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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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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二零一五年第一号)

 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10月8日《关于核准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594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2月1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2月1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2月11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0755)83196351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曾倩

 注册资本:人民币2.1亿元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RMB100,000,000元)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RMB210,000,000元)。

 2007年5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权;公司外资股东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

 2013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74号文批复同意,荷兰投资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6%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7%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45%。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总行设在深圳,业务以中国市场为主。招商银行于200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2006年9月22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年11月,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600999)。

 公司本着“长期、稳健、优良、专业”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客户推崇、股东满意、员工热爱,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张光华,男,博士。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计划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2007 年4 月起于招商银行任职,曾任副行长等职务,现任招商银行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代理总经理。

 邓晓力,女,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年加入招商证券,期间于2004年1月至2005年9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工作,参与南方证券的清算;在加入招商证券前,曾在美国纽约花旗银行从事风险管理工作。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清算及培训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李俊江,男,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德国不莱梅大学客座教授、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经济系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金融学院院长、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美国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秘书长、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秘书长、教育部经济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共吉林省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原中信实业银行)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 联办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蔡廷基,男,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现为香港理工大学)会计系。历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经理、经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执行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首席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华东华西区首席合伙人。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上海市静安区政协委员、上海市静安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名誉副主席。兼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香港上市公司的非执行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男,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1980年至1991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院长及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卫华,女,1981年07月――1988年8月,曾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汽车运输公司财务部门任职;1983年11月――1988年08月,任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外汇会计部主任;1988年08月――1994年11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国际部、会计部主任、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1994年11月――2006年02月,历任招银证券、国通证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2006年03月――2009年04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总审计师;2009年04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松,男,武汉大学世界经济本科专业,硕士学历。1997年2月加入招商银行,1997年2月至2006年6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07年7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08年11月任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2008年11月至2010年6月担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0年6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2年9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江勇,男,对外经贸大学经济学硕士。1984年北京师范大学任教;1996年国际商报跨国经营导刊副主编;2003年中国金融家主编助理;2005年钱经杂志主编;2008年加入招商基金,现任市场部总监、公司监事。

 庄永宙,男,清华大学工学硕士。1996年加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科技处;1997年加入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后曾任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副总监,现任信息技术部总监、公司监事。

 罗琳,女,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现任产品研发部总监、公司监事。

 王晓东,女,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深南中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特区证券总经理助理、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副总经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07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9月至2010年3月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张国强,男,经济学硕士。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咨询部分析师、债券销售交易部经理、产品设计主管、总监;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2009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2002年加入广发证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年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郭锐,男,硕士。2007年7月起先后任职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行业研究员,从事钢铁、有色金属、建筑建材等行业的研究工作。 2011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首席行业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现任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2年7月10日至今),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2月10日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包括:赵龙先生,管理时间为2012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29日。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张国强、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一部负责人袁野、总经理助理兼全球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二部负责人杨渺、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四部负责人王忠波、基金经理陈玉辉、交易部总监路明。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307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282只,QDII基金25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交易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5018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涛

 招商基金华东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1601室

 电话:(021)58796636

 联系人: 王雷

 招商基金华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招商基金养老金及华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座2层西侧 207-219单元

 电话:(010)66290540

 联系人:刘超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层招商基金市场部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贺军莉

 2、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3、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4、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杨菲

 5、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95558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廉赵峰

 6、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电话:95599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高阳

 7、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8、代销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95595

 传真:(010)63636248

 联系人:朱红

 9、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

 10、代销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95568

 传真:(010)58092611

 联系人:王继伟

 11、代销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95526

 传真:010-66226045

 联系人:孔超

 12、代销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郑鹏

 13、代销机构: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电话:0472-5189051

 传真:0472-5189057

 联系人:刘芳

 14、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林生迎

 15、代销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原申银万国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曹晔

 16、代销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17、代销机构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 宋德清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 黄恒

 18、代销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19、代销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20、代销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余江

 21、代销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22、代销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23、代销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3290978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陈志军

 24、代销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胡月茹

 25、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26、代销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27、代销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 0551-5161666

 传真: 0551-5161600

 联系人:甘霖

 28、代销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电话:0551-62246273

 传真:0551-62207773

 联系人:陈琳琳

 29、代销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30、代销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31、代销机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郭熠

 32、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宋明

 33、代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34、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35、代销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36、代销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37、代销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电话:(021)20328000@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王炜哲

