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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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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2014年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增速继续回落,制造业经济大环境整体低迷。氨纶行业受下游产业需求不足和新增产能投放的影响,氨纶价格呈现先涨后跌态势。

报告期内,国内房地产市场步入调整期,各地商品住宅库存量高企,对市场预期的转变进一步影响新开工节奏,房地产投资增速明显下滑。在此背景下,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更加注重长效性和稳定性,通过货币政策调整、户籍改革、棚户区改造等有效措施保障合理购房需求,稳定住房消费。各地政府纷纷松绑限购、限价政策,并通过信贷、公积金、财政补贴等多轮支持政策刺激住房需求、加快库存去化。

面对急剧变化的市场环境,公司董事会坚持贯彻落实年初既定的目标,抓住市场机遇,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制定并实施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对策措施,不断提高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发挥好董事会的决策职能,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困难,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克服了不利因素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实现了公司年初确定的经营计划。

(1)氨纶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的氨纶生产企业通过加大氨纶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实施技术改造,增强差异化竞争优势;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进行差异化销售;持续进行降本增效、节能降耗和精细化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氨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9,686.2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9%;实现净利润3,999.9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3.58%。

(2)房地产开发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自筹资金开发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蜀都银泰公司负责开发的“蜀都中心”城市综合体项目在困难局面下,工程进展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初下达的进度计划:

D7地块项目全部建筑(2栋写字楼、1栋公寓楼和2栋住宅楼)均已在本报告期之前竣工并按售房合同约定交房,在报告期内持续进行现房销售和向买受人持续交房。报告期内,D7地块项目确认收入15,209.01万元;截止期末,D7地块项目已经累计确认收入209,786.02万元;

D3地块项目全部建筑(1栋写字楼、1栋住宅楼)在期末之前均已经竣工并完成规划验收,自2014年6月25日开始向买受人交房。报告期内,D3地块项目确认收入47,654.40万元;

D4地块项目(系“蜀都中心”D7、D3项目的配套工程)已在期初之前完成全部土建施工工程,集中供冷供热部分均按照施工进度规划向“蜀都中心”项目供冷供暖,该项目已完成该环评、消防、质检、规划等验收工作

报告期内,“蜀都中心”城市综合体项目共实现营业收入62,863.41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7.64%;实现净利润13,539.0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2.23%。

(二)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多年来,氨纶纤维制造、研发和销售一直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在公司营业收入中,氨纶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的比重很大。

我国氨纶产业从无到有,经十余年的快速发展,已显现出一些明显的发展趋势:一是中国已成为世界排名第一的氨纶生产大国,国内不仅拥有巨大的产能而且在未来氨纶产能还将继续扩张。二是连续聚合干法纺丝工艺在较长时间内仍将占据主导地位,但熔融法纺丝工艺快速兴起、日趋成熟,其产品质量逐步提高。三是氨纶纤维产品向功能化、差别化方向快速发展。随着人们生活品质不断提高以及需求差别化发展,开发功能化氨纶纤维、差别化氨纶纤维已成为氨纶产业下一步发展的最重要趋势。

就市场发展形势而言,一方面,随着内需不断改善和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氨纶在我国纺织服装领域的普及应用进一步加快,市场需求量的年均增速仍将以较快速度增长。另一方面,产能无序扩张现象突出,同行竞争日趋激烈,国内氨纶行业忽而过冷忽而过热的周期性波动明显。

2014年,氨纶行业受下游产业需求不足和新增产能投放的影响,氨纶价格呈现先涨后跌态势。短期内,氨纶新增货源进入市数量将继续增加,供应端处于较高水平,市场供大于求的格局更为明显,氨纶市场基本面将面临巨大压力,氨纶价格下行趋势在所难免。另一方面,由于氨纶原料价格下滑回补氨纶价格下滑对产品效益的影响,氨纶产品仍可维持一定的利润水平。

(三)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总体发展战略:2015年公司全力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公司继续以新材料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产业,抓好氨纶主营业务;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大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力度;坚持规范治理、强化内控,狠抓经营、开拓市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新的情况和新的产业,实时调整公司总体发展战略。

