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3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5-022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5年3月1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5年2月1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现发布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5年3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9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10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3月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4)保荐机构代表。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1.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交易对方和交易标的

 1.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1.3本次决议有效期限

 2、《关于签署<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3、《<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4、《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定价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7、《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审计报告、估值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7.1审计报告

 7.2估值报告

 7.3备考审阅报告;

 8、《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等意见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4、议案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3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签署<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其余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3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3月9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邮政编码:610041,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

 1、投票代码:362466

 2、投票简称:天齐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3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天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申请数字证书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李波

 联系电话:028-85183501

 传真:028-8518350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5年 3 月 日

 ■

 注:如同意则在表决的“同意”栏打“√”,反对则在表决的“反对栏”打“×”,弃权则在表决的“弃权”栏打“-”。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5-023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为111,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19%。

 2、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3月13日(星期五)。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9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2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111,76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8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111,760,000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已于2014年3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该部分股份的限售期为12个月,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红股等方式增加的股份)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58,76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5,477,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41%),其中111,760,000股股份现承诺期满,公司已申请该部分股票于2015年3月13日起上市流通;由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剩余93,717,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限售期至2016年8月30日结束。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东在公司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对其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股份。

 (二)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3月13日。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1,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19%。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8户,涉及证券账户38个。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单位:股

 ■

 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3,200,000股尚处于质押、冻结状态,本次解除限售后其质押、冻结状态不变。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龙证券发表意见如下: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持有天齐锂业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不影响其在公司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对其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相关承诺;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天齐锂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三)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四)华龙证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