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052版)
14,700,684.71(合并报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3号》和财政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的规定,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67,161,470.74元,其中659,974.22元为2013年度利润分配后的余额,666,501,496.52元为报告期实现的净利润。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报告期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66,650,149.65元,报告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0,511,321.09元。
(2)以当前(2015年3月15日)公司最新总股本809,095,63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合计现金分红总额80,909,563.2元,实施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剩余519,601,757.89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制度规则的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起到较好的风险防控作用。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拟向珠海市兆丰混凝土有限公司采购总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的商品混凝土、管桩,由于珠海市兆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梁家荣先生,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在公司实际运营需求资金支持时公司控股股东梁社增先生及梁家荣先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5-012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甲方: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市兆丰混凝土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甲方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向乙方采购混凝土、管桩。
预计总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人民币。
本项交易经2015年3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梁家荣先生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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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珠海市兆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称“兆丰混凝土”或“乙方”)成立于2005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2,309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自产的管桩、商品混凝土,法定代表人为黄顺华先生,注册地址为珠海市斗门区白蕉工业开发区港源路18号。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兆丰混凝土总资产为43,478.80万元,净资产为10,758.11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22,374.97万元,净利润1,568.40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兆丰混凝土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梁家荣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兆丰混凝土属于区域内规模较大的混凝土、管桩生产企业,公司采购量只占其销售总量的一部分,其生产、供应能力完全可以保障公司需求。兆丰混凝土之前均能及时供应公司所要求的材料,从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甲方于2015年度向乙方采购商品混凝土、管桩,预计采购总额不超过7,500万元人民币。
2、定价原则为市场定价。乙方供应甲方的的商品混凝土、预应力管桩销售价格不能高于珠海市造价站发布的当期斗门区同类型商品信息价下浮2%以后的价格。对珠海市造价站无相关参考信息的特殊型号的商品混凝土、预应力管桩的销售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款项按月结算。每月第3个工作日前乙方提交上月的商品混凝土、预应力管桩对账清单给甲方。甲方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及时支付工程款。
4、若甲方因资金周转等原因致部分材料款不能及时支付,在甲方给予明确承诺的情况下,则乙方不能以材料款未支付为由而中止供货,若因乙方突然中止供货影响甲方施工连续性从而影响到施工质量,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
5、甲方根据乙方的配合情况、供应能力、产品质量、产品价格高低等,随时有权停止向乙方采购相关产品并终止合作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1、兆丰混凝土与本公司建设项目距离最近,有利于满足商品混凝土凝结时间对运输距离的要求,同时有利于降低运输成本和提高供应速度。
2、兆丰混凝土服务质量良好,供货服务高度配合公司建设项目的用料需求,有力保障公司建设项目施工速度。
3、兆丰混凝土能充分满足公司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产品质量有保障。
4、兆丰混凝土的货款结算时间充裕,材料款按月结算,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在交易中拥有主动权,不会形成对任何单一供应商的依赖。
2、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交易定价公平合理,能充分保证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将相关材料送独立董事审阅,我们就该项交易涉及的有关事项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和了解,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该项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且定价、结算方法公允合理,有效保障了公司的利益。公司在该项交易中拥有充分的主动权,亦不存在任何重大风险。在董事会审议该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5-013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经营计划,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在未来一年面临较多的融资需求,按照商业惯例银行等金融机构通常要求上市公司为子公司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为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公司拟在201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9.5亿元的融资担保,该事项已于2015年3月1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担保方: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珠海市绿怡居园艺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年顺建筑有限公司、威海圣荣浩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珠海至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珠海世荣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5亿元
担保协议签署日期: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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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预期需求情况,本次计划为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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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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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后,授权董事长梁家荣先生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上述借款金额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同借款期限。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以上被担保方均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均受公司的绝对控制,是公司发展业务和获取利润的关键主体,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顺利获取融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上述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5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60%,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或涉及诉讼的其它担保事项。
假设本次拟提供的担保全额发生,则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2.0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5.68%。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5-014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时间: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2:0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15:00至2015年2015年4月15日15:00。
(三)会议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9日
(五)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2015年4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会计师。
(六)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关于2015年度公司参与竞拍或者协议收购土地的授权的议案》
7、《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5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5年3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东持法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288号1区17号楼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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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输入买入指令;
② 输入证券代码:362016;
③ 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即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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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输入委托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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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确认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①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②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15:00至2015年2015年4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身份认证: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五、本次会议的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华平
联系电话:0756-5888899 传真:0756-5888882
联系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288号1区17号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9180
特此通知。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的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本人)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
注:请选择在议案相应栏内填入表决股数,如果未填写任何内容则视为对该议案弃权。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5-015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定于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3:00-5: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梁家荣先生、总裁严军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詹华平先生、独立董事郑丽惠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5-016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3月实施完毕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中,公司与交易对方梁家荣先生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就标的资产(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23.75%股权)期间损益进行如下约定:
自目标资产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为本次交易的过渡期。目标资产因期间收益或其他原因导致所对应的经审计净资产值(合并报表)增加的,该等过渡期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目标资产因期间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所对应的经审计净资产值(合并报表)减少的,该等亏损均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交易对方应于目标资产的交割日经审计净资产值正式出具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支付前述补偿资金。
2014年3月31日为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于2015年2月3日完成交割。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结合企业会计实务操作,最接近于交割日的可审计基准日为2015年1月31日,合并过渡期损益表期间为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
公司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期间合并过渡期损益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关于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过渡期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15]000855号),确认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为-3,636,220.59元。2015年3月13日,公司全额收到梁家荣先生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补偿款3,636,220.59元。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5-017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的发展经营计划,2015年度公司将积极进行项目开发和开拓计划,预计2015年度的资金需求量较大。在公司实际运营需求资金支持时,公司控股股东梁社增先生及梁家荣先生(二者系一致行动人)同意向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财务资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梁社增先生及梁家荣先生将以提供借款的方式向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主要情况如下:
1、借款对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借款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3、借款有效签署日期:自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借款利率:按控股股东实际融资成本计算。
梁社增先生及梁家荣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第(一)款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交易经2015年3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梁家荣先生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5年3月15日,梁社增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436,440,000股,梁家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63,000,000股,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99,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09%。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为支持公司发展,有利于保障公司的资金需求和重要业务的顺利进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财务资助事项只有在公司提出需要时才会进行,公司拥有充分的主动权,亦不存在任何重大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将相关材料送独立董事审阅,我们就该事项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和了解,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该事项是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支持行为,有利于保障公司的资金需求和重要业务的顺利进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财务资助事项只有在公司提出需要时才会进行,公司拥有充分的主动权,亦不存在任何重大风险。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