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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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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5-006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28日收到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41000016),发证日期为2014年7月31日,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满进行的重新认定。公司曾于2008年被认定为河南省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0841000096),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于2012年通过复核(证书编号:GF201141000145),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有效期为三年。

 复审通过期满后,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重新提出认定申请,并顺利通过。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14年-2016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4年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提企业所得税,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业绩无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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