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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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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液晶显示产品呈现平稳发展态势,其中,中小平板显示产品市场仍保持增长势头,但成长趋势在2014年下半年已逐步趋缓:中国大陆智慧型手机市场、车载市场是今年中小尺寸面板保持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中国大陆本土手机品牌如华为、联想、酷派、小米等品牌手机对市场的有效拓展,持续瓜分、侵蚀全球主要手机品牌厂商的市场份额,成为带动国内中小液晶面板需求的主要原因,但智慧型手机、平板电脑等手持式产品的价格随着市场成长趋缓同步呈现下滑走势;车载触控显示的应用、发展带动了中小液晶面板的需求持续扩大,相比智慧型手机、平板电脑等手持式产品,车载应用相关产品的价格较为理想;同时工控、医疗、教学等细分市场的发展、应用拓宽了中小液晶显示产品的市场。3D、抗菌、可绕式等多样化的技术需求凸显了细分市场产品高附加值、产品技术周期变化短的特点,也为中小产品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挑战。大尺寸的液晶产品如便携电脑、桌上型电脑、电视等市场有所好转,但全球竞争仍较为激烈。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与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光电”)在大尺寸液晶模组加工的合作,2013年主要以32寸产品加工为主,本报告期加工产品范围从27寸至47寸,加工量也大幅增长,同时由于自2013年11月份起子公司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对华星光电的业务由代工核算变更为采购与销售模式,导致在大尺寸产品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在手机、平板电脑等产品加工毛利大幅下滑的同时加大车载产品的比重,减缓了利润的下降趋势。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中华映管账款余额为4.81亿美元(折人民币29.41亿元),其中,账龄为逾期一年内的应收账款为1.31亿美元(折人民币8亿元),公司已对上述应收账款逾期部分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4,001.26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逾期账款及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900.39万美元,折人民币5,509.47万元)皆已收回。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的重大影响已消除。

 2014年,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70.18亿元,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55.44亿元增长14.74亿元,增幅26.5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0亿元,较上年同期3.83亿元(调整后)下降1.33亿元,降幅约达34.76%,较上年同期调整前的净利润3.11亿元下降0.61亿元,降幅19.63%。

 报告期内, 各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华映视讯由于大幅增加对华星光电的大尺寸液晶产品加工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8.3亿元,这是导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但由于大尺寸液晶产品加工毛利极低,大尺寸产品部分订单甚至略有亏损;同时由于华映视讯加工的中小尺寸产品主要为手机、平板电脑等产品,加工毛利下滑较快,且依规,华映视讯年度结算后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需将相关指标向税务机关备案,但经公司测算,公司人员指标未达标准,因此,2014年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2013年执行15%所得税税率),上述因素导致本报告期华映视讯在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净利润由上年同期的4.60亿元(调整后)下降至本报告期的2.37亿元,下降约2.23亿元,下降幅度达48.48%;华映视讯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及利润的变化是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及利润变化的主要原因。

 华映光电在报告期内加大对车载产品的投入与生产,对营业收入、利润的增长起到重要作用。2014年华映光电营业收入达到34.59亿元,较2013年的28.71亿元增长5.88亿元;净利润1.71亿元,较2013年0.62亿元(调整后)增长1.09亿元,增长幅度高达176.39%,较2013年调整前的净利润1.33亿元增长0.39亿元,增长幅度29.17%。

 福建华显由于在产品代工量变化不大,同时由于下半年逐步导入如车载等高附加值产品,营业收入变化不大的情况下,整体毛利却呈现上升趋势。2014年,福建华显营业收入3.94亿元,较2013年的4.28亿元,下降0.33亿元,下降幅度7.82%;净利润2014年1.95亿元,较2013年1.32亿元(调整后)增长0.63亿元,增幅47.51%。

