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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比较 良村热电主要原材料为煤炭,报告期煤炭价格持续下行,2012年5月至2015年2月,国内煤炭现货交易价格走势如下图(渤海商品交易所): ■ (5)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良村热电期间费用为财务费用,各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随着负债总额的减少,良村热电的利息支出逐年减少。 (6)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各期良村热电计提的坏账损失如下: 单位:万元 ■ (7)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①报告期各期营业外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 营业外收入中的其他项目主要为供应商质保金扣款。 ②报告期各期营业外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 ③上述营业外收支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良村热电的非经常损益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及供应商质保金扣款等。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良村热电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表,报告期各期良村热电的经营活动现金流较好,总体保持稳定。 ①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报告期内,良村热电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②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报告期内,良村热电支付与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良村热电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随着良村热电发电机组的正常运营及发电量的不断扩大,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也呈上升趋势。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良村热电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良村热电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值,原因系2×300兆瓦的热电联产机组于2011年4月正式建成投产,前期项目贷款较大,报告期内,良村热电经营活动现金流较好,为降低贷款利息负担,偿还贷款所致。 4、资本性支出分析 (1)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2012年良村热电资本性支出增加5,628.13万元,其中在建工程增加1,035.6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48万元;工程物资增加4,295.39万元;无形资产增加48.97万元。 2013年良村热电资本性支出26,206.15万元,其中在建工程增加21,774.57万元;技改项目增加1,798.41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262.41万元;工程物资增加809.87万元;无形资产增加66.74万元。 2014年良村热电资本性支出60,535.44万元,其中在建工程增加13,573.50万元;技改项目增加1,686.8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3,163.99万元(主要是一期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完成,调增一部分投资额,二是铁路中水完工增加了部分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增加1,343.12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31.38万元。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良村热电目前暂无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5、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良村热电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6、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良村热电拥有的主要优势及面临的主要困难 ①资产结构合理,偿债能力较强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良村热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良村热电资产状况和盈利状况良好,资金周转率正常,并且与各银行建立了良好的信用关系。报告期内,良村热电流动资产中主要是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信用情况良好,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②经营稳健,盈利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良村热电业务经营稳健,净利润因煤炭价格下行而持续增长。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分别实现净利润11,896.57万元、18,711.38万元和28,719.52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6.03%、23.96%和33.18%,总体呈上升趋势。良村热电盈利能力的逐年提高,为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③管理高效,营运成本低 良村热电管理层非常重视各项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的管控,2014年度营业成本累103,425.29万元,分别较2013和2012年度减少12,170.73万元及26,941.66万元。良村热电管控成本能力较强。 ④随着未来“电改”方案的落地,电价有短期下行的趋势 随着未来“电改”方案的落地,在目前电力市场供需宽松的情况下,随着输配电价的明确和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形成,整个社会平均电价可能会有所下降。 (2)良村热电未来盈利前景分析 良村热电是目前石家庄市东部区域规划的唯一大型热电联产企业,生产技术和生产设施先进,具有显著的节能和环保效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目前良村热电拥有装机容量600兆瓦的热电联产机组,承担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及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区的供热任务,盈利前景良好。 近年来,受煤炭价格下降及低位运行的影响,良村热电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由2012年的11,896.57万元增长至2014年的28,719.52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55%。随着世界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清洁能源占比将进一步提升,未来几年煤炭价格将继续保持低位甚至仍有下行空间,这为良村热电保持盈利能力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 良村热电通过本次交易进入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强大的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可以为良村热电的融资需求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从而为良村热电后续新建项目、扩大产能、提高盈利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十)业务发展目标 1、良村热电发展战略 良村热电秉承“奉献绿色能源,服务社会公众”的企业精神,牢固树立“简单、实用、高效、规范”的工作理念,倡导“追求卓越,争创一流”的企业文化,积极营造和谐奋进的企业氛围,坚持以创建一流企业为目标,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本质安全为基础,精益求精、争创一流,努力把良村热电建设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现代化企业。 2、良村热电发行当年及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良村热电2015年及未来两年确定了“贯穿一条主线,提升两个水平,实现三个明显改善,落实六项重点工作”的发展计划。 (1)贯穿一条主线 以实施精细化管理为主线,借助标准化和安健环体系建设成果,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通过 ERP 系统运行,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更加注重质量效益,更加注重管理提升,推进良村热电管理转型升级。 (2)提升两个水平 显著提升以对标管理为核心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以队伍建设为核心的执行力水平。切实将对标管理作为夯实良村热电基础管理、全面提升生产运营水平的重要手段;加强以执行力为核心的作风建设,优化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效率,大力倡导“简单、实用、高效、规范”的工作理念,激发员工的聪明才智和工作热情,形成高效有序的生产经营秩序。 (3)实现三个明显改善 一是机组可靠性明显改善。二是机组运行经济指标明显改善。三是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工作作风明显改善。 (4)落实六项重点工作 为实现今年预期目标,2015年要重点抓好“1、综合治理,控制关键点,保持安全生产稳定局面;2、立足当前,找准切入点,全面提升机组可靠性;3、应对挑战,把握着力点,全面深化对标管理;4、统筹兼顾,抓住时机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5、着眼长远,明确落脚点,企业面貌呈现新气象;6改进作风,确立根本点,展现党群工作新魅力”等六项重点工作,力争全年供电煤耗完成 293 克/千瓦时,使机组主要经济指标再上一个台阶,争创全国同类机组先进水平;力保二期项目 5 月份核准,6 月份保质保量完成新增部分的建设任务,继续创河北公司标杆工程。