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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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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名称:运盛实业 编号:2015-023号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3日和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年2月4日发布公告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变更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方案。并于2015年2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告了非公开发行预案。目前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交易对方会同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正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盈利预测、法律核查等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盈利预测、法律核查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可能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或交易对方撤销、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或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2、公司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除上述非公开发行事项外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3、经公司书面函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函明确表示:“除了正在进行的非公开发行事项外,近期及未来至少三个月内未有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除了已披露的正在进行的非公开发行事项外,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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