氨纶业务发展战略:持续提升核心技术,进行差异化产品开发,持续进行降本增效、节能降耗和精细化管理,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逐步导入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保持氨纶企业处于本行业前列。

房地产业务发展战略:把握并适应市场发展趋势,坚持控制风险,加大项目开发力度;对开发项目实施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降低开发成本,加强安全生产,实现销售目标;把握市场机会,量力而行地做好后续开发项目储备,实现项目有序持续滚动开发,使房地产业务成为公司经营业绩新的利润增长点。

科技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创造方为永恒”的自立创新观念,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技术革新、技术进步和技术革命中的重要作用,把自立创新作为公司发展进步的中心环节和主要推动力。

人才强企发展战略: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有利于人才引进、培养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建立公正、公平的选人、用人机制,增大员工培训、教育投入,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培育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员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2015年经营计划

公司2015年总体经营计划为:在新年度,继续贯彻执行公司股东大会所确立的发展战略,全力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抓好氨纶主营业务,加大房地产新项目开发力度,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打造高端品牌,增强市场竞争中的抗御风险能力,发挥地域优势和差异化优势,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增加公司优质客户数量,确保公司产品有良好的销售势头和相当的市场占有率,争取在新一年大环境适度改善的机遇中取得好的经营业绩。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新的情况和新的产业,实时调整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 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 号、7 号、8 号、10 号、11 号、14 号及16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 年7 月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公司于2014 年7 月1 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 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上述会计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续)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马培林

201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2015-12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派员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九届董事会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于2015年3月10日上午在江阴国际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公司董事唐泽平因公不能参会特委托公司董事程小凡代为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培林主持。会议经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项议案在获得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2014年年度报告》之董事会报告部分。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项议案在获得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见《2014年年度报告》之财务报告部分。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项议案在获得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公司2014年度实现利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为311,212,451.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0,886,249.11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31,121,245.18元,减去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27,106,314.40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3,871,141.36元。

(2)、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14年12月24日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考虑到公司重组对资金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的未分配利润资金使用计划为:留存于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所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分配预案履行了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相关规程,程序合规、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表示同意。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项议案在获得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报告财务审计机构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拟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报告财务审计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为此支付的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60万元、3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报告财务审计机构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项议案在获得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成都鼎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工作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期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2015年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经审议,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为保证其氨纶生产所需电力、蒸汽及除盐水的正常供应,在合理定价、公平交易前提下,拟在本年度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下属热电分公司进行采购电力、蒸汽及除盐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马培林、缪文彬2名关联董事均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议案在获得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编制的内控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2015-15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九届董事会于2015年3月10日召开了九届董事会九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

(二)会议名称: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成都蜀都大厦北六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3日下午1: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5年4月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4月2日下午 15:00~4月3日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六)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年3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本公司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获得授权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逐项审议和表决如下提案: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2、《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报告财务审计机构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2015年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重要说明

1、以上各项提案均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以上第7项提案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相关规定,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该项提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3、以上各项提案均已分别经公司九届董事会九次会议、九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各项提案的具体内容及董事会会议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事项事前审查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会议决议等,请详见公司于 2015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及相关信息。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计票规则

(1)同一股份只能在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任意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即通过现场投票又通过网络进行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网络投票中进行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股东登记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暑袜北三街20号蜀都大厦南六楼678号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截至2015年4月2日下午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4

2、投票简称:“友利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

4、在投票当日,“友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需要投票的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份如下: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 “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激活5分钟后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6: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暑袜北三街20号蜀都大厦南六楼678号办公室

联 系 人:崔益民 电子邮箱:ymcui4521@163.com

电话:028-86757539 传真:028-86741677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友利控股九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12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

1、本表决票只能用“√”填写,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2、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监2015-05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15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者派员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九届监事会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于2015年3月10日在江阴国际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华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项议案在获得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项议案在获得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1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项议案在获得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项议案在获得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报告财务审计机构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项议案在获得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成都鼎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工作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期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8、《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2015年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周熙女士作为关联方监事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议案在获得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12日