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1、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良村热电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2、近三年发生的评估、改制、增资和股权转让中相关股权的估值情况 近三年良村热电未发生对相关股权估值的情况。 3、重大未决诉讼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良村热电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 三、供热公司61%股权 (一)供热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161号 办公场所: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161号 法定代表人:郭守国 设立日期:2010年11月25日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56489960-5 税务登记证号码:130106564899605 经营范围:集中供热;供热技术的咨询和服务;代收代缴热费,供热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筑材料。(以上全部范围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他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二)历史沿革 1、设立 2010年11月25日,供热公司由中电投集团、东方能源和东方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其中中电投集团出资6,100万人民币,持股比例61%;东方能源出资3,340万人民币,持股比例33.4%;东方集团出资560万人民币,持股比例5.6%。 根据河北方舟会计师事务所于2010年11月25日出具的冀方舟验字[2010]第297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11月25日,供热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6,106.75万元,实物出资3,893.25万元。 东方能源出资所涉实物资产价值已由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8月5日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2010]第121号《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的评估结果为:东方能源评估前申报的资产总额为2,933.31万元,评估后资产总额为3,340.04万元,评估增值406.73万元,增值率13.87%。东方集团出资所涉实物资产价值已由北京建和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8月5日出具的建评报字[2010]第036号《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评估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的评估结果为:东方能源评估前申报的资产总额为1,069.84万元,评估后资产总额为560.08万元,评估减值509.76万元,减值率47.65%。 供热公司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 2、2011年经营范围变更 2011年7月21日,供热公司的经营范围增加“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筑材料。” 3、2012年股东变更 2012年6月29日,供热公司2012年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方案》,参股股东东方能源、东方集团同意中电投集团将其持有的供热公司61%股权无偿划转给河北公司并书面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2012年7月19日,供热公司完成股权划转的工商登记变更,控股股东由中电投集团变更为河北公司。 本次股权变更后,供热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4、增资至18,000万元 2011年11月,供热公司股东会做出决议,决定将供热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18,000万元,增加的资本金由股东按原有比例认缴。本次增资分两期出资,第一期出资由中电投集团以货币资金出资3,520万元,第二期出资由中电投集团以货币资金出资1,360万元,东方集团以实物出资448万元,东方能源以实物出资3,520万元。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7月25日出具的XYZH/2014A4015-4-4《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7月25日,供热公司已收到公司全体股东缴纳货币资金8,000万元。2014年10月,供热公司股东会做出补充决议,确认原2011年11月股东会之增资决议所新增注册资本8,000万元由货币资金与实物出资变更为全部由股东按原比例以货币资金出资,各股东均无异议。 本次增资后,供热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供热公司股权及控制关系 1、股权结构 供热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受中电投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详情参见“第三节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三、供热公司61%股权”之“(二)供热公司历史沿革”),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供热公司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 2、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根据供热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必须经其他股东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股权,明确表示不购买或接到书面股权转让通知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未答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上述章程规定的内容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 3、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公司暂无在收购供热公司61%股权事项完成后对供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四)主营业务情况 1、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用途 供热公司主要从事趸售热力产品的业务,从热源厂采购蒸汽和高温水,通过供热公司自管换热站或用户换热站换热加工,然后销售给最终用户。蒸汽分工业使用及采暖使用,高温水主要是采暖使用。 2、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供热公司于2010年11月成立,2010年12月正式运营,现有供热管网总长度357.05千米,供热面积3149万㎡,约占石家庄市供热总面积的40%。工业热负荷690t/h,自管换热站26座,拥有热用户1534户。 供热公司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的供热量情况如下: ■ 3、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或服务的流程图 4、主要经营模式 供热公司主要从事趸售热力产品的业务,从热源厂采购蒸汽和高温水,然后销售给最终用户。 蒸汽分工业使用及采暖使用,工业使用的蒸汽由供热公司按照用户所需的温度、压力等参数直接送到用户用于工业生产;采暖使用的蒸汽由供热公司通过蒸汽换热站进行汽水交换,产生的低温水被送到采暖用户。 高温水主要是采暖使用,供热公司将热水通过两级管网系统送到最终用户。一级管网系统是热源和换热站之间的管网系统,把高温水由热源输送到换热站。二级管网系统是换热站和居民用户之间的管网系统,高温水通过换热站进行水水交换,产生的低温水被送至最终用户。 (1)采购模式 供热公司根据用户热量需求制定年度采购计划,与热源厂签署年度热力销售合同,热源厂依据销售合同安排销售。供热公司的热源主要来自河北公司及东方能源下属各热源厂。趸热价格参照各热源厂的供热成本及政府相关文件统一定价。 (2)销售模式 供热公司将趸购的热力通过供热管网直接销售给供热区域内的最终用户,供热区域由石家庄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指导。根据相关规定,供热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石家庄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供热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等因素,按照法定程序适时调整居民采暖热价。 (3)盈利模式 供热公司通过趸售蒸汽和高温水获取差额利润。 5、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 2014年12月31日,供热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供热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67,426.30万元,净值为59,637.38万元,综合成新率88.45%。2013年末供热公司固定资产净值较2012年末增加33,116.72万元,主要系良村热电配套管网项目由在建工程结转成固定资产导致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供热公司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表: ■ 注:上表中以面积作为单位的房屋建筑物合计9,343.20 m2,以体积作为单位的房屋建筑物(2*168供热管网计量室)合计50 m3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供热公司所有房产均未办理产权证书,其账面价值1,629.50万元,评估值1,856.20万元,占供热公司整体交易作价比重的3.76%。 