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7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15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5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五、议案六和议案七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对中小投资者的议案时应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4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3日-2015年3月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3日15:00 至2015 年3月4日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83号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彰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共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45,521,6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0651%。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739,1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548%。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计21人,共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55,260,7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4200%。其中,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2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9,746,7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559%。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55,118,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0%;反对142,123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54,659,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8%;反对142,123股;弃权458,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54,659,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8%;反对142,123股;弃权458,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54,659,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8%;反对142,123股;弃权458,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合并实现利润总额22,020,098.9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84,736.3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421,673,641.36元,提取盈余公积3,597,312.18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2,361,065.54元。
2015年,棉纺企业面临形势依然复杂。公司市内企业搬迁员工安置,新园区项目投入及新建成生产线投产,均需大量资金。为保障搬迁及安置平稳进行、新增生产线尽快达效、项目建设进度和满足当前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实现公司稳健和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和更长远的利益, 2014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354,659,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8%;反对142,123股;弃权458,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145,747股,反对142,123股,弃权458,900股。
(六)审议通过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决定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年支付该事务所财务审计费用55万元(含子公司财务审计费)。
表决情况:同意354,659,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8%;反对142,123股;弃权458,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145,747股,反对142,123股,弃权458,90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集团公司签署2015年度日常生产经营购销框架协议的议案》
经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山集团”)协商,双方决定继续签署《生产经营购销框架协议》,2015年度双方生产经营购销总额不超过2.6亿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参加会议的关联股东常山集团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9,145,747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336%;反对142,123股;弃权458,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145,747股;反对142,123股;弃权458,90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常山恒荣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继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山恒荣提供贷款总额不超过2.3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两年,担保期限自与银行签订贷款担保协议之日起计算。
表决情况:同意354,659,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8%;反对142,123股;弃权458,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听取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贾路桥先生、史静敏女士和李量先生的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河北冯增书律师事务所冯增书、郭荣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 000158 证券简称: 常山股份 编号:2015-018
债券代码: 112063 债券简称: 11常山债
2011年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5年兑付兑息及摘牌公告
特别提示:
2011年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1常山债”,债券代码“112063”)摘牌日为2015年3月6日(于2015年3月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兑付兑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5年3月12日,兑付兑息日为2015年3月13日。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3日发行的2011年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将于2015年3月13日支付本金及2014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12日期间的利息。根据《2011年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1年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1常山债
3、债券代码:112063
4、发行总额:人民币6.3亿元
5、债券期限:3年期
6、债券利率:8.20%
7、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8、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12年3月13日
10、付息日: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3月1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兑付日:2015年3月13日
12、担保情况:常山集团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13、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 本期债券于2012年4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兑付兑息方案
(一)本次兑付方案
本次兑付的本金为“11常山债”发行总额63,000万元,即每张“11常山债”兑付本金金额100元。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2011年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11常山债”票面利率为8.20%,每手(面值1,000元)“11常山债”派发利息为人民币82.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人民币65.6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73.80元。
三、债券兑付兑息摘牌日、权益登记日、兑付兑息日
1、摘牌日:2015年3月6日
2、债权登记日:2015年3月12日
3、兑付兑息日:2015年3月13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5年3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1常山债”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池俊平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83号
电话:0311-86673856
传真:0311-86673929
2、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委托管理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瞿珊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联系电话:010-66299517
传真:010-66299589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赖兴文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层
联系电话:0755-25938081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9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5日开市起停牌。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事项。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常山股份,股票代码:000158)将于2015年3月5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结果后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