股票代码:000584 股票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2015-14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成都鼎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及发展战略,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蜀都嘉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成都鼎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鼎泰”)100%的股权转让给四川微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微讯”), 交易金额协商确定为12,257,566.3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此转让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此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3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成都鼎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出售成都鼎泰股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成都鼎泰股权作价依照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公平合理,且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四川微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一号

法定代表人:叶彤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510107000201377

成立日期:2003年1月20日

经营范围:网络通讯、广电、计算机及软硬件产品的开发、研制及销售、智能系统集成及信息安全产品的开发、研制和销售,项目投资,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二)四川微讯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四川微讯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如下: 总资产187,257,058元,总负债25,985,026元,净资产161,272,032元,主营业务收入160,016,626元,净利润14,360,35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蜀都嘉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成都鼎泰 100%的股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成都高新区大源南二街83号1层

法定代表人:李峰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510109000460617

经营范围:新能源开发;供冷供暖系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工程系统安装、集成、维护及技术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及场地租赁;健康咨询(不含医疗卫生活动)

成立日期:2014年6月30日

2、成都鼎泰最近1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以上财务数据均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审字(2015)00042号)审计。

3、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兴评报字(2015)第0149 号),该机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

(2)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

(3)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4)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被评估单位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7,737.23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16,786.02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51.21万元。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为18,011.78万元,负债为16,786.02万元,净资产为1,225.76万元,评估增值274.55万元,增值率28.86%。

4、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成都鼎泰与公司不存在担保、委托理财等事宜。 截止2015年2月28日,成都鼎泰尚欠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蜀都银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146,331,135.77元,根据成都鼎泰与成都蜀都银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达成的债务偿还协议,成都鼎泰应在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办理之前向成都蜀都银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足额偿还前述共计人民币146,331,135.77元的债务。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及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蜀都嘉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成都鼎泰100%的股权转让给四川微讯, 交易金额确定为12,257,566.33元;

2、价款支付方式:四川微讯应于协议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按前款约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我公司;

3、协议生效:本协议自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双方一致同意, 在股权于工商登记机关变更登记至四川微讯名下的条件下, 自评估基准日至转股完成日期间, 成都鼎泰 100%的股权相应的损益由四川微讯享有和承担。

五、涉及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同业竞争、股权变化,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员工将不再担任成都鼎泰公司任一职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不会出现同业竞争。本次股权转让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公司经营及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进一步盘活企业资产,转让成都鼎泰100%股权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结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

2、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是公允的,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依据成都鼎泰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基础协商确定转让金额,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无重大不良影响。预计本次股权转让收益205.91万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

4、履约能力分析:为控制风险,股权转让协议要求四川微讯在签订协议后6个月内付清股权转让款,并在股权支付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手续,有效控制了履约风险。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股权转让协议;

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15)00042号];

6、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5)第0149号]

特此公告。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2015-13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2015年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10日上午在江阴市国际大酒店召开了九届董事会九次会议。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经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2015年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现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2015年度进行关联交易如以下六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双良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氨纶”)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科技”)下属热电分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分公司”)签订《供电定价协议(草案)》、《蒸汽及除盐水供应定价协议(草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友利特种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利特纤”)拟于与热电分公司签订《供电定价协议》(草案)、《蒸汽及除盐水供应定价协议(草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友利氨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利科技”)拟与热电分公司签订《供电协议》(草案)、《蒸汽及除盐水供应协议(草案)》。

以上六项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第四项“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2、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进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

为避免重复投资,公司从事氨纶生产的控股子公司双良氨纶、友利特纤及全资子公司友利科技均未自建自备电站和蒸汽及除盐水生产装置或相关的附属生产企业,氨纶生产必需的电力、蒸汽及除盐水均要向外采购。处于同一工业园区(江阴市利港沿江工业园区)内的热电分公司在内拥有、运营热电联产设施,并且热电分公司与江苏省电力公司江阴市供电局签署有《调度管理协议》、并与江苏省电力公司签署了《机组并网与电力供应协议》。按照该等协议规定,热电分公司有权向该工业园区内的企业供应电力和相关热工产品。

