业务;6、装卸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266,912.03元,净资产为2,412,082.85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5,454,526.97元,净利润为633,491.5 元。

 (18)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436,604,228.47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8号;经营范围为: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中转、仓储、物流服务;3、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修洗箱;船舶港口服务;4、为船舶提供岸电;5、租赁服务。(以上经营范围限筹建。)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402,968,832.18元,净资产为6,788,240,337.98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159,760,756.41元,净利润为309,449,172.86元。

 (19)厦门海宇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6,2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建港路海沧港区7号泊位;经营范围为:1、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2、码头及其它港口设施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527,671,412.21元,净资产为503,892,423.91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63,017,946.14元,净利润为36,818,103.33元。

 (20)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8亿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398号;经营范围为: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成品油零售(含汽油)(限加油站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限加油站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限加油站经营);机动车燃料零售(不含成品油、车用燃气和其它危险化学品);其他日用品零售。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71,488,456.10 元,净资产为 148,295,918.70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 40,660,279.27元,净利润为 -4,500,254.63 元。

 (21)厦门港刘五店码头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0万元;住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刘五店村;经营范围为: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306,444.10元,净资产为3,854,653.01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69,508.50元,净利润为-517,996.84元。

 (22)厦门港务海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长浩路223号5楼515单元;经营范围为:无船承运业务;其他未列明水上运输辅助活动;港口拖轮、驳运服务;沿海货物运输;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运输代理。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52,216,724.52元,净资产为111,954,196.93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99,153,961.28元,净利润为8,439,954.00元。

 (23)厦门鑫海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89号第二层S1单元203室;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737,855.1元,净资产为860,758.65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1,705,098.58元,净利润为653,820.98元。

 (24)厦门海鸿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嵩屿中路809号航运大厦15层1508室;经营范围为: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3、船舶港口服务:(使用港口接收设施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5,364,059.47元,净资产为31,563,725.01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3,595,814.53元,净利润为677,001.42元。

 (25)福建省电子口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住所:厦门现代物流园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六层;经营范围为:1、建设运营厦门市物流信息系统和电子商务平台;2、从事软件开发应用服务、信息增值服务、信息技术咨询及信息产品的销售业务。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54,739,976.57 元,净资产为 33,972,817.81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7,694,933.96元,净利润为4,244,517.26元。

 (26)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756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268号;经营范围为: 1、船舶、火车、汽车的集装箱及其他货物的装卸;2、进出口集装箱(空、重箱)和其他货物的中转及堆存服务;3、集装箱及一般货物的水路运输(驳船和支线船运输)、陆路运输和仓储业务;4、集装箱的拆装箱业务;5、提供物流和集装箱管理的综合服务;6、国际、国内货运代理服务,包括揽货、订舱、报关、报检、代办运输等;7、提供信息咨询服务;8、经营港区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和港区内报税仓储(需经海关批准);9、修箱、洗箱业务;10、船舶维修业务;11、自有办公楼与候工楼和场地出租及供水、供油等配套服务。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395,881,151.77 元,净资产为746,478,158.25 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75,921,102.50 元,净利润为-9,521,841.77元。

 (27) 厦门港务海通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99号103室;经营范围:1、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的筹备;2、货物装卸、仓储服务的筹备;(以上凭审批许可证件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72,481,884.65元,净资产为4,698,453.35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209,396.20元。

 (28)厦门海峡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9亿元;住所: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15楼;主要经营项目是:1、对贸易业、物流业、供应链业、电子信息业、房地产业、加工制造业的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信息咨询;2、资产管理(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经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4、批发零售信用农产品、纺织品、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矿产品(国家专控的除外)、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电子产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须经前置审批的许可项目)、机械设备、玻璃及玻璃制品、塑料及塑料制品、橡胶及橡胶制品、燃料油、焦炭、生铁、钢材;5、物流供应链管理;6、批发煤炭;7、不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18,182,261.08元,净资产为249,763,334.15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04,246,954.46元,净利润为15,701,133.15元。

