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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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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5-11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五次
(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六届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十人,实际出席十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后,做出如下决议:

 一、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雷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二、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侯选人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同意提名雷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雷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月出生,工学学士。曾任本公司电化厂厂长助理,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新型氟制冷剂事业部总经理,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经理,本公司有机氟厂厂长,浙江衢州氟新化工有限公司经理,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帅新武、李根美、余伟平、全泽的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雷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提名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雷俊先生的学识水平、工作经验、职业素养等具备胜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的相关能力和资格要求,未发现其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者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同意董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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