其中,2*168炉主厂房、引风机房和供热管网计量室账面价值共计1,534.57万元, 评估值1,439.09万元,占供热公司整体交易作价2.92%,系供热公司依据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协议取得并依法续建,所占土地由上市公司拥有产权,在供热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之前,上述房产不存在产权纠纷,供热公司可以正常经营使用。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供热公司共同协商,通过权属转让或其他方式,使所涉房产与土地权属一致,消除房产权属证书办理障碍,妥善解决上述问题。 产权瑕疵问题不会对供热公司经营使用造成任何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依据评估结果协商确定。因此供热公司股权进入上市公司后再解决该瑕疵,不会对该部分交易作价产生影响,本次交易作价公允合理。 供热公司其余建筑物均为供热专用设施,根据相关规定,发展供热事业应当遵循统一规划、政府主导,对于城市供热规划范围内的热源、热网、热力站等供热配套设施的建设用地或空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因此,上述建筑虽然由于历史原因未取得产权证书,但权属清晰,不存在短期内被拆除的可能性。 2015年3月12日,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出具证明:“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自管的柏南站、柏北站、高东站、高西站、银都站、军院站、联强站、纪委站、17中站、警备区站、中医院站、送变电站、建行站、市直站、人大站、裕东站、裕西站、银龙站、谈固站、建明站、1#站、2#站、商业街站、清馨园站、石门站、建华站等26个换热站,属于供热设施,相关土地和建筑物由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合法占有和使用,用于相应区域的供热服务,未发生过任何争议和纠纷。按照河北省的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和变卖热源设施。” 同时,交易对手河北公司出具承诺,主要内容包括: a、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如因供热公司所属房屋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书而导致供热公司遭受损失,由河北公司根据本次股权转让比例(即61%)承担其所遭受损失。 b、河北公司将在供热公司依法确定该等资产产权证书相关事项对其造成的实际损失后3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供热公司足额补偿。 (2)无形资产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供热公司暂无土地使用权,其他无形资产列示如下: ■ 6、主要资产权属状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供热公司主要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情形。 7、销售情况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受国家发改委和石家庄市政府上大压小政策影响,供热公司供热规划区域内的热源厂部分关停,导致供热公司趸购热量减少,营业收入略有降低。报告期内受煤炭价格下滑的影响,供热公司趸购热力产品的成本随之降低,毛利率也随之逐年提高。 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采购情况 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采购总额不包括基础建设相关材料采购金额。 供热公司近三年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总计均超过采购总量的99%,存在供应商集中的问题。热水和蒸汽的输送必须通过固定管网进行,而且城市供热行业是典型的“网络性”公用事业,同时热电行业属于公用基础设施行业,为避免重复建设,一定半径的区域内往往只设一个主要热源,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供热企业,供热量用于满足当地的需求,具有较强的区域垄断性。供热公司必须在自己的管网建设区域内选择热源厂作为供应商,故供热公司存在供应商集中的问题。 报告期内,供热公司向本公司的采购金额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例均达40%以上,并且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并收购标的资产完成后,供热公司和良村热电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并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2007年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印发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提出,热价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由省(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煤热联动制定。 根据《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居民供热价格实行政府定价;非居民供热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2012年至2014年,供热公司分别向关联方东方能源、良村热电及东方集团趸购热量,热力结算价格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批复文件执行。供热公司与关联方趸售蒸汽的交易价格在合理价格区间,定价公允,不存在关联方为供热公司承担成本费用或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9、生产资质及认证情况 供热公司的生产资质及认证情况如下表: ■ 10、立项及环保批文情况 ■ (五)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同业竞争 供热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主要股东及其控制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之“二、公司及标的企业与河北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2、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供热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与供热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如下: (1)关联方关系 ①控股股东 ■ ②其他关联方 ■ (2)关联交易 ①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A、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 B、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 ②关联委托管理/受托管理 A、委托管理 ■ B、受托管理 ■ ③关联出租情况 ■ ④关联担保情况 ■ ⑤关联方资金拆借 A、2014年度 ■ B、2013年度 ■ C、2012年度 ■ ⑥关联方往来余额 A、预付账款 单位:万元 ■ B、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 C、其他流动资产-委托贷款 单位:万元 ■ D、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 E、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 (六)员工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员工数量及构成 2012年末、2013年末及2014年末,供热公司员工总数分别为386人、381人和381人。截至2014年末公司员工构成情况如下: ■ 2、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供热公司员工人数为381人,供热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已为所有员工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的参保手续,并依法为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手续。 报告期内,供热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情况如下: ■ 2012年至2014年底,供热公司职工人数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不一致,主要是由于职工调动、退休、死亡等在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变动时,办理劳动关系与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存在差异,从而导致在册职工人数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不一致。自2014年9月至今,由于关联公司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暂停使用社保账户,其90名职工的社会保险暂时由供热公司代为缴纳,所涉款项由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承担,并按照实际缴纳数额预先转账至供热公司账户,故供热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占用情形。此种情况将于2015年5月底之前彻底消除。