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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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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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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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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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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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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全年GDP比上年增长7.4%,较上年回落了0.3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5.3%,增速同比回落了3.3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增长10.5%,增速同比回落了9.3个百分点。(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4年,全国累计水泥产量24.76亿吨,同比增长1.8%,比2013年回落了7.8个百分点,是1991年以来增长速度最低的一年,创24年最低,在当前我国投资正处于震荡调整阶段,经济增长进入变轨期,表明我国水泥需求已经进入低速增长期的新常态。2014全国水泥行业实现利润780亿元,从数字上看,2014年利润是水泥行业仅次于2011年的历史第二高位。(数据来源:中国水泥协会·数字水泥)

 2014年,广东水泥市场淡季不淡,旺季不旺,产量稳中有升,价格趋于稳定,经济效益高于预期,创广东历史最好水平。广东水泥年初延续了2013年年末的良好运行态势,上半年利润总额同比出现大幅增长,但由于受固定资产投资下滑、房地产不景气和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影响,水泥需求增长乏力,导致了水泥市场旺季不旺。虽然四季度水泥价格开始回升,但增长幅度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因此,利润总额增幅逐步收窄。(来源:广东水泥协会)

 2014年,受益于广东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和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公司主销区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增加,拉动水泥需求增长较快,同时粤东地区落后水泥产能淘汰后供给有所下降,区域水泥市场供需格局明显改善。公司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通过内部革新激发活力,健全考核机制,实施了将全体员工利益捆绑在一起的新一轮薪酬激励计划,多管齐下,攻坚克难,取得了显著成效,产能利用率得到了明显提升,水泥销量和市场份额获得了稳步提升,盈利能力显著改善,营业收入和计提年度激励奖金前的净利润双双创历史新高。

 2014年度,公司实现水泥产量1,400.64万吨、销量1,389.71万吨,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7.09%、14.7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5,668.8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22.45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6.79%、51.91%,每股收益0.68元。

 2014年度,得益于水泥产销两旺和煤炭价格下降以及产能利用率提升,公司水泥销量较2013年度增长了14.76%,水泥销售价格较2013年度上升了2.51%,水泥销售成本较2013年度下降了2.53%,受此叠加影响,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了大幅度增长。

 在上下游产业链方面,产销量和营业收入稳步提升,盈利能力有所增强。2014年度,全资控股混凝土搅拌站实现混凝土销售76.48万方、营业收入24,972.70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2.51%、32.02%;管桩方面,实现销量53.38万米,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7.66%,实现营业收入7,100.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8.86%,主要是管桩售价上升及新增受托加工收入抵销了销量下降的不利影响;骨料方面,实现销量11.31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了82.68%,实现营业收入319.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94.59%。报告期内,用于公司混凝土和管桩生产的内部水泥、骨料销量分别为19.22万吨、26.06万吨,在合并时已作抵销,未包含在上述披露的销量数据中。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本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本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本公司将应付职工薪酬分为短期职工薪酬与设定提存计划,并进行了追溯调整,该调整主要影响财务报表附注披露。

 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本公司将属于政府补助的其他非流动负债重分类到递延收益科目,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

 其他会计政策修订对本公司不造成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年公司合并范围新增合并单位2家,以控股设立的方式投资了武汉塔牌华轩,武汉塔牌华轩以全资设立方式办理了赣州塔牌华轩的设立手续,但尚未出资;减少合并单位3家,子公司漳州塔牌、大余京桥以对外转让股权方式减少,子公司恒基建材以清算注销方式减少。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钟烈华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编号:2015-006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牌集团”或“公司”)于2015年3月5日以专人送出及邮件、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3月15日,公司在塔牌集团桂园会所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烈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位,实际出席董事7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瑮蛟先生、吴笑梅女士、陈君柱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秘书曾皓平先生向董事会提交并作《2014年度履职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在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下,公司经理层根据董事会的要求,积极应对各种挑战,组织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014年度,公司实现水泥产量1,400.64万吨、销量1,389.71万吨,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7.09%、14.7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5,668.8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22.45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6.79%、51.91%,每股收益0.68元。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国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广东上市公司综合实力10强”、“广东上市公司最具盈利能力10强”、“梅州市五一劳动奖状”等各项国家、省、市级荣誉。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年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在2015年3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