 38、代销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39、代销机构: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万通证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40、代销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48楼

 法定代表人:张永衡

 电话:0755-82545707

 传真:0755-82545500

 联系人:高克南

 41、代销机构: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联系人:刘闻川

 42、代销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43、代销机构: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 010-66045608

 传真: 010-66045527

 联系人:林爽

 44、代销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电话:010-85127622

 传真:010-85127917

 联系人:赵明

 45、代销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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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刘毅

 46、代销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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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刘一宏

 47、代销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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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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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张煜

 48、代销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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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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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李凌芳

 49、代销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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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吴骏

 联系人:吴尔晖

 联系人电话:0755-83007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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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代销机构: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 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142

 联系人:张睿

 51、代销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52、代销机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64339000-807

 传真:021-64333051

 53、代销机构: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 孙恺

 电话:010-83561149

 传真:010-83561094

 54、代销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66

 55、代销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59355941

 传真:56437030

 联系人:李微

 56、代销机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2583

 传真:0755-25831718

 联系人:崔国良

 57、代销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电话:020-38286588

 传真:020-38286588

 联系人: 王鑫

 58、代销机构: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 号桐城中央21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4130322

 联系人:薛津

 59、代销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 李长伟

 电话:010-88321613

 传真:010-88321763

 联系人: 谢兰

 60、代销机构: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人代表:张跃伟

 电话:(021)58788678-8816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61、代销机构: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人代表: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62、代销机构: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法人代表: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张裕

 63、代销机构: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法人代表: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88-8802

 联系人:王婉秋

 64、代销机构: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法人代表: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65、代销机构: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人代表: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66、代销机构: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1幢11层

 法人代表:路瑶

 电话:400-8888-160

 传真:010-59539866

 联系人:朱剑林

 67、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人代表:其实

 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68、代销机构: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人代表:王莉

 电话:400-9200-022

 传真:0755-82029055

 联系人:吴阿婷

 69、代销机构: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人代表: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杨翼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电话:(0755)83196445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28层

 法定代表人:王磊

 电话:(010)59241188

 传真:(010)59241199

 经办律师:王明涛、李勃

 联系人:王明涛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法定代表人:卢伯卿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曾浩、吴凌志

 联系人: 曾浩

 四、基金的名称: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积极主动选时操作,灵活配置大类资产,发掘受益于国家经济增长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一定核心优势且成长性良好的优秀企业进行积极投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七、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其中,股票的主要投资对象是具有一定核心优势且成长性良好的股票。债券的主要投资对象是基金管理人认为具有相对投资价值的固定收益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与可转换债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一定核心优势且成长性良好的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其中优势企业指具有市场优势、渠道优势、客户优势、品牌优势、产品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资源优势、政策优势、垄断优势、成本优势、商业模式优势等其中一项或多项优势的上市公司。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主动投资管理,灵活资产配置的投资模式。在投资策略上,本基金从两个层次进行,首先是进行大类资产配置,在一定程度上尽可能地降低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把握市场波动中产生的投资机会;其次是采取自下而上的分析方法,通过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分析,精选具有一定核心优势且成长性良好的个股和个券,构建股票组合和债券组合。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30-80%投资于股票,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将基金资产的20-70%投资于现金和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一定核心优势且成长性良好的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其中优势企业指具有市场优势、渠道优势、客户优势、品牌优势、产品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资源优势、政策优势、垄断优势、成本优势、商业模式优势等其中一项或多项优势的上市公司。

 在大类资产配置层面,本基金主要通过宏观经济因素分析、经济政策分析、资本市场因素分析,对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运行趋势做出全面的评估。随着市场风险相对变化趋势,及时调整大类资产的比例,实现投资组合动态管理最优化。

 ●宏观经济因素分析。

 由宏观研究组根据各项反映宏观经济的指标,如:GDP增长率及构成、利率水平、消费价格水平、消费者信心指数、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工业增加值、工业品价格指数、进出口数据、货币信贷数据、居民收入水平、居民储蓄率等指标判断当前宏观经济所处的周期,并根据具体情况配置相应的资产类别。本资产管理人凭借实力雄厚的宏观经济研究团队,将根据各项宏观经济指标及其发展变动趋势,对宏观经济的未来走向做出判断,指导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国家经济政策分析。