双良氨纶、友利特纤、友利科技在此前年度已与热电分公司分别签订有《供电协议》、《蒸汽及除盐水供应协议》等基本协议。依据前述《供电协议》、《蒸汽及除盐水供应协议》等基本协议,为确保本年度氨纶生产日常电力、蒸汽及除盐水所需,双良氨纶、友利特纤、友利科技拟分别与热电分公司签订本年度的电力、蒸汽及除盐水的定价供应协议。

双良氨纶、友利特纤、友利科技拟在本年度进行前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在于:在定价公允、交易公平的前提下,使用方(双良氨纶、友利特纤、友利科技)通过分别与供应方(热电分公司)签订本年度电力、蒸汽及除盐水定价供应协议,以合同方式明确使用方和供应方的权利、义务,保证使用方在本年度能按时、按量、按质的获得氨纶生产必需的电力供应以及有明确技术条件要求的蒸汽及除盐水供应。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负责人:宋鸿亮,成立日期:2003年6月23日。经营范围:电力生产,供热,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煤渣、煤炭、蒸汽、除盐水。

截止本公告日,双良科技的企业经营活动正常,资产状况良好,资信情况优良,现金流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匹配。双良科技的未来发展战略以发展壮大现有实业为基础,支持其控股的上市公司发展。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交易的一方:双良氨纶、友利特纤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友利科技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关联交易的对方:热电分公司为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分公司。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科技”)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热电分公司应属本公司的关联方。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双良氨纶、友利特纤和全资子公司友利科技拟与热电分公司进行的以上电力供应、蒸汽及除盐水供应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一)双良氨纶与热电分公司供电定价协议(草案)关联交易事项

1、此项交易概述

双良氨纶与热电分公司经协商,双方起草了《供电定价协议(草案)》。该协议(草案)约定了本年度双良氨纶使用热电分公司供电的用电费用标准、预计用量、结算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预计2015年度双方的此项交易价款为人民币(以下亦同)2,548.5305万元(不含基本电费)。

2、此项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热电分公司按电力部门制定的《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以下列方式向双良氨纶提供双电源供电:

双电源联络方式:高压联络,双电源;

闭锁方式:电气闭锁;

双电源运行方式:一路主供、一路保安;

第一路电源性质:主供,线路名称:10千伏特纤I线,约定容量5,270千伏安(千瓦视同千伏安,以下亦同);

第二路电源性质:保安,线路名称:10千伏特纤I线,约定容量3,000千伏安。

3、此项交易协议(草案)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

该协议(草案)项下,2015年度电力供应的单价为0.672元/每千瓦时。

按以上约定的供应单价和双良氨纶本年度电力需求预测值3,792.46万千瓦时计算,预计此项交易的价款为2,548.5305万元,基本电费为125.2622万元。

(2)交易结算方式

双良氨纶应在每个计费期(计费期是指一个日历月,即:从每月的第一个日历日起至当月的最后一个日历日止,以下亦同)结束后的5日内按该协议约定供电费标准和经统计的当月用电量,按月向热电分公司支付用电费;在本年度终了时,双方应对本年度的电费进行结算并就下一年度供电成本费标准达成协议。

(3)补偿承诺和责任追究

协议双方约定:如热电分公司与双良氨纶实际结算的电力供应价格远高于市场可比价,热电分公司应就此向双良氨纶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如热电分公司违反协议并因此严重侵害了双良氨纶的合法利益,双良氨纶有权采取经济或法律手段进行责任追究。

4、此项交易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该交易协议的生效时间为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时:

