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3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45,208,291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5.27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锡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总经理蒋华君先生、卞华舵先生、独立董事马治中先生因公出差未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长许国强先生、监事陈金龙先生、毛建强先生、陈静女士因公出差未参加本次会议;
3、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万俊先生参加本次会议;列席本次会议的高管有汪传斌先生、张新林先生、朱长彪先生、蒋苏雯女士。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A股 | 745,181,891 | 100 | 26,400 | 0 | 0 | 0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1 | 关于为子公司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 10,299,500 | 99.74 | 26,400 | 0.26 | 0 | 0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勇、叶菲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