 经济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和指导方向。本基金管理人的宏观研究团队从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市场监管政策着手,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以便对宏观经济的未来走向做出分析判断,从而指导本基金大类资产的配置。其中货币政策由信贷政策、利率等政策组成,具体包括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变更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操作业务等;财政政策由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组成,主要目的在于调节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具体包括税收、预算、国债、购买性支出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产业政策是国家根据未来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各产业部门均衡发展而采取的政策措施,具体包括产业布局、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等政策。

 ●资本市场分析。

 对国家宏观经济和政策的分析研究能判断未来一段时间大类资产的价格变动趋势,但不一定能得出中短期证券市场的趋势方向,因此,对资本市场资金和流动性等因素的分析可以弥补这一缺点。对资本市场的分析主要从证券市场的资金供求水平(货币供应量、居民储蓄存款余额、银行信贷规模、基金发行规模、保险资金增量、QFII获批额度、股票IPO筹资额等等)、股票和债券市场的整体估值水平、各类资产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水平、市场资金流向、股票市场的成交量和成交金额、居民证券账户的开户数等方面来分析。

 在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时,本基金管理人运用联邦模型作为资产配置的辅助工具。

 一般而言,所有的证券投资品种(国内市场上主要是指股票和债券)风险调整后收益率水平的差别应保持在一定范围内,如不同投资品种的收益率水平之差超出一定的范围,资金的自由转投和市场间的套利将会使这些投资品种(如债券和股票)的收益率水平相接近。基于上述认识,招商基金使用联邦模型来衡量股票和债券的投资价值。联邦模型以指数的形式给出了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投资价值参考,为配置债券和股票的比例提供了客观的标准。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以深入的基本面研究为基础,精选具有一定核心优势的且成长性良好、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构建投资组合,以寻求超越业绩基准的超额收益。

 深入的公司研究和分析是发掘优质股票的核心,本基金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构建股票备选库和精选库。本公司研究人员在公司一级股票库的基础上,利用企业核心优势评估系统,筛选出一批具有核心优势的企业,构成本基金的备选库,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对初选股票池中的股票进行财务分析,对企业的未来盈利能力、成长能力、估值水平进行全方位的评价,发掘出符合本基金投资理念的具有一定核心优势且成长性良好、价值被低估的个股形成本基金的精选股票库,构建股票组合,并实时进行风险监控,对组合进行优化调整。

 (1)公司一级股票库的建立

 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的所有A股中,剔除以下股票后的剩余部分即形成本公司的一级股票库:

 (2)企业核心优势的分析和评估

 对企业核心优势的评估是本基金个股研究和分析的重点。本基金主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企业核心优势评估系统来完成对具有核心优势企业的评估和筛选。

 (3)优势企业的财务分析和估值

 企业具有某项或多项核心优势,可以直接或间接帮助企业为客户创造更好的产品或服务,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使企业具备持续稳定发展的可能,为企业的经营业绩做出积极正面的贡献。但是,衡量一个企业仅仅通过对核心优势的定性分析还不够,需要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成长性进行定量的财务分析,事实上,企业的各项竞争优势会最终反映在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因此,本基金通过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股票价格等方面的深入分析,进一步评估企业的盈利状况、成长能力以及估值水平,以确定本基金的投资标的。

 本基金主要采用PEG、市盈率、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对上市公司进行估值,实践证明,这些相对估值指标在股票的实际投资运作过程中的有效性更高。

 (4)模拟组合的构建和组合实施

 根据上述步骤选择出来的股票完全是通过自下而上的方法得到的结果,可能会导致模拟组合在单个行业的股票集中度过高,行业配置不够分散,或者组合的行业配置与基准指数的差异过大,造成组合的非系统性风险过高。因此我们需要根据经济周期、市场形势的变化以及对未来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对组合的行业配置进行适当的调整。

 在进行组合的行业调整的时候,由基金经理根据宏观策略研究团队对宏观经济周期、市场运行形势的分析判断,以及行业研究团队对各个行业的行业景气度、行业成长性、行业的盈利能力和行业估值水平等方面所作的分析判断和预测结果,完成对组合行业配置的调整。

 经过行业配置调整和风险控制模型调整后所确定的股票组合,将成为最终可供执行的股票组合。

 3、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财政、货币政策、市场资金与债券供求状况、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等方面情况,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债券投资的组合久期,并根据通胀预期确定浮息债与固定收益债比例;在满足组合久期设置的基础上,投资团队分析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各期限段品种收益率及收益率基差波动等因素,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并结合流动性偏好、信用分析等多种市场因素进行分析,综合评判个券的投资价值。在个券选择的基础上,投资团队构建模拟组合,并比较不同模拟组合之间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确定风险、收益最佳匹配的组合。

