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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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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5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实和华置业(北京)有限公司土地被查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7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实和华置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实和华”)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天实和华拥有的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街区的三宗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为D3C1、15777平方米;D3C2、14801平方米;D3F1、23159平方米)。

 2014年8月13日,天实和华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原告人和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鑫星投资有限公司、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天实和华置业(北京)有限公司,大连市中院已立案受理,并定于2014年9月25日开庭(详见2014年8月14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

 2014年9月份,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向大连中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将该案管辖权移交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5年3月2日,天实和华收到委托律师转来的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大民三初字第121号,裁定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该案移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处理。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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