本次交易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协议双方才能正式签署本协议。

(二)双良氨纶与热电分公司蒸汽及除盐水供应定价协议(草案)关联交易事项

1、此项交易概述

双良氨纶与热电分公司经协商,双方起草了《蒸汽及除盐水供应定价协议(草案)》。该协议(草案)约定了本年度双良氨纶购买热电分公司提供的蒸汽及除盐水的费用标准、预计用量、结算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预计2015年度双方的此项交易价款为3,004.9422万元。

2、此项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蒸汽操作条件

蒸汽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

S50(50公斤压力):4.9±0.05mpa (饱和蒸汽)/470℃;

S20(20公斤压力):2.1±0.05mpa (饱和蒸汽)/390℃;

S10(10公斤压力):1.0±0.05mpa (饱和蒸汽)/300℃;

蒸汽质量:

pH值:6.5-7.5;

二氧化硅≤20μg/L;

钠≤15μg/L;

铁≤20μg/L;

铜≤5μg/L。

(2)除盐水操作条件

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0.4mpa/常温;

除盐水质量:

pH值:6.5-7.5;

电导率:≤1μs/cm;

二氧化硅的硅含量:≤20ppb;

总硬度:≈0μmol/l。

3、此项交易协议(草案)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

该协议(草案)项下蒸汽及除盐水2014年度供应单价为:蒸汽S50(50公斤压力)214元/吨;蒸汽S20(20公斤压力)194元/吨;蒸汽S10(10公斤压力)174元/吨;除盐水15元/吨。

双良氨纶本年度蒸汽及除盐水需求量预测为:蒸汽S50(50公斤压力)供应量为54,277.30吨;蒸汽S20(20公斤压力)供应量为40,058.65吨;蒸汽S10(10公斤压力)供应量为59,377.85吨;除盐水的预测需求量为22,063.75吨。

按照以上约定单价和双良氨纶本年度蒸汽及除盐水需求量预测值计算,预计2015年度此项交易的总价款为3,004.9422万元。

(2)交易结算方式

双良氨纶应在每个计费期结束后的5日内根据蒸汽及除盐水的价格标准和当月实际用量向热电分公司支付费用;在本年度终了时,双方应对本年度蒸汽及除盐水的使用费进行结算并就下一年度蒸汽及除盐水供应价格标准达成协议。

(3)补偿承诺和责任追究

协议双方约定:如热电分公司与双良氨纶实际结算的蒸汽及除盐水价格远高于市场可比价,热电分公司应就此向双良氨纶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如热电分公司违反合同并因此严重侵害了双良氨纶的合法利益,双良氨纶有权采取经济或法律手段进行责任追究。

4、此项交易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该交易协议的生效条件为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时:

本次交易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协议双方才能正式签署本协议。

(三)友利特纤与热电分公司供电定价协议(草案)关联交易事项

1、此项交易概述

友利特纤与热电分公司经协商,双方起草了《供电定价协议(草案)》,该协议(草案)约定了友利特纤使用热电分公司供电的电费用标准、预计用量、结算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预计2015年度双方此项交易的价款为3,367.1176万元(不含基本电费)。

2、此项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热电分公司按电力部门制定的《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以下列方式向友利特纤提供双电源供电:

双电源联络方式:高压联络;

双电源闭锁方式:电气闭锁;

双电源运行方式:一路主供、一路保安;

第一路电源性质:主供,线路名称:10千伏特纤I线,约定容量1,500千伏安;

第二路电源性质:保安,线路名称:10千伏特纤I线,约定容量3,000千伏安。

3、此项交易协议(草案)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

该协议(草案)项下,2015年度电力供应的单价为0.672元/每千瓦时。

按以上约定的供应单价和双良氨纶本年度电力单价相同,需求预测值5,010.59万千瓦时计算,预计双方此项交易的价款为3,367.1176万元,基本电费为178.2578万元。

(2)交易结算方式

友利特纤应在每个计费期结束后的5日内按供电成本费标准和统计的当月用电量按月向热电分公司支付用电成本费;在本年度终了时,双方应对本年度用电成本费进行结算并就下一年度供电成本费标准达成协议。

