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5-020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3月9日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已于2015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17)。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3月9日(星期一)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平台
(五)会议地点
厦门市金桥路101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四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公司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续聘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利润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8、《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9、《公司2014年社会责任报告》
10、《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履职情况报告》
1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盛屯金属有限公司提供两年期授信担保额度申请的议案》
以上所有议案已于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3月2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3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股东登记表见附件1)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2月6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厦门市金桥路101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邹亚鹏
联系电话:0592-5891693
传真:0592-5366287
邮政编码:361012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3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 | ? | ? |
2 | 《公司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 ? |
3 | 《公司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 |
4 | 《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 | | | |
5 | 《关于续聘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 | | |
6 | 《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
7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利润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 | |
8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 | |
9 | 《公司2014年社会责任报告》 | | | |
10 | 《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
1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履职情况报告》 | | | |
12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盛屯金属有限公司提供两年期授信担保额度申请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5-02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在厦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7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孙公司尚辉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娟英女士签订借款协议的议案》
尚辉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企业,是公司的孙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娟英女士有闲置资金。本次尚辉有限公司拟向姚娟英女士借款港币30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15天,即从2015年2月28日至2015 年 3月14日止,本次借款不计利息。姚娟英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