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3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5—024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5年3月6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5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12)。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15年3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宾馆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5年3月6日当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3月6日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3月6日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不涉及

 7、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2015年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已于2015年2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10、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方能提交表决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或持有书面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办公楼七楼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0035

 联系人:谢思伟 卞晓蕾

 电话:025-57072073、57073432

 传真:025-57072064

 2、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四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3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