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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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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09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4%。

2、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3月17日(星期二)。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和股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2月17日向8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800万股于2014年3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700万股增加为20,500万股。

2、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20,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500万股增加为36,900万股,其中,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增加至6,840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股份限售承诺及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3月14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告书,以及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函,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永贞杰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8名股东对所持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新增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加的股份)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截至目前,以上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除以上股份锁定承诺外,上述股东无追加锁定承诺或其他股份锁定承诺。

三、限售股份其他相关情况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数量为6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3月17日(星期二)。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8名机构投资者(共12个证券账户),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

股份数量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质押冻结情况
1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瑞祥10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10,278,00010,278,000 
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瑞祥11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10,278,00010,278,000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6,282,0006,282,000 
鹏华基金公司-招行-鹏华基金-招商银行-定增添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36,00036,000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平安银行-津杉华融(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57,3751,857,375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创赢一期7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000,6255,000,625 

4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海基金-工商银行-东海基金-工行-鑫龙16号资产管理计划11,862,00011,862,000 
5新疆永贞杰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00,0003,600,000见备注1
6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基金-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创赢一期7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130,0005,130,000 
7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华基金-工商银行-工行特殊策略分级18号资产管理计划3,960,0003,960,000 
新华基金-工商银行-工行特殊策略分级19号资产管理计划4,140,0004,140,000 
8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上海银行-兴全定增38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5,976,0005,976,000 
  合 计68,400,00068,400,000 

备注: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中,新疆永贞杰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计持有公司股份3,600,000股,其中质押3,600,000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8%。

除上述股东存在股份质押外,其他股东均不存在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形。

五、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股份变动前本次股份变动(股)股份变动后
 股份(股)比例增加减少股份(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34,458,46936.44%-68,400,00066,058,46917.90%
03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68,400,00018.54%-68,400,000--
04高管锁定股份66,058,46917.90%--66,058,46917.9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4,541,53163.56%68,400,000-302,941,53182.10%
三、总股本369,000,000100.00%--369,000,000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认为:

华西能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本次解除限售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中所做出的承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公司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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