(3)补偿承诺和责任追究

协议双方约定:如热电分公司与友利特纤实际结算的电力供应价格远高于市场可比价,热电分公司应就此向友利特纤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如热电分公司违反合同并因此严重侵害了友利特纤的合法利益,友利特纤有权采取经济或法律手段进行责任追究。

4、此项交易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该交易协议的生效条件为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时:

本次交易须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协议双方才能正式签署协议。

(四)友利特纤与热电分公司蒸汽及除盐水供应定价协议(草案)关联交易事项

1、此项交易概述

经友利特纤与热电分公司协商,双方起草了《蒸汽及除盐水供应定价协议(草案)》。该协议(草案)约定了2015年度友利特纤购买热电分公司提供的蒸汽及除盐水的费用标准、预计用量、结算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

2、此项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项交易项下的蒸汽及除盐水的操作条件、质量要求,与本公告第四节第(二)项“双良氨纶与热电分公司蒸汽及除盐水供应定价协议(草案)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内容相同。

3、此项交易协议(草案)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

该协议(草案)项下蒸汽及除盐水2014年度供应单价为:蒸汽S50(50公斤压力)214元/吨;蒸汽S20(20公斤压力)194元/吨;蒸汽S10(10公斤压力)174元/吨;除盐水15元/吨。

友利特纤本年度蒸汽及除盐水需求量预测为:蒸汽S50(50公斤压力)供应量为23,472.00吨;蒸汽S20(20公斤压力)供应量为35,393.60吨;蒸汽S10(10公斤压力)供应量为42,712.00吨;除盐水的预测需求量为66,668.80吨。

按照以上约定单价和友利特纤本年度蒸汽及除盐水需求量预测值计算,预计2015年度双方此项交易的价款为2,032.1286万元。

(2)交易结算方式

友利特纤应在每个计费期结束后的5日内根据蒸汽及除盐水的价格标准和当月实际用量向热电分公司支付费用;在本年度终了时,双方应对本年度蒸汽及除盐水的使用费进行结算并就下一年度蒸汽及除盐水供应价格标准达成协议。

(3)补偿承诺和责任追究

协议双方约定:如热电分公司与友利特纤实际结算的蒸汽及除盐水价格远高于市场可比价,热电分公司应就此向友利特纤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如热电分公司违反合同并因此严重侵害了友利特纤的合法利益,友利特纤有权采取经济或法律手段进行责任追究。

4、此项交易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该交易协议的生效条件为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时:

本次交易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协议双方才能正式签署本协议。

(五)友利科技与热电分公司供电协议(草案)关联交易事项

1、此项交易概述

经友利科技与热电分公司协商,双方起草了《供电定价协议(草案)》。该协议(草案)约定了2015年度友利科技使用热电分公司供电的电费用标准、预计用量、结算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预计2015年度此项交易的价款为2,614.08万元(不含基本电费)。

2、此项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热电分公司按电力部门制定的《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以下列方式向友利科技提供双电源供电:

双电源联络方式:高压联络;

双电源闭锁方式:电气闭锁;

双电源运行方式:一路主供、一路保安;

第一路电源性质:主供,线路名称:10千伏特纤I线,约定容量6,320千伏安;

第二路电源性质:保安,线路名称:10千伏氨纶I线,约定容量3,000千伏安。

3、此项交易协议(草案)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

该协议(草案)项下,2015年度电力供应单价为0.672元/每千瓦时。

按以上约定的供应单价和友利特纤本年度电力需求预测值4,370.87万千瓦时计算,预计此项交易的价款为2,937.2270万元。基本电费为178.2578万元。

(2)交易结算方式

友利科技应在每个计费期结束后的5日内按供电成本费标准和统计的当月用电量按月向热电分公司支付用电成本费;在本年度终了时,双方应对本年度用电成本费进行结算并就下一年度供电成本费标准达成协议。

(3)补偿承诺和责任追究

协议双方约定:如热电分公司与友利科技实际结算的电力供应价格远高于市场可比价,热电分公司应就此向友利科技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如热电分公司违反合同并因此严重侵害了友利科技的合法利益,友利科技有权采取经济或法律手段进行责任追究。