 (1)货币市场工具投资

 在本基金的货币市场工具投资过程中,将以严谨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采用稳健的投资组合策略,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的组合操作,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同时,追求稳定的投资收益。具体来说:1) 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现代金融分析方法和工具,寻找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品种和无风险套利机会;2) 根据各期限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水平来确定货币市场工具组合资产配置;3) 根据市场资金供给情况对货币市场工具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以及投资品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2)债券(不含可转债)投资

 在本基金的债券(不含可转债)投资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中长期的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本基金所采取的主动式投资策略涉及债券组合构建的三个步骤:确定债券组合久期、确定债券组合期限结构配置和挑选个券。其中,每个步骤都采取特定的主动投资子策略,以尽可能地控制风险、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可转债投资

 对于本基金中可转债的投资,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采用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

 由于可转债兼具债性和股性,其投资风险和收益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其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可转债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从而获取较高投资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权证资产的投资主要是通过分析影响权证内在价值最重要的两种因素——标的资产价格以及市场隐含波动率的变化,灵活构建避险策略,波动率差策略以及套利策略。

 本基金对权证的投资将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关于权证投资的相关规定。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套期保值的方式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交易,以管理市场风险为主要目的。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环境因素、经济政策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套保的时机和套保的方向。同时,根据本基金组合的BETA系数、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股指期货的投资限制,确定可以套保的金额和比例,计算套保合约数量,并尽量选择月份相同或相近的股指期货合约实施套保。

 本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公司股指期货业务投资运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股指期货业务资产配置策略,设定市场风险监控指标及其所对应的限额、止损止盈限额,审核基金经理提交的股指期货业务策略与方案。基金经理在量化投资团队的协助下拟订股指期货交易业务策略与方案,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策略方案应明确套期保值工具、对象、规模、期限以及有效性等内容。基金经理负责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量化投资团队和风险管理部负责评估已实施的投资方案,基金经理根据评估意见对组合的股指期货投资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二)投资程序

 6、投资决策依据

 (1)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及公司章程;

 (2)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作为基金投资的最高准则。

 7、投资决策流程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分析员、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责任明确、密切合作,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投资策略、资产配置和其它重大事项;

 2、投资部门通过投资周会等方式讨论拟投资的个券,研究员构建模拟组合;

 3、基金经理根据所管基金的特点,确定基金投资组合;

 4、基金经理发送投资指令;

 5、交易部审核与执行投资指令;

 6、数量分析人员对投资组合的分析与评估;

 7、基金经理对组合的检讨与调整。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决策环节的事前及事后风险、操作风险等投资风险进行监控,并在整个投资流程完成后,对投资风险及绩效做出评估,提供给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等相关人员,以供决策参考。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5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 4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中等的投资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来源于《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4季度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采取套期保值的方式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交易,以管理市场风险为主要目的。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环境因素、经济政策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套保的时机和套保的方向。同时,根据本基金组合的BETA 系数、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股指期货的投资限制,确定可以套保的金额和比例,计算套保合约数量,并尽量选择月份相同或相近的股指期货合约实施套保。

 本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公司股指期货业务投资运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股指期货业务资产配置策略,设定市场风险监控指标及其所对应的限额、止损止盈限额,审核基金经理提交的股指期货业务策略与方案。基金经理在量化投资团队的协助下拟订股指期货交易业务策略与方案,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策略方案应明确套期保值工具、对象、规模、期限以及有效性等内容。基金经理负责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量化投资团队和风险管理部负责评估已实施的投资方案,基金经理根据评估意见对组合的股指期货投资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除证券冀东水泥(股票代码000401)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冀东水泥全资子公司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公司”)于2014年9月10日披露收到吉林省物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吉省价处[2014]7号),国家发改委会同吉林省物价局对吉林公司2011年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进行了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吉林公司停止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对吉林公司处以罚款1338万元,占上市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的3.88%。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看好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水泥行业中的品牌实力,公司目前各项运营情况正常;经过与管理层的交流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股票被纳入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11.3其他资产构成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2月1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9月13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二)目前所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三)主要人员情况”。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一)基本情况”、“(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一)销售机构”、“(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4、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5、更新了“九、基金的业绩”。

 6、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7、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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