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供热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3名,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 刘慧忠,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1月至2009年8月担任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2009年8月至2010年11月担任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长兼办公室主任;2010年11月至2014年4月担任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担任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传民,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8年10月至2002年12月担任石家庄东方热电燃气集团公司政治部副部长;2003年12月至2007年8月担任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区热电煤气公司经理;2007年8月至2010年11月担任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二厂厂长;2010年11月至今担任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成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1月至2007年8月担任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三厂厂长;2007年8月至2011年7月担任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四厂厂长;2011年7月至2014年4月担任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主任;2014年4月至今担任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七)财务会计信息 1、财务报表 供热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适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以下是供热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信息,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1)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最近三年的利润表 单位:元 ■ (2)最近三年的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供热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3、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供热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供热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供热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记账本位币 供热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供热公司现金流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5)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①外币交易 供热公司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实际情况)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实际情况)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实际情况)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供热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①金融资产 A、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供热公司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供热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供热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供热公司将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工具,才可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工具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供热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供热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这类资产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存在活跃市场报价或虽没有活跃市场报价但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 B、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供热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供热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供热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②金融负债 A、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供热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B、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供热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供热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供热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7)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供热公司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认标准: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年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供热公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 ③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④未逾期的应收票据,不计提坏账准备。逾期的应收票据,应将其转入应收账款,并累计计算账龄,按前述规定提取坏账准备。 项目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利息支出 | 8,466.59 | 11,197.91 | 12,411.22 | 减:利息收入 | 227.26 | 166.31 | 170.68 | 加:汇兑损失 | 0.00 | 0.00 | 0.00 | 加:其他支出 | 593.97 | 222.83 | 156.63 | 合计 | 8,833.30 | 11,254.42 | 12,397.17 |
项目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坏账损失 | 3,189.95 | 6.00 | 3.99 | 合计 | 3,189.95 | 6.00 | 3.99 |
项目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0.00 | 0.00 | 18.7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0.00 | 0.00 | 18.78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0.00 | 0.00 | 0.00 | 债务重组利得 | 0.00 | 0.00 | 0.00 | 罚款净收入 | 20.96 | 4.64 | 10.95 | 其他 | 186.83 | 3.12 | 13.99 | 合计 | 207.79 | 7.76 | 43.72 |
项目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63.60 | 0.48 | 0.0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63.60 | 0.48 | 0.00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0.00 | 0.00 | 0.00 | 在建工程处置损失 | 0.00 | 0.00 | 0.00 | 罚款滞纳金 | 2.03 | 0.00 | 0.00 | 其他 | 0.00 | 2.50 | 0.00 | 合计 | 65.63 | 2.98 | 0.00 |
项目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3.60 | -0.48 | 18.78 |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0.00 | 0.00 | 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0.00 | 0.00 | 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65.33 | 0.00 | 609.27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0.00 | 0.00 | 0.00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0.00 | 0.00 | 0.0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0.00 | 0.00 | 0.00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0.00 | 0.00 | 0.00 | | 债务重组损益 | 0.00 | 0.00 | 0.00 | | 企业重组费用 | 0.00 | 0.00 | 0.00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0.00 | 0.00 | 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0.00 | 0.00 | 0.00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0.00 | 0.00 | 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0.00 | 0.00 | 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0.00 | 0.00 | 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0.00 | 0.00 | 0.00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0.00 | 0.00 | 0.00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0.00 | 0.00 | 0.00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0.00 | 0.00 | 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5.75 | 5.26 | 24.9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0.00 | 0.00 | 0.00 | | 小计 | 207.49 | 4.78 | 652.99 | | 所得税影响额 | 51.87 | 1.19 | 163.2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155.62 | 3.58 | 489.74 | |