4、此项交易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该交易协议的生效时间为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时:

本次交易已经获得了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且,协议双方已经正式签署了本协议。

(六)友利科技与热电分公司蒸汽及除盐水供应协议(草案)关联交易事项

1、此项交易概述

经友利科技与热电分公司协商,双方起草了《蒸汽及除盐水供应定价协议(草案)》。该协议(草案)约定了2014年度友利科技购买热电分公司提供的蒸汽及除盐水的费用标准、预计用量、结算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

2、此项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项交易项下的蒸汽及除盐水的操作条件、质量要求,与本公告第四节第(二)项“双良氨纶与热电分公司蒸汽及除盐水供应定价协议(草案)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内容相同。

3、此项交易协议(草案)的主要内容

该协议(草案)项下蒸汽及除盐水2015年度供应价格为:蒸汽S20(20公斤压力)194元/吨;蒸汽S10(10公斤压力)174元/吨;除盐水15元/吨。

按友利科技本年度蒸汽及除盐水需求量预测:蒸汽S20(20公斤压力)供应量为39,856.41吨;蒸汽S10(10公斤压力)供应量为39,234.69吨;除盐水供应量为26,100.36吨。

按以上约定单价和友利科技本年度蒸汽及除盐水需求量预测值计算,预计2015年度双方此项交易的价款为1,495.0485万元。

(2)交易结算方式

友利科技应在每个计费期结束后的5日内根据蒸汽及除盐水的价格标准和当月实际用量向热电分公司支付费用;在本年度终了时,双方应对本年度蒸汽及除盐水的使用费进行结算并就下一年度蒸汽及除盐水供应价格标准达成协议。

(3)补偿承诺和责任追究

协议双方约定:如热电分公司与友利科技实际结算的蒸汽及除盐水价格远高于市场可比价,热电分公司应就此向友利科技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如热电分公司因此严重侵害了友利科技的合法利益,友利科技有权采取经济或法律手段进行责任追究。

4、此项交易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该交易协议的生效时间为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时:

本次交易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协议双方才能正式签署本协议。

五、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测金额

按照以上公司控股子公司双良氨纶、友利特纤和全资子公司友利科技拟与热电分公司签订的以上电力供应及蒸汽、除盐水供应协议(草案)涉及的定价、预计用量测算,预测以上六项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合计为15,866.7722万元(含基本电费),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总额190,060.149320万元的8.35%。

六、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热电分公司进行的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具体如下:

1、电力交易定价依据和定价原则

此前各用电方(双良氨纶、友利特纤和友利科技,以下亦同)与供电方(热电分公司,以下亦同)已约定:供电成本费标准按照供电方的供电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另加5%财务成本进行测算,并依公允原则,由用电方和供电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用电成本费标准;并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该供电方经调整后的供电成本费标准都不应高于经综合测算的江苏省电力公司同期同类网上电价标准。

2、蒸汽、除盐水交易定价依据和定价原则

因无此类产品的政府定价标准,由各使用方(双良氨纶、友利特纤和友利科技,以下亦同)以市场同类交易合同价格为参照基础,并依公允原则,与供应方(热电分公司,以下亦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并且,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该供应方向使用方供应的蒸汽及除盐水价格不得高于该供应方向无关联第三方供应的同类产品价格且不高于市场蒸汽及除盐水的可比价格。

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本年度分别与关联方进行的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通过关联方以不高于市场的可比价格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供应品质合格的电力及有明确技术指标的蒸汽、除盐水,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氨纶生产正常、稳定的开展,也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有效控制氨纶产品生产成本,从而有助于提升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因此,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不会因此损害公司的合法利益。

2、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本年度分别与关联方进行的以上关联交易,其交易价格的制定合法公允,结算方式公平合理,且关联方对关联交易事项有明确的价格损害补偿承诺,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因此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本年度分别与关联方进行的以上关联交易合同条款清晰,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不会因此导致公司的业务活动被关联方控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负面影响。

