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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28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之李志江先生、罗小艳女士(李志江之配偶)关于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2月27日,李志江因借款已归还,将其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的1,3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5.07%,占公司总股本的0.74%)高管锁定股解除质押;罗小艳因借款已归还,将其质押给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的1,3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4.33%,占公司总股本的0.74%)高管锁定股解除质押,并均于当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原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
截至本公告日,李志江累计质押公司股数7,7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30.03%,占公司总股本的4.38%,罗小艳累计质押公司股数2,0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6.67%,占公司总股本的1.14%;二人累计质押公司股数9,7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17.43%,占公司总股本的5.51%。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