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3月11日(星期三)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英威腾大厦六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黄申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苏州英威腾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英威腾”)的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对苏州英威腾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州英威腾的注册资本由11,000万元增至21,000万元。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