 (29)厦铃船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8,100元;住所:香港铜锣湾洛克道447-449号中威商业大厦602室;经营范围为:船务服务及经营货柜租赁。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9,674,030.98元,净资产为848,100.00元,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9,537,671.50元,净利润为4,576,673.61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之规定;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之规定;

 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国际港务之子公司厦门海沧港务有限公司与其另一股东共同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港务集团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港务置业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港务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港海沧集装箱查验服务有限公司: 受本公司母公司国际港务之子公司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港务海通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港务海亿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市货运枢纽中心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劳动服务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另一股东共同控制之联营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港刘五店码头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港务海运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鑫海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海鸿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福建省电子口岸股份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 其另一股东共同控制之联营企业,本公司持股15%,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国际港务与其另两股东共同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铃船务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厦门海峡投资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预计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

 (二)交易标的情况

 1、第(1)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出租其原行政办公楼的部分楼层给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办公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第(2)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出租其房屋建筑物给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第(3)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出租其房屋给厦门港务集团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经营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第(4)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出租其房屋给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经营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第(5)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出租其场地给厦门海宇码头有限公司经营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6、第(6)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出租其设备给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7、第(7)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为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闸口理货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8、第(8)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为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闸口理货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9、第(9)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为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提供理货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0、第(10)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为厦门港务海运有限公司提供理货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1、第(11)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水平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2、第(12)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水平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3、第(13)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港海沧集装箱查验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水平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4、第(14)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平面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5、第(15)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水平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6、第(16)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水平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7、第(17)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港务海通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水平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8、第(18)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经营管理厦门港刘五店码头公司所产生的委托管理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9、第(19)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厦门市货运枢纽中心有限公司所产生的委托管理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0、第(20)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股权管理厦门铁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所产生的委托管理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1、第(21)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股权管理厦门前场铁路货场有限责任公司所产生的委托管理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2、第(22)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经营管理厦门港务集团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管理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3、第(23)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为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铁路道口管理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4、第(24)项系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购买建材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5、第(25)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为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提供装卸搬运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6、第(26)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出售设备给厦门港务海通码头有限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7、第(27)项系厦门港务集团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及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搬运装卸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8、第(28)项系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提供搬运装卸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9、第(29)项系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提供装卸搬运劳务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30、第(30)项系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提供装卸搬运劳务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31、第(31)项系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及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搬运装卸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2、第(32)项系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提供搬运装卸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3、第(33)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和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4、第(34)项系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5、第(35)项系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6、第(36)项系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7、第(37)项系厦门海峡投资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出租堆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8、第(38)项系厦门港务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提供堆场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9、第(39)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和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分别出租燃料堆场、高崎堆场、嵩屿堆场、海沧角嵩堆场、嵩屿一期工作船码头及仓库和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0、第(40)项系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出租堆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1、第(41)项系厦门海亿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出租堆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2、第(42)项系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出租堆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3、第(43)项系厦门海宇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出租堆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4、第(44)项系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出租堆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5、第(45)项系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出租设备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6、第(46)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及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出租设备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7、第(47)项系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设备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8、第(48)项系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提供资金产生资金占用利息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9、第(49)项系厦门港务集团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资金产生资金占用利息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0、第(50)项系厦门市货运枢纽中心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资金借款而发生的资金占用利息;

 51、第(51)项系厦门海鸿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资金借款而发生的资金占用利息;

 52、第(52)项系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和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保税有限公司、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3、第(53)项系厦门港务置业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和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4、第(54)项系厦门鑫海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综合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5、第(55)项系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及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收取码头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6、第(56)项系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收取码头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7、第(57)项系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收取码头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8、第(58)项系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收取码头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9、第(59)项系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收取手续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60、第(60)项系福建省电子口岸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及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提供软件及维护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61、第(61)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出租铁路专用线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62、第(62)项系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保税有限公司提供电气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63、第(63)项系厦门港刘五店码头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厦门港务海路达建材有限公司提供码头合作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64、第(64)项系厦铃船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提供代理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65、第(65)项系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三明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工程建设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66、第(66)项系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成员企业潮州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吉安陆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工程代建管理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67、第(67)项系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及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提供燃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它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它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各关联方正式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事前表示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1)程序性。公司于2015年3 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日常关联交易作了预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的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平性。根据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及合同,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事先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5-1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为物流保税公司4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5年3月1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保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保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为期一年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此项担保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港务物流保税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4日