项目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154,771.66 | 152,019.78 | 155,257.6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8,426.32 | 161,114.14 | 177,545.03 | 营业成本 | 103,425.29 | 115,596.02 | 130,366.9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6,286.50 | 104,524.64 | 147,982.84 | 净利润 | 28,719.52 | 18,711.38 | 11,896.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108.84 | 44,170.77 | 32,718.27 |
项目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收银行存款利息 | 227.26 | 166.31 | 170.68 | 收水电费押金及其他 | 28.30 | 1.31 | 6.37 | 收粉煤灰及脱硫石膏保证金、煤炭保证金 | 60.00 | 132.38 | 0.00 | 收到的往来款项 | 65.33 | 3.64 | 10,000.00 | 收到的其他 | 0.00 | 3.50 | 3.66 | 收到的罚款 | 6.81 | 2.14 | 8.56 | 合计 | 387.70 | 309.29 | 10,189.27 |
项目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支付银行手续费 | 593.97 | 222.83 | 161.63 | 支付日常报销费用 | 0.00 | 0.34 | 0.00 | 支付服务费 | 0.00 | 1.03 | 0.00 | 支付保证金及补偿款等 | 86.80 | 29.26 | 0.00 | 外部劳务费 | 0.00 | 0.00 | 89.92 | 合计 | 680.77 | 253.46 | 251.55 |
项目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 13,977.92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8.00 | - | 9.6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8.00 | - | 13,987.6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358.36 | 19,300.75 | 13,560.2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8.94 | 457.42 | 318.3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587.29 | 19,58.17 | 13,878.6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919.29 | -19,758.17 | 108.99 |
项目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59.29 | 25,089.4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103,500.00 | 222,417.95 | 149,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172.60 | 48,327.40 | 2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2,531.90 | 295,834.75 | 169,000.00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172,266.39 | 250,559.62 | 151,649.7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18,581.59 | 11,343.31 | 12,048.1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6.57 | 39,602.61 | 41,755.9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2,144.54 | 301,505.54 | 205,453.8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612.65 | -5,670.79 | -36,453.82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实收资本
(万元) | 注册资本比例
(%) | 1 |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 6,100.00 | 6,100.00 | 61.00 | 2 |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3,340.00 | 3,340.00 | 33.40 | 3 |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560.00 | 560.00 | 5.60 | | 合计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实收资本
(万元) | 注册资本比例(%) | 1 |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 6,100.00 | 6,100.00 | 61.00 | 2 |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3,340.00 | 3,340.00 | 33.40 | 3 |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560.00 | 560.00 | 5.60 | | 合计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实收资本
(万元) | 注册资本比例(%) | 1 |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 10,980.00 | 10,980.00 | 61.00 | 2 |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6,012.00 | 6,012.00 | 33.40 | 3 |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1,008.00 | 1,008.00 | 5.60 | | 合计 | 18,000.00 | 18,000.00 | 100.00 |
项目
年度 | 实际供热量(万吉焦) | 2012年 | 2,097.96 | 2013年 | 1,940.82 | 2014年 | 1,827.95 |
项目 | 原值 | 净值 | 成新率 |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 | 2,855.97 | 2,826.40 | 98.96% | 机器设备 | 64,190.88 | 56,593.77 | 88.16% | 运输设备 | 379.45 | 217.21 | 57.24%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0.00 | 0.00 | 0.00 | 固定资产合计 | 67,426.30 | 59,637.38 | 88.45% |
项目 | 原值
(万元) | 建筑面积/体积 | 净值
(万元) | 成新率
(%) | 银龙站前平方 | 0.0001 | 210 .00m2 | - | - | 银龙交换站 | 1.07 | 603.00 m2 | 0.03 | 3.00% | 建明站-交换器厂房 | 0.48 | 45.00 m2 | 0.01 | 3.00% | 建明站-南网主站房 | 2.03 | 1,013.00 m2 | 0.06 | 3.00% | 清馨园换热站 | 9.74 | 95.00 m2 | 6.83 | 70.11% | 柏林南站办公楼 | 49.45 | 300.00 m2 | 42.33 | 85.60% | 柏北站办公楼 | 23.33 | 240.00 m2 | 19.97 | 85.60% | 建明站办公楼 | 30.02 | 568.00 m2 | 25.70 | 85.60% | 2*168炉主厂房 | 1,337.25 | 5,822.00 m2 | 1,337.25 | 100.00% | 2*168炉引风机房 | 167.56 | 447.20 m2 | 167.56 | 100.00% | 2*168供热管网计量室 | 29.76 | 50.00 m3 | 29.76 | 100.00% | 合计 | 1,650.69 | - | 1,629.5 | - |
无形资产名称 | 取得
方式 | 发生日期 | 原价
(万元) | 摊销期限
(月) | 净值
(万元) | 软件 | 购买 | 2010-12-1 | 3.01 | 60 | 1.81 | 协同办公 | 购买 | 2011-7-1 | 7.99 | 60 | 4.79 | 收费系统 | 购买 | 2011-8-1 | 8.58 | 60 | 5.15 | 预算软件 | 购买 | 2011-10-1 | 0.51 | 60 | 0.27 | 预算软件升级费 | 购买 | 2012-10-1 | 0.19 | 60 | 0.15 | 劳务用工软件 | 购买 | 2011-12-1 | 0.18 | 60 | 0.11 | 工程造价软件 | 购买 | 2012-2-1 | 0.54 | 60 | 0.29 | 工程造价软件升级费 | 购买 | 2012-10-1 | 0.19 | 60 | 0.15 | 诺顿杀毒软件 | 购买 | 2012-4-1 | 0.79 | 60 | 0.47 | 财务软件(单机版) | 购买 | 2012-11-1 | 3.86 | 60 | 2.31 | 财务软件(网络版8.72) | 购买 | 2013-1-24 | 2.50 | 60 | 1.50 | 一键拍图档证系统、安全备份系统 | 购买 | 2013-4-27 | 3.87 | 60 | 2.52 | 协同办公系统升级 | 购买 | 2013-6-28 | 4.44 | 55 | 2.91 | 收费系统 | 购买 | 2013-11-21 | 10.00 | 60 | 7.50 | 商密网软件 | 购买 | 2013-12-26 | 1.67 | 60 | 1.31 | 收费系统与税控接口 | 购买 | 2013-11-1 | 5.66 | 60 | 4.25 | 广联达计价软件 | 购买 | 2014-1-14 | 1.00 | 60 | 0.80 | 税控与开票机接口 | 购买 | 2014-1-18 | 6.23 | 60 | 4.98 | 地理信息系统 | 购买 | 2014-11-1 | 127.81 | 60 | 123.55 | 合计 | | | 189.01 | | 164.81 |