 华冠光电大尺寸(主要电视及电脑产品)订单在报告期内仍不理想,尽管因2014年新增与华星光电采用进料加工交易,营业收入略有增长,但由于代工价格不理想,亏损状况反而持续扩大。2014年营业收入1.78亿元,较2013年1.07亿元,增长0.71亿元,增幅66.16%;净利润亏损2,619万元,而上年同期亏损799万元。

 科立视公司2014年下半年进入调试后期,自2014年7月开始陆续对外送样品认证,并于9月正式取得客户规格承认书及销售订单,随着产品良率不断提升,科立视公司于2014年10月进入小批量生产,并开始对客户供货,并有少量营业收入。经公司工程、技术等相关部门验收,所构建的资产设备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基本符合预期目标,并于2014年10月结转固定资产,公司产品良率并在逐步提升过程中。科立视公司2014年10月-12月收入仅7.9万元的原因主要为项目一期生产量较少且前期产品良率偏低,除此之外,客户产品需求变化(从0.7mm玻璃逐渐转向0.55mm玻璃),公司于2014年12月对生产线又进行了部分调整。2014年,科立视公司由于第四季度开始摊提设备折旧,全年净利亏损7,926万元,较2013年亏损4,565万元(调整后)增加亏损3,497万元,2015年预计随着产品良率不断提升,科立视公司营业收入及业绩将逐步好转。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详见2014年10月30日,公司2014-091号公告)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八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或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进行追溯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涉及事项

 A.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因处置部分投资等原因丧失对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华电子)的重大影响的剩余股权投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B.根据修定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对相关科目进行重分类,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3)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对2013年度合并报表的影响汇总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4]9号)《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详见2014年12月5日,公司2014-100号公告),其中“财务核算方面”内容如下:

 “1、跨期确认报废材料的折让

 根据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吴江)与中华映管签订的相关折让协议,华映吴江向中华映管所采购面板中的报废材料可向中华映管进行折让,华映吴江当月的报废折让金额在次月确认入账。你公司未在2013年年报中确认2013年11月的材料报废折让446.13万元,而将其延至2014年5月入账,影响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84.41万元。

 2、在建工程计量不准确

 你公司将控股子公司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试车费用2,336.58万元计入管理费用,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6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而发生的试车费用应计入在建工程。”

 公司已就上述问题进行说明并于2015年1月13日,披露《关于福建证监局对公司现场核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详见公司2015-004号公告)。根据公司整改措施,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就华映吴江对中华映管的2013年11月采购货款折让金额72.47万美元,按2013年12月31日汇率折合人民币441.85万元调整至2013年度;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将2013年不含折旧费用的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试车费用2,089.31万元追溯调整为在建工程(设备)同时更正公司2013年度财务数据。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

 备注:折旧费用247.55万元主要为厂房折旧费用,此部分折旧费用非设备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发生的直接费用,故未进行资本化处理。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除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外,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进行追溯调整。(详见公司2014-091号公告)。

 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及会计政策变更均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处理,2013年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如下:

 1、2013年主要财务数据变动

 ■

 2、2013年指标变动

 ■

 上述基本每股收益的股本依照2013年12月31日股本700,493,506股计算,若按照现有股本779,102,886股计算,则基本每股收益如下

 ■

 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和2013年度经营成果未有实质影响,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幅度不大。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9家子公司: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华映科技(纳闽)有限公司、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映视讯有限公司、华乐光电(福州)有限公司、华映光电(香港)有限公司。

 本期出售深圳市华映光电有限公司,2014年1月初深圳市华映光电有限公司不再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治军

 2015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9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6日在福州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7人(其中,副董事长刘捷明委托独立董事童建炫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林郭文艳委托董事林盛昌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治军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2015-021号公告。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闽华兴所(2015)审字G-04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4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9,723,457.05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情况计算如下表:

 ■

 鉴于

 1、公司于2014年9月25日实施控股股东承诺变更涉及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股份总数78,609,380股,股本增加比例为11.2220%,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15年公司经营业务预期仍持续增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的资金财务状况,为确保公司经营、投资等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或送红股。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补充业务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公司新建项目所需的资金投入,以支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2012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6,187,532.28元。2013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若2014年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最近三年(2012-2014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人民币266,187,532.28元,占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人民币825,814,149.09 的32.23%。符合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现金分红的相关承诺《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有效履行分红回报规划的承诺。2014年公司经营业务预期仍持续增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的资金财务状况,为确保公司经营、投资等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及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对公司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表示认可,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予以公告。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并予以公告。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日常经营中资产处置进行确认的议案》。

 针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日常经营中因设备耗损、技术更新等原因需进行资产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期末资产原值处置合计2,901.2万元;处置资产累计折旧2,000.49万元;固定资产出售价格(不含税)809.31万元;资产处置净损失91.4 万元。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日常经营运作及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经公司财务处审慎考量,研究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签订不超过人民币67.53亿元和美元0.86亿(或等额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十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林郭文艳、刘治军、林盛昌3名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确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022号公告。

 十三、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林郭文艳、刘治军、林盛昌3名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023号公告。

 十四、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林郭文艳、刘治军、林盛昌3名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024号公告。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025号公告。

 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映光电下属控股子公司福州华映视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福州”)为配合资金需求,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万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等申请不超过2.33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映光电拟为上述授信额度申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与授信期限相同。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持有华映光电75%股权,华映光电持有华映福州61.73%股权,华映光电和华映福州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且华映福州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液晶模组之重要部件背光模组的控股子公司,是公司液晶模组的配套公司,由华映光电进行担保是业务开展所必要的且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华映光电为华映福州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将在上述范围内以银行核定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026号公告。

 十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对2013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消除的说明》,并予以公告。

 十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三期用地的议案》。

 2011年11月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立视”)按照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挂牌交易方式,以总额人民币2,830万元,竞拍取得编号为马宗地2011挂(工业)-0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土地面积81,137.1平方米,折合121.71亩。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科立视应分期与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11年11 月18 日,科立视与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签订《福州市马尾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榕马地挂合【2011】08-1号),取得土地面积24,004.7平方米,折合36亩,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榕国用(2012)第MD0001018号)。该土地主要用于项目一期及二期的建设。

 为尽快规划未来科立视项目三期用地,科立视拟向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申请以自有资金购买2011挂(工业)-08号地块剩余85.71亩土地,并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以利项目整体规划,分期建设,达到项目配置最佳化。

 二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二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较早获得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设立起,一直承担着公司的定期报告审计、临时专项审计、公司收购等审计任务,对公司的历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资料比较了解。2014年的审计约定业务已经如期完成,基于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审计业务连续性考虑,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提议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2015年的年终决算审计业务, 聘期一年,考虑未来公司审计业务复杂度仍较高,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160万元的范围内决定2015年度审计费用(含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上述议案一、三、四、五、十一、十二、十三、十四、二十一尚需择期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0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6日在福州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钦彰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五次会议,会议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14年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审查,公司均遵照法律法规进行运作;2015年,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忠实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支持、配合和促进董事会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强化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机制,维护股东权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针对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提到的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公司已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查找原因、分析不足,逐条落实整改措施、预计完成时间和整改责任人,并于2015年1月形成《关于福建证监局对公司现场核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并公告。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2015年公司应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开展内部控制规范的全面实施工作,以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提高内部控制效力及防范风险的能力。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年度日常经营中资产处置进行确认的议案》。

 针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日常经营中因设备耗损、技术更新等原因需进行资产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期末资产原值处置合计2,901.2万元;处置资产累计折旧2,000.49万元;固定资产出售价格(不含税)809.31万元;资产处置净损失91.4 万元。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确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022号公告。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023号公告。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024号公告。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026号公告。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消除说明的意见》,并予以公告。

 上述议案一、二、五、六、七尚需择期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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