 注册地点:厦门现代物流园区(保税物流园区)长岸路海天港区联检大楼五楼西侧

 法定代表人:张碧水

 注册资本:叁仟伍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 1.经营国际集装箱中转、保税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装拆箱、拼箱、物流及配送服务(不含运输);2.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3、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有效期至2015年8月19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物流保税公司为受本公司绝对控制的企业。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本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因本公司持有物流公司97%的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持有物流公司3%股权,按投资比例折算,本公司实际持有物流保税公司99.73%的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896.84万元、负债总额2682.8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550.0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总额0万元、净资产5213.99万元、营业收入6114.28万元、利润总额300.79万元、净利润218.8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4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的原因:物流保税公司负责本公司投资的厦门保税物流园区项目的具体经营与管理。物流保税公司以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综合物流服务为平台,通过开展物流供应链业务,进一步巩固公司客户和市场占有率。本公司为物流保税公司4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在保税物流园区内开展如保税展示、跨境电商的国际采购及分拨等新型业务形态。

 2、董事会认为,物流保税公司所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该公司因开展新型业务形态所产生的资金需求,从而为客商提供更加全面的物流链整体服务,有利于该公司扩大并加强港口物流的市场份额,符合公司物流业务整体发展战略。在担保风险方面,物流保税公司经营业绩和资信情况良好。本公司为物流保税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承担的风险很小;从公司建立的内控机制来看,物流保税公司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能够得到比较有效的控制。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物流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本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按投资比例折算,本公司实际持有港务保税公司99.73%的股权,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本项担保公平、对等。

 4、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物流保税公司以经过审计的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上的应收账款及投资性房地产作为此次担保的反担保标的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3月18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14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56%;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101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95%。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5-1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外代国运为厦门外代

 1.3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5年3月1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外代”)的全资子公司厦门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代国运”)为厦门外代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农行)申请人民币1.3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2、本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15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3、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8月22日

 注册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嵩屿中路809号航运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柯东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投资人信息、年报信息和监管信息等请至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www.xiamencredit.gov.cn)查询。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

 3、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厦门外代的资产总额为90163.41万元、负债总额63768.8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1407.1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3768.85万元、净资产26394.68万元、营业收入266480.36万元、利润总额 8289.73万元、净利润6274.26万元。

 最新信用等级:AA。

 三、 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担保人名称:厦门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7月28日

 注册地点:厦门现代物流园区(保税区)屿南三路4号之一

 法定代表人:吴岩松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投资人信息、年报信息和监管信息等请至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www.xiamencredit.gov.cn)查询。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

 3、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外代国运的资产总额为12374.64万元、负债总额9703.4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703.41万元、净资产2617.21万元、营业收入40273.04万元、利润总额 1062.39万元、净利润790.34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外代国运作为厦门外代的保证人,就厦门外代向农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在1年期的授信期间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并履行保证,保证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1.3亿元。该银行综合授信的具体起始日期、利率及其他条件等由厦门外代与银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1、担保的原因:外代国运为厦门外代在农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厦门外代在境外融资需求。

 2、董事会认为,外代国运为其母公司厦门外代向农行申请人民币1.3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厦门外代获得境外低利率的资金,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本公司作为厦门外代的控股股东,能够分享厦门外代业绩增长的成果,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在担保风险方面,厦门外代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外代国运为厦门外代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不存在不可控的担保风险;从公司建立的内控机制来看,厦门外代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能够得到比较有效的控制。

 3、本公司持有被担保人厦门外代60%的股权,其余40%股权为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持有,而担保人外代国运为厦门外代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外代国运为其母公司厦门外代提供担保,本公司和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作为厦门外代的直接股东以及外代国运的间接股东,分别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承担了相应的连带责任,本项担保公平、对等。

