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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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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5-024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暨2014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股东大会新召开时间:2015 年04月09日(星期四)下午14:00

 新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8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权登记日、会议的召开地点、召开方式、会议议案等相关事项均不变。

 根据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原定于2015年3月24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4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上刊登的公告编号为2015-021号《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报至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截至目前尚未取得其正式批文,审批程序尚在办理之中,鉴于此原因,公司决定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15年4月9日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9日下午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8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会议登记时间调整为: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股权登记日、会议的召开地点、召开方式、会议议案等相关事项均不变。

 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九条,股东大会出现延期需要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此次会议召开时间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现就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8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操作方式详见《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22号)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网络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5年3月1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国际广场八楼会议室(武汉解放大道69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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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将做2014年度述职报告,监事会将做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说明。

 第7-11、13-15、20、29-31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第8、13、29项议案需逐项表决,第5、7-11、13-15、17-20、29-31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第17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6、17-2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刊登的相关公告。7-1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刊登的相关公告。24-2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刊登的相关公告。26-2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刊登的相关公告。29-3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5年4月7-8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非本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武汉市解放大道690号国际广场8楼武商集团法律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法律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690号国际广场A座8楼法律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22

 电 话:027-85714295

 传真号码:027-85714049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1

 (2)投票简称:武商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9日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武商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议案议案》中有多个需单独表决的事项,8.00元代表对议案8下全部事项进行表决,8.01元代表议案8中子议案8.1,8.02元代表议案8中子议案8.2,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如议案17为增补董事、独立董事,则17.01元代表董事候选人陈旭东,17.02元代表董事候选人王沅,依此类推。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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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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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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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如股东对除累计投票议案以外的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分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8日 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法律证券部

 联系电话:027-85714295

 传真电话:027-85714049

 六、备查文件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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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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