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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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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 卫公告编号:2015-014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桂丰先生请求辞去总经理职务的书面报告。为集中精力履行董事长职责,将工作重心集中于公司治理和战略规划等方面,张桂丰先生请求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专任公司董事长一职。张桂丰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并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张桂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001.2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5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仍作为公司董事,张桂丰先生承诺:在锁定期结束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辞去该职务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张桂丰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张桂丰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桂丰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董事会对其任职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5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长张桂丰先生的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独立董事认可,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桂潮先生为公司新任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桂潮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日

张桂潮简历

张桂潮,男,汉族,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福州大学电气工程在职研究生,厦门大学在读EMBA,动力工程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龙岩市劳动模范,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理事,龙岩市产业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曾先后任福建华电漳平火电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技术主管,人力资源部副主任,燃料部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维修部主任,工程部主任,副总工程师,2011年1月起任职于本公司,历任品管部、市场部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桂潮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桂丰系兄弟关系。张桂潮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张桂潮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5-015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3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0,483,7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0.3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桂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80,483,750100.0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工商登记的专项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80,483,750100.0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1,180,0001000000
2《关于变更公司工商登记的专项议案》11,180,000100000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宗爱华、孙雨林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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