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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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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60 证券名称:伊立浦 公告编号:2015-022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3月16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9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56,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65,2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25日,除权除息日:2015年3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3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3月2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3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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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3月26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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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65,20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2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松夏工业园工业大道西9号

 咨询联系人:简凌峰、陈国辉

 咨询电话:0757-88374384

 传真电话:0757-88374990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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