 《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224,546.5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6,824,098.39元,根据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进行分配:

 1、净利润:436,824,098.39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59,649,264.91元

 减:已分配2013年度分红款161,038,074.41元

 2、可供分配利润935,435,288.89元

 减:2014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3,682,409.84元

 3、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891,752,879.05元

 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894,655,9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共派发红利250,503,671.3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该报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环境报告书》。

 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完成2014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建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建议董事会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续聘立信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已就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实施2014年度薪酬激励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各项考核数据已达到提取薪酬激励奖金的条件,且2014会计年度无其他因外部或不可控因素导致的本年度净利润非正常性的大幅增减变化。按照公司《薪酬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薪酬激励计划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考核结果,2014年度的绩效总得分在100分以上,可以计提的年度薪酬激励奖金总额为本年度净利润的10%(计提激励奖金前的净利润),最多可计提6 ,610万元,实际计提6,309.2769万元。按照《薪酬激励计划实施细则》规定,激励奖金可以延迟发放,部分激励对象的本年度激励奖金实施了延迟发放。

 公司2014年度薪酬激励对象确定为:一、《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对应任期内的人员;二、《实施细则》激励对象中的“总经理分配奖励各企业/部门人员”及“其他未被奖励员工”,是指除董事、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监事会已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在本次会议上作了核实说明,认为公司确定的2014年度薪酬激励对象合法合规,没有违反《薪酬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及《薪酬激励计划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014年公司薪酬激励奖金的提取、发放等将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后由总经理负责实施。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15年度薪酬激励计划年度目标的议案》。

 据公司《薪酬激励计划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薪酬激励考核具体目标由董事会在年初制定。现就公司2015年度薪酬激励制定如下考核目标:净利润6亿元,产值63亿元;依据《薪酬激励计划实施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2015年度净利润和产值的考核权重由55%:45%调整为60%:40%;2015年度集团绩效考核总得分=净利润完成率×60%+产值完成率×40%。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08)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8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7日-2015年4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7日15:00至2015年4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3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2015-007)。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议案5、6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15年4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015年4月8日【上午9:00-11:30】。

 3、登记地点:塔牌集团办公楼一楼大堂;

 信函登记地址: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邮编:514199;

 联系电话:0753-7887036 ;传真:0753-7887233。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3。

 ■

 2、投票简称:塔牌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塔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证券投资部

 联 系 人:曾文忠

 联系电话:0753-7887036 传 真:0753-7887233

 邮 编:514199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五、备查文件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五日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 股 数: 股 东帐 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 托权 限: 委 托日 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7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牌集团”或“公司”)于2015年3月5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3月15日,公司在塔牌集团桂园会所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毓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224,546.5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6,824,098.39元,根据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进行分配:

 1、净利润:436,824,098.39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59,649,264.91元

 减:已分配2013年度分红款161,038,074.41元

 2、可供分配利润935,435,288.89元

 减:2014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3,682,409.84元

 3、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891,752,879.05元

 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894,655,9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共派发红利250,503,671.3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年报摘要在2015年3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全文及监事会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全文及监事会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薪酬激励对象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第五条第1项规定,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董事会上予以说明。按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薪酬激励计划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激励对象为对应任期内的所聘人员,分别是何坤皇、张骑龙、李崇辉、丘增海、丘伟军、钟朝晖、曾皓平、陈毓沾、赖宏飞、陈大伟、李斌以及除董事、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全体干部职工。监事会认为,上述激励对象合法合规,没有违反《薪酬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及《薪酬激励计划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五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9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4年年度报告说明会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3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4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的网址为:http://irm.p5w.net/002233/index.html 。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总经理何坤皇先生、财务总监赖宏飞先生、董事会秘书曾皓平先生、独立董事陈君柱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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