项目 | 2014年 | 2013年 | 2012年 | 主营业务收入 | 94,279.61 | 98,974.00 | 104,707.52 | 热力销售收入 | 91,061.58 | 96,208.66 | 102,312.88 | 热收入 | 90,400.28 | 95,469.23 | 101,473.49 | 不回水收入 | 661.30 | 739.43 | 839.39 | 摊销管网建设费收入 | 3,092.65 | 2,765.34 | 2,394.63 | 民用采暖免税收入 | 125.38 | 0.00 | 0.00 | 其他业务收入 | 13.25 | 32.70 | 20.44 | 营业收入合计 | 94,292.86 | 99,006.70 | 104,727.96 | 热力销售成本 | 87,099.20 | 92,308.24 | 103,994.94 | 其他业务成本 | 0.00 | 19.39 | 2.78 | 营业成本合计 | 87,099.20 | 92,327.63 | 103,997.73 | 毛利率 | 7.63% | 6.75% | 0.70% |
2014年度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与供热公司的关联关系 | 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15,348.00 | 16.28% | 非关联方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7,088.77 | 7.52% | 非关联方 | 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 | 1,574.75 | 1.67% | 非关联方 | 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社区居民委员会 | 1,487.28 | 1.58% | 非关联方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305.76 | 1.38% | 非关联方 | 合计 | 26,804.56 | 28.43% | | 2013年度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与供热公司的关联关系 | 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15,406.35 | 15.56% | 非关联方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8,499.41 | 8.58% | 非关联方 | 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社区居民委员会 | 1,519.98 | 1.53% | 非关联方 | 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 | 1,439.87 | 1.45% | 非关联方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78.66 | 1.19% | 非关联方 | 合计 | 28,044.27 | 28.32% | | 2012年度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与供热公司的关联关系 | 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17,222.26 | 16.44% | 非关联方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7,723.83 | 7.38% | 非关联方 | 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 | 1,465.95 | 1.40% | 非关联方 | 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社区居民委员会 | 1,335.92 | 1.28% | 非关联方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327.92 | 1.27% | 非关联方 | 合计 | 29,075.88 | 27.77% | |
2014年度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与供热公司的关联关系 |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热 | 31,734.06 | 41.55% | 关联方 |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 热 | 23,121.86 | 30.27% | 关联方 |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热 | 20567.6 | 26.93% | 关联方 | 石家庄城投天启热能有限公司 | 热 | 283.84 | 0.37% | 非关联方 | 石家庄供电公司 | 电 | 134.45 | 0.18% | 非关联方 | 合计 | | 75,841.81 | 99.29% | | 2013年度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与供热公司的关联关系 |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热 | 37,783.17 | 45.72% | 关联方 |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热 | 22486.94 | 27.21% | 关联方 |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 热 | 21635.45 | 26.18% | 关联方 | 石家庄供电公司 | 电 | 145.51 | 0.18% | 非关联方 | 河北欧业电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保温材料 | 61.42 | 0.07% | 非关联方 | 合计 | | 82,112.49 | 99.36% | | 2012年度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与供热公司的关联关系 |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热 | 44,720.26 | 47.87% | 关联方 |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 热 | 24,085.82 | 25.78% | 关联方 |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热 | 23,779.77 | 25.45% | 关联方 | 石家庄供电公司 | 电 | 361.99 | 0.39% | 非关联方 | 河北平衡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 阀门 | 48.09 | 0.05% | 非关联方 | 合计 | | 92,995.93 | 99.54% | |
业务许可资格 | 发证机关 | 登记证号 | 起始日期 | 供热经营许可证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冀201201010043R | 2012.3.22-2016.12.31 |
项目 | 立项批文 | 环保批文 | 热电二厂北厂区高温热水锅炉工程项目 | 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石发改能源核字[2010]18号) | 《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有限公司热电二厂北厂区高温热水锅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石环保[2010]394号) |
控股股东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对供热公司的持股比例(%) | 对供热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河北公司 | 石家庄 | 电力热力生产及销售 | 47,896.87 | 61.00 | 61.00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供热公司关系 | 中电投财务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石家庄东方热电热力工程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中电投河北易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购热 | 31,734.06 | 37,783.17 | 44,493.91 |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购电 | 0.00 | 31.36 | 83.78 |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0.00 | 0.00 | 467.90 |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热电有限公司 | 购热 | 0.00 | 0.00 | 226.35 |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购热 | 20,567.60 | 22,486.94 | 23,780.56 |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购电 | 0.00 | 27.04 | 35.02 |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2,287.75 | 3,234.41 | 1,866.90 |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0.00 | 0.00 | 1,114.74 |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 热 | 23,121.86 | 21,635.45 | 24,085.82 |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0.00 | 401.33 | 760.17 |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0.00 | 0.00 | 645.40 |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 咨询费 | 0.00 | 1,404.39 | 3,141.84 | 石家庄东方热电热力工程有限公司 | 修理及工程款 | 71.95 | 428.06 | 23.35 |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及分红 | 269.68 | 139.48 | 133.95 |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1,879.52 | 2,765.48 | 2,741.84 | 中电投河北易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委贷利息收入 | 0.00 | 135.14 | 5.83 | 合计 | | 79,932.42 | 90,472.27 | 103,607.34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热电分公司 | 销售材料 | 0.00 | 19.39 | 0.00 | 合计 | | 0.00 | 19.39 | 0.00 |
