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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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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市公司实现销售量11.57万吨,同比增长18.18%;生产量11.47万吨,同比增长16.45%;实现营业总收入216,388.71万元,实现营业利润2,072.4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9.73万元,全年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为公司面对宏观经济紧缩、市场竞争加剧的外部环境形势,依靠强化人员素质,扩大规模,设定管理目标,节支降本,强化基础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公司产销总量较上年同期有较为明显的增长。

 截止2014年末,公司总资产285327.61万元,较2013年末增长27.00%;股本41311.60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1.50%,主要是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进行资产重组致公司资产规模增大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转变观念树立信心、集中力量扩大产销量、设定目标节支降本、强化管理提升效率、加快技改按期投产等主要工作措施,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实现了年度经营扭亏为盈。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和经营团队的齐心努力下,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战略,通过收购山东新合源实现了主营产品产业链的贯通,通过收购朗脉股份实现了对医疗和医药健康产业的介入。

 2015年,公司将坚持和积极推进实施“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和“医药及医疗健康”双主业战略,提高经营业务的综合盈利能力;扩大合金铝材的产销比重,努力推进铝加工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推进铝加工产品的深度加工,提高产品毛利率水平;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和资源,以朗脉股份为中心做大做强“大医疗”业务。

 并在较充分评估下游行业需求的基础上,考虑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发挥、包头常铝的投产运营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响,确定2015年的经营目标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28亿元,同比增长30%,其中合源工厂销售收入2亿元,同比增长25%;2)实现利润总额6500万元,同比增长143.3%,其中合源工厂利润总额3500万元,同比增长12.5%;3)铝箔材产量15万吨,同比增长30.8%,其中常熟工厂12万吨,包头工厂3万吨;合源工厂焊管产量6000吨,同比增长36.3%;4)产品产销率达到100%。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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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与上年相比本年新增合并单位一家,原因为由本公司收购山东新合源热传输科技有限公司。

 2、本年无减少合并单位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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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5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ST常铝 公告编号:2015-017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03月10日上午9:30分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02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平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21,397,299.17元,加上2014年年初转入的未分配利润-35,836,315.46元,本次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439,016.29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三届十六次董事会通过的《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的规定,由于上两年度公司出现亏损,且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仍为负,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和股利分红。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本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2014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度报告》及《201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平和较好的职业道德,决定续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股份公司2015年财务审计机构。

 九、审议通过《公司高管人员2014年度薪酬结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及年终经营奖励提取与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度与各商业银行签订的2015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度为239000万元,是否使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的融资合同或文件。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航铝协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平、钱建民、孙连键回避表决;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日常交易关联交易公告》相关内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平、钱建民、孙连键回避表决;

 详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15年04月08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议案二、三、四、五、七、八、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ST常铝 公告编号:2015-018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上海航铝协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公司预计与上海航铝协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5年合同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鉴于上海航铝协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关联方,故该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与上海航铝协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

 1、上海航铝协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国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 所: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2005弄2号506-1室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受设施)、计算机软硬件产品(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用品、易制毒化学品)、汽车零配件、建筑及装潢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贸易及贸易代理;实业投资。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231.34万元,净资产1237.83万元,净利润155.40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航空电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航空电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航电”)合资成立上海航铝协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双方各出资500万元,各持有上海航铝协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0%的股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航铝协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履约情况良好。

 4、与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公司预计2015年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叁亿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本公司向关联方出售产品,具体交易事项按照公司与上海航铝协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另行签订的订单或协议执行;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款根据具体交易订单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按订单或协议中约定的方式和时间交付。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拟于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后,与上海航铝协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约定:有效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海航铝协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出口而向本公司采购产品,2014年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额为18,709.93万元,随着公司出口量的增大,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还会持续。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新产品汽车箔的生产销售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3、因关联交易所涉及的比例不会超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30%,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则斌先生、江旅安先生、李永盛先生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股份公司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协议内容合法,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股份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同意股份公司与上海航铝协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2015年《产品销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公司与上海航铝协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2015年《产品销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合同金额为叁亿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就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回避。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项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就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回避。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ST常铝 公告编号:2015-019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常熟市铝箔厂(以下简称“铝箔厂”)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铝箔厂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3月10日,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常熟市铝箔厂

 法定代表人:汪和奋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公司类型: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制)

 住 所:常熟市虞山北路29号

 注 册 号:320581000004868

 税务登记证号码:320581142059905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塑料、纸张、纤维和金属材料的分切、复合、涂复制造与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常熟市铝箔厂现有股东43名,全部为自然人,主要从事实业投资业务,截至2014年12月31日,铝箔厂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2494.23万元,净资产20735.57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2478.15万元。

 目前,铝箔厂持有公司38.44%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借款金额:人民币贰亿元

 借款期限: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收据为准

 借款用途:用于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原辅材料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自放款之日起计算,按实际放款数计算利息,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5.6%*0.8

 借款的发放和偿还:控股股东需在合同生效的当日,将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交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本息(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提高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调整公司资金结构,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则斌先生、江旅安先生、李永盛先生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协议内容合法,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关联董事就该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

 2、本次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提高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调整公司资金结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3、交易条款客观公允,交易关联方未利用自身身份对拟实施的交易进行干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ST常铝 公告编号:2015-020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况

