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四届十次董事会以及2013年5月7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短期融资券。
公司已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CP104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015年3月13日,公司发行了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已于2015 年3月16日全额到账。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名称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 简称 | 15唐山港CP001 |
代码 | 041562013 | 期限 | 365天 |
起息日 | 2015年3月16日 | 兑付日 | 2016年3月15日 |
计划发行总额 | 4亿元 | 实际发行总额 | 4亿元 |
发行利率 | 4.98%(发行日1年期SHIBOR+0.2000%) | 发行价格 | 100元/百元 |
主承销商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与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