委托方 | 受托方 | 委托资产 | 委托起始日 | 委托终止日 | 托管费定价依据 | 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 |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68MW高温热水锅炉 | 2011年12月 | 未定 | 根据托管协议无托管费 |
委托方 | 受托方 | 委托资产 | 受托起始日 | 受托终止日 | 托管收益定价依据 | 东方能源 | 供热公司 | 热电二厂管网资产 | 2010年12月 | 未定 | 根据托管协议无托管收益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热电煤气公司 | 供热公司 | 管网资产经营权 | 2010年12月 | 未定 | 根据托管协议无托管收益 |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确认的租赁费(万元)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东方能源 | 供热公司 | 办公楼 | 134.40 | 115.20 | 115.20 |
担保方名称 | 被担保方名称 | 担保金额(万元)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良村热电 | 供热公司 | 28,700.00 | 2012-3-1 | 2016-11-1 | 否 | 良村热电 | 供热公司 | 1,300.00 | 2012-7-1 | 2017-3-1 | 否 | 合计 | | 30,000.00 | | | |
关联方名称 | 拆入/拆出 | 拆借金额(万元)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备注 |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 拆入 | 21,000.00 | —— | —— | 暂借款 | 合计 | | 21,000.00 | —— | —— | |
关联方名称 | 拆入/拆出 | 拆借金额(万元)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备注 |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 拆入 | 20,000.00 | —— | —— | 暂借款 |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 拆入 | 28,500.00 | —— | —— | 暂借款 | 合计 | | 48,500.00 | —— | —— | |
关联方名称 | 拆入/拆出 | 拆借金额(万元)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备注 |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 拆入 | 17,000.00 | —— | —— | 暂借款 |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 拆入 | 20,000.00 | 2011-6-28 | —— | 暂借款 |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拆出 | 29,000.00 | 2011-6-3 | 2012-6-2 | 暂借款 |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拆出 | 14,000.00 | 2011-6-28 | 2012-6-27 | 暂借款 |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拆出 | 18,000.00 | 2011-6-11 | 2012-7-6 | 暂借款 | 合计 | | 98,000.00 | —— | —— | |
关联方 | 2014年12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4,990.19 | 17,944.43 | 637.71 |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6,500.72 | 34,185.53 | 18,299.62 |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 629.69 | - | 4,005.45 | 经开热电 | - | - | 457.61 | 合计 | 12,120.60 | 52,129.96 | 23,400.39 |
关联方 | 2014年12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 | - | 1,392.70 |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0.18 | 0.18 | 12.61 | 中电投财务公司 | - | - | 31.89 | 合计 | 0.18 | 0.18 | 1,437.21 |
关联方 | 2014年12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中电投河北易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 | - | 5,005.83 | 中电投石家庄良热电有限公司 | - | - | 10,026.28 |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 | 33,676.18 | 42,097.79 | 合计 | - | 33,676.18 | 57,129.90 |
关联方 | 2014年12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中电投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0.00 | 0.00 | 4.00 | 合计 | 0.00 | 0.00 | 4.00 |
关联方 | 2014年12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 0.00 | 9242.61 | 0.00 |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962.64 | 0.00 | 3133.35 | 石家庄东方热电热力工程有限公司 | 77.53 | 174.19 | 5.13 | 合计 | 2040.17 | 9416.80 | 3138.48 |
类别 | 分类 | 人数(人) | 占员工总数比例 | 专业结构 | 管理 | 90 | 23.62% | 生产 | 212 | 55.64% | 采购 | 2 | 0.53% | 销售 | 62 | 16.27% | 财务 | 9 | 2.36% | 行政 | 6 | 1.58% | 合计 | 381 | 100% | 学历结构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84 | 22.05% | 大专 | 133 | 34.91% | 中专及以下 | 164 | 43.04% | 合计 | 381 | 100% | 专业结构 | 50岁及以上 | 69 | 18.11% | 40-50岁 | 152 | 39.9% | 30-40岁 | 138 | 36.22% | 30岁及以下 | 22 | 5.77% | 合计 | 381 | 100% |
项目 | 2014年12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缴纳养老保险人数 | 476 | 386 | 386 | 缴纳医疗保险人数 | 483 | 386 | 384 | 缴纳失业保险人数 | 477 | 386 | 386 | 缴纳工伤保险人数 | 476 | 386 | 386 | 缴纳生育保险人数 | 483 | 386 | 384 | 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 | 378 | 385 | 385 | 员工总数 | 381 | 381 | 386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1 | 刘慧忠 | 总经理 | 2 | 张传民 | 副总经理 | 3 | 张成海 |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项目 | 2014年12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374,472,301.14 | 56,311,107.57 | 98,710,600.54 | 应收票据 | 2,500,000.00 | 1,500,000.00 | 13,657,500.00 | 应收账款 | 63,456,670.13 | 95,513,789.65 | 107,981,198.04 | 预付款项 | 123,391,403.52 | 522,035,459.71 | 239,711,981.80 | 应收利息 | 332,441.88 | 20,475.84 | - | 其他应收款 | 13,574,193.27 | 13,612,732.47 | 28,628,643.18 | 存货 | 342,259.20 | 260,153.10 | 205,970.51 | 其他流动资产 | - | 336,884,706.23 | 579,483,326.47 | 流动资产合计 | 578,069,269.14 | 1,026,138,424.57 | 1,068,379,220.54 | 非流动资产: | | | | 固定资产 | 596,373,821.99 | 587,060,540.61 | 255,893,346.97 | 在建工程 | 1,190,683.73 | 15,570,871.90 | 201,392,740.64 | 工程物资 | 916,600.33 | - | 16,779,654.65 | 无形资产 | 1,648,083.52 | 466,123.89 | 258,334.9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533,737.63 | 