 4、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厦门外代公司以经过审计的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上的应收账款及投资性房地产作为此次担保的反担保标的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3月18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14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56%;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101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95%。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5-1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贸易公司201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贸易公司2015年度在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201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套期保值的交易市场

 贸易公司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拟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现货品种,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与贸易公司主营相关的大宗商品。目前贸易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的产品主要为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的LLDPE(线性低密度聚乙烯)、上海期货交易所的螺纹钢、卷板和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的白糖等。

 2、期货品种

 贸易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已持有的,或正在有效履行的购销合同项下的与期货品种同类的产品,限于钢材、白糖、塑料米等产品范围内。

 3、拟投入资金

 2015年度内,贸易公司全年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额度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内的(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实际执行过程中,超年度套期保值计划或超过1000万元,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4、资金来源

 贸易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2015年3月1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贸易公司2015年度在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该项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且为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条款

 1、业务范围:根据现货需要开展钢材、白糖、塑料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不进行投机。

 2、交易品种:只从事钢材、白糖、塑料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不进行场外交易。

 3、交易所选择: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期货交易所、大连期货交易所。

 4、合约的交割:实物交割。

 5、交易数量:根据公司业务经营的情况而定,总成交金额不超过3亿元。

 6、合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7、交易杠杆倍数:按目前价格计算为10倍左右。

 8、流动性安排和清算交易原则:根据建立头寸所对应的到期日进行资金方面的准备,并按照期货交易所相应的结算价格进行购入或卖出清算。

 9、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出现违约或者交易损失,按现金汇付结算。

 10、履约担保:以期货交易保证金方式担保。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贸易公司主要从事钢材、白糖、化工原料等大宗商品的贸易业务,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贸易公司拟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境内期货市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从而更好地规避公司经营商品的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减少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保证公司业务稳步发展。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准备情况

 1、贸易公司已制定《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套期保值工作按照以上制度严格执行。

 2、贸易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操作、监督等工作分工和控制机制。公司董事会是期货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贸易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办公室是期货业务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期货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相关人员遵守有关制度;负责制定、执行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过大,造成保证金不足的风险。

 控制措施:在制定交易方案时做好资金测算,做好实时监控。

 2、信用风险:公司根据制度选择经纪公司,所选择的经纪公司运作规范信誉良好,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较小。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期货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期货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控制措施:公司选用合适人员从事期货业务操作,降低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开展期货业务交易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七、风险控制措施

 1、贸易公司制定《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

 2、严格规定该业务的操作程序,有效控制和规避操作风险。

 3、为进一步加强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期货运作程序,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形成了董事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公室、合规检查员、风险控制员、会计核算员、资金调拨员、交易员、档案管理员、业务经理等多层次授权、制约和控制的业务流程,便于期货业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4、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实行董事会授权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建立套期保值管理办公室,在董事会授权框架内行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公司根据制订的《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关于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并建立了严格的风险分级报告制度和止损制度。内部控制组织架构设置科学合理,职权分工明确,套期保值计划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由公司业务部门负责拟定套期保值计划和套期保值可行性,报告初步方案;由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公室本着稳健经营、谨慎运作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业务实际和资金状况、风险是否可控后,对业务部门提出的套期保值计划进行讨论并提出修订意见,修订完善后,报总经理审批,并向董事会备案。因此,公司能够将套期保值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能够有效规避内部控制缺陷和风险。

 八、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衍生品交易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九、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5-1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 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权登记日: 2015年4月7日(星期二)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9日—2015年4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9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制订<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10、审议《公司2015年度全面预算方案》;

 11、审议《关于外代国运为厦门外代申请1.3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听取《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其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61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5。

 2、投票简称:“港务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港务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代表议案3,以此类推。每一预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投票注意事项

 ①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③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电 话:0592-5826220

 传 真:0592-5826223

 联系人:朱玲玲

 通讯地址: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

 邮政编码:361013

 六、备查文件: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附件一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股东姓名:(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股东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年 月 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