 公司专业从事铝箔的生产和销售,电解铝和铝坯料是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约占生产成本的85%,因而电解铝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有较大影响。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产品的定价模式采用电解铝价格+加工费,其中电解铝价格随市价波动,公司赚取加工费。

 由于电解铝价格在报告期内波动幅度较大,部分客户在对原材料价格看涨的判断下,选择锁定原材料价格的方式与公司签定销售合同(订单),并承担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公司采购相应数量产品的义务。对这部分锁定价格的原材料,公司通过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消除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即依据双方约定的材料锁定价格和数量在期货市场购入相应价格和数量的期货买入合约,以达到锁定与客户约定的材料成本,避免材料出现大幅上涨带来可能的原材料成本损失。2015年度,根据锁定价格的原材料数量,公司需实施套期保值交易以规避风险,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二、2015年度预计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

 三、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铝锭价格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四、期货品种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同的铝金属期货品种。

 五、拟投入资金、业务期间及会计方法

 2015年整个会计年度内,按照目前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测算,公司保证金余额投入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

 如拟投入保证金余额有必要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执行。

 六、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贵金属铝,随市场波动比较大,在铝价波动加大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压力,董事会认为,按照销售订单锁定铝价,有利于避免铝价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七、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定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经营规模以及与客户锁定的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应的期货合约,在现货采购合同生效时,做相应数量的期货平仓。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熨平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材料锁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5、客户违约风险:铝价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材料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八、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且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相同的商品期货品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全年期货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如拟投入保证金余额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批准了专门的内控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根据该制度,公司设立了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公司在针对客户锁价进行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时,对客户的材料锁定数量和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小批量且没有违约风险的,实行一次购入套保合约;而对批量较大的客户将全面评估其履约付款能力,按一定的风险系数比例由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分批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另外,如果客户在铝价出现不利变化时违约,公司还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九、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ST常铝 公告编号:2015-021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1:山东新合源热传输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东新合源”)

 被担保人名称2: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常铝”)

 2)担保数量:向山东新合源提供新增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向包头常铝提供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一、对外担保概述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合源及包头常铝分别提供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万元和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按照《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法[2005]120号)之规定,本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山东新合源热传输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宁阳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朱明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1日

 经营范围:热传输系统技术开发及应用;新型空调节能型热交换零部件,节能门窗专用五金件、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管材管件制造销售;对外贸易(出口国营贸易除外),(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凭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山东新合源经审计总资产23,907.86 万元,总负债16,877.12万元 ,所有者权益7,030.75 万元万元,营业收入5,415.0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59%。

 2)名称: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公司

 住所:包头稀土高新希望园区金翼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张平

 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2日

 经营范围:铝板、铝带、铝箔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经营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包头常铝经审计总资产97,313.26万元 ,总负债81,319.70 万元,所有者权益15,993.56 万元,营业收入7,564.7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56%。

 三、担保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担保协议签署情况及时披露后续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全资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向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贷款担保是出于该公司的经营所需,公司能够实际掌握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资金管理,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2014年度对控股子公司的2000万元担保合约已履行完毕),加上本次对全资自公司新增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7.0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18%,且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本次合计新增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经资产的16.63%。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ST常铝 公告编号:2015-022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本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2年、2013年连续亏损,公司股票自2014年3月11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02亿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6,388.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9.73万元。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认为,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及201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2015年3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十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ST常铝 公告编号:2015-023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5年04月08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04月08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04月07日~04月0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4月0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04月07日下午3:00至2015年04月0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04月01日(星期三)

 (三)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参加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凡2015年04月0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议案1:公司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公司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4: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5: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6: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2014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8: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方案9:关于公司与上海航铝协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议案10: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11: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议案12:关于201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三、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04月03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寄地址:江苏省常熟市白茆镇西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1553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04月0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本公司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须多笔委托。该投票证券代码“362160”,投票简称“常铝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表示总议案,1.00 元表示议案一,2.00 元表示议案二,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所示:

 ■

 注: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可对一项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按任意次序多笔委托;如欲快速对全部议案统一投票,可选择申报买入总议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常铝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同意票,对议案二投弃权票,对议案三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同意票,申报顺序如下:

 ■

 5、计票规则: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十二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十二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再对议案一至议案十二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 之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 之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深市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B、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1)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2)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4月07日下午3:00至2015年04月0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孙连键

 联系电话:0512-52359988,52359011

 联系传真:0512-52892675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熟市白茆镇西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215532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本次委托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5年04月0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常铝股份(002160)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ST常铝 公告编号:2015-024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02月28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03月10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和奋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核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22,693,534.42元,加上2014年年初转入的未分配利润-35,836,315.46元,本次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142,781.04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三届十六次董事会通过的《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的规定,由于上两年度公司出现亏损,且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仍为负,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和股利分红。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本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的议案》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航铝协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拟与上海航铝协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于向控股股东和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ST常铝 公告编号:2015-026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期较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

 (1)自去年四季度以来,随着产能的释放逐渐“常态化”,预计一季度的产销量将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

 (2)随着包头工厂轧制工序的逐渐投产和常态化生产,包头工厂产品的加工程度逐渐深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3)持续倒挂多年的LME铝价和SHFE铝价之间的“差距”正在逐渐收窄,甚至出现价格顺差,预计将对出口产品的盈利能力带来积极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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