36,625,382.38 | 12,189,985.1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50,662,927.20 | 639,722,918.78 | 486,514,062.32 | 资产总计 | 1,228,732,196.34 | 1,665,861,343.35 | 1,554,893,282.86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 | 385,945,205.48 | 410,000,000.00 | 应付票据 | | | 127,000,000.00 | 应付账款 | 128,344,022.61 | 254,618,959.15 | 132,940,405.17 | 预收款项 | 390,376,023.85 | 319,243,627.53 | 192,061,354.84 | 应交税费 | 3,189,140.60 | 16,869,004.64 | -2,175,882.74 | 应付利息 | | 856,116.44 | 904,004.45 | 其他应付款 | 3,276,549.56 | 4,061,892.98 | 4,594,173.66 | 流动负债合计 | 525,185,736.62 | 981,594,806.22 | 865,324,055.38 | 长期借款 | 121,964,912.12 | 185,122,806.92 | 248,280,701.72 | 递延收益 | 318,168,003.20 | 263,324,826.93 | 259,128,759.0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40,132,915.32 | 448,447,633.85 | 507,409,460.74 | 负债合计 | 965,318,651.94 | 1,430,042,440.07 | 1,372,733,516.12 | 所有者权益: | | | | 股本 | 180,000,000.00 | 135,200,000.00 | 135,200,000.00 | 资本公积 | 1,251.69 | 1,251.69 | 1,251.69 | 盈余公积 | 13,341,229.27 | 10,061,765.16 | 4,695,851.51 | 未分配利润 | 70,071,063.44 | 90,555,886.43 | 42,262,663.5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263,413,544.40 | 235,818,903.28 | 182,159,766.74 | 股东权益合计 | 263,413,544.40 | 235,818,903.28 | 182,159,766.74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1,228,732,196.34 | 1,665,861,343.35 | 1,554,893,282.86 |
项目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942,928,567.68 | 990,067,039.83 | 1,047,279,580.63 | 其中:营业收入 | 942,928,567.68 | 990,067,039.83 | 1,047,279,580.63 | 二、营业总成本 | 900,887,506.75 | 928,000,101.63 | 1,039,063,216.76 | 其中:营业成本 | 870,991,995.97 | 923,276,301.87 | 1,039,977,261.68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848,757.71 | 1,779,097.68 | 811,877.54 | 财务费用 | 12,537,925.86 | -6,275,703.75 | -2,183,830.82 | 资产减值损失 | 15,508,827.21 | 9,220,405.83 | 457,908.36 | 三、营业利润 | 42,041,060.93 | 62,066,938.20 | 8,216,363.87 | 加:营业外收入 | 2,236,147.76 | 10,422,782.19 | 15,757,084.23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214,159.50 | | | 减:营业外支出 | 82,266.92 | 451,634.92 |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40,241.39 | | | 四、利润总额 | 44,194,941.77 | 72,038,085.47 | 23,973,448.10 | 减:所得税费用 | 11,400,300.65 | 18,378,948.93 | 4,069,814.32 | 五、净利润 | 32,794,641.12 | 53,659,136.54 | 19,903,633.78 | 少数股东损益 | 32,794,641.12 | 53,659,136.54 | 19,903,633.78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2,794,641.12 | 53,659,136.54 | 19,903,633.78 |
项目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73,552,165.84 | 1,181,958,960.44 | 1,133,311,516.8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222,463.90 | 19,790,408.82 | 24,896,057.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83,774,629.74 | 1,201,749,369.26 | 1,158,207,574.1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46,199,167.13 | 1,259,505,423.31 | 945,443,261.4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0,287,066.31 | 43,395,814.48 | 33,527,106.8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7,857,019.55 | 30,984,466.12 | 18,454,515.6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788,028.18 | 24,591,562.73 | 43,065,601.7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7,131,281.17 | 1,358,477,266.64 | 1,040,490,485.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6,643,348.57 | -156,727,897.38 | 117,717,088.5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00,551.94 | 116,600.00 | 14,256.4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551.94 | 116,600.00 | 14,256.4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6,174,155.36 | 43,165,227.20 | 115,013,245.59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9,892.71 | 2,214,515.56 | 1,960,763.2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394,048.07 | 45,379,742.76 | 116,974,008.8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093,496.13 | -45,263,142.76 | -116,959,752.4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4,800,000.00 | |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0 | 470,000,000.00 | 223,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9,639,314.09 | 286,173,111.01 | 610,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4,439,314.09 | 756,173,111.01 | 833,000,000.00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749,103,100.28 | 557,212,689.32 | 447,611,442.0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87,404,872.68 | 39,368,874.52 | 43,592,016.1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0,000.00 | | 421,17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6,827,972.96 | 596,581,563.84 | 912,373,458.1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388,658.87 | 159,591,547.17 | -79,373,458.1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8,161,193.57 | -42,399,492.97 | -78,616,122.0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6,311,107.57 | 98,710,600.54 | 177,326,722.6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4,472,301.14 | 56,311,107.57 | 98,710,600.54 |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单项金额1000万元以上或单项金额占应收款项余额10%(含10%)以上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0 | 10 | 1-2年 | 10 | 30 | 2-3年 | 20 | 50 | 3-4年 | 50 | 80 | 4-5年 | 5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下转A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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