八、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相关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以上关联交易事项之前,董事会已将以上关联交易事项的协议(草案)等相关文件提交至全体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查。

经对以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2015年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九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2015年度进行的该等关联交易事项议案没有不同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等关联交易事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相关独立意见,公司同期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九、董事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事项管理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并且公司制订有《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了规范;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关联交易事项审批程序履行审议,经董事投票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议案,马培林、缪文彬2名关联董事均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

十、重要说明

1、双良氨纶、友利特纤、友利科技拟在2015年度分别与热电分公司进行的电力、蒸汽及除盐水等项交易事项的协议均尚未生效。不含本次交易,当年年初至本次公告之日,本公司与热电分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

2、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违规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

3、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获得九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为关联人,按照相关规定,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议案时,应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十一、备查文件

1、经到会董事签字的《公司九届董事会九次会议议案表决票》及加盖有董事会印章的《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决议》;

2、经全体公司独立董事签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2015年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全体公司独立董事签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2015年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2015年度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协议(草案),包括:

(1)双良氨纶与热电分公司《供电定价协议》(草案);

(2)双良氨纶与热电分公司《蒸汽及除盐水供应定价协议》(草案);

(3)友利特纤与热电分公司《供电定价协议》(草案);

(4)友利特纤与热电分公司《蒸汽及除盐水供应定价协议》(草案);

(5)友利科技与热电分公司《供电协议》(草案);

(6)友利科技与热电分公司《蒸汽及除盐水供应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12日

股票简称友利控股股票代码000584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潘素明崔益民
电话028-86518664028-86757539
传真028-86741677028-86741677
电子信箱ylkgdsb@163.comymcui4521@126.com

 2014年201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2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2,013,791,854.672,765,797,531.322,765,797,531.32-27.19%1,553,495,394.031,553,495,394.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63,278,192.95396,316,954.72396,316,954.72-58.80%44,488,322.9244,488,322.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60,652,100.92394,819,070.06394,819,070.06-59.31%42,804,004.7442,804,004.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88,357,222.68305,047,395.81305,047,395.81-38.25%-71,602,940.26-71,602,940.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620.96930.6462-58.81%0.10880.07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6620.96930.6462-58.81%0.10880.07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49%21.34%21.34%-12.85%2.69%2.69%
 2014年末2013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2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元)3,490,839,350.853,589,601,223.163,589,601,223.16-2.75%3,723,194,154.123,723,194,154.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900,601,493.202,055,577,799.652,055,577,799.65-7.54%1,659,601,449.931,659,601,449.93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4,314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4,314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2.76%200,915,6190  
周天职境内自然人1.58%9,660,0000  
俞平境内自然人1.45%8,867,0000  
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法人1.13%6,919,1160  
杨俊诚境内自然人0.72%4,443,0000  
胡钧境内自然人0.59%3,647,2000  
单小飞境内自然人0.48%2,925,6620  
苏庆境内自然人0.45%2,758,8280  
江苏利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43%2,617,5000  
陆建玉境内自然人0.41%2,493,132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名股东中,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利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前10名普通股东参与融资融劵业务股东情况:1、周天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9,660,000股;2、杨俊诚,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4,443,000股;3、胡钧,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3,647,200股;4、陆建玉,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2,493,132股。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价款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成都蜀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1,861,823.4195.83出售2014年12月31日收到股权转让价款-2,305.67-

子公司名称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成都蜀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包含以下全部议案)100.00元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1.00元 
2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2.00元 
3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3.00元 
4201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4.00元 
5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00元 
6关于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报告财务审计机构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6.00元 
7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2015年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7.00元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 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议案2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4201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5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6关于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报告财务审计机构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7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2015年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元)持股比例(%)
成都嘉怡职业培训有限公司130052%
叶彤84033.6%
黄猛36014.4%

 201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77,372,323.19
负债总额167,860,247.30
应收款项总额477,850.0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512,075.89
 2014年
营业收入0
营业利润-643,318.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7,924.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632,430.82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2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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