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014年度部分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决策程序,定价公允,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影响。
一、超出预计金额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履行的审议程序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进行确认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周必信先生、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业务增加,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增加,导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金额。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周必信先生、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对201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进行确认的议案》。
(二)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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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超出预计金额较大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原因说明如下:
2014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福能发电”)和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狮热电”)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993.8万元和1,920万元。因神华福能发电项目建设进度超预期(项目系统调试由原计划的2015年提前至2014年年底)及充分发挥子公司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山热电”)热电联产发电边际效应,导致鸿山热电与神华福能发电、石狮热电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神华福能发电、石狮热电、福建煤炭工业基本建设有限公司和南平利宏工贸公司的信息未发生变化(详见公司2014-009和2014-045号公告)。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未发生变化(详见公司2014-009和2014-045号公告)。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减少公司渠道重复设置,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司业务经营对关联方没有产生严重依赖,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董事林金本先生、周必信先生、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次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0日
●报备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