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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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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1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追加承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8,400,000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4.63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3月6日。

3、因本次解除限售股东银河电子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张家港汇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参与认购了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用于募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银河电子集团本次解除限售后,将在公司重组完成12个月内(2015年9月12日之前)继续履行不减持其持有银河电子股份的义务,期间银河电子集团将通过自律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及上市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7号文《关于核准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60万股,并于2010年12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原5,280万股增至7,040万股。

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进行2010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当时总股本7,0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040万股增至14,080万股。

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进行2012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当时总股本140,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080万股增至21,120万股。

公司首期股权激励对象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共行权1,628,445股,公司总股本增至212,828,445股。

公司于2013年11月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向交易方张红、张恕华、高科创投、兴皖创投、彭松柏、周文、徐亮、孙胜友、马顶、孙龙宝、曹桂芳、白晓旻、刘启斌及汇智投资非公开发行的62,568,010股股份于2014年9月22日完成上市;同时,公司首期股权激励对象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截止目前,已行权 2,109,500股。至此,公司总股本增至277,505,955股。

公司实施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15年1月30日完成向141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6,575,000股限制性股票,现公司总股本增至284,080,955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86,949,164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追加限售所作的承诺: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2月19日收到银河电子集团出具的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基于公司未来运营和发展的信心及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在进行,银河电子集团承诺自首发前限售股上市流通日(2014年2月26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股权激励行权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将遵守此限制。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股东追加承诺公告》(公告编号:2014-008)及《关于部分追加承诺股东持股性质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15)。

2、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所做出的上述承诺。

3、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股东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3月6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8,4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638%,其股份性质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后机构类限售股。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1名,为机构类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追加承诺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实际解除限售数量(股)备注
1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98,400,00098,400,000公司控股股东,截止目前,该股东持有公司10,730,000股股票处于质押状态
合计98,400,00098,400,000 

注:因本次解除限售股东银河电子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张家港汇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参与认购了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用于募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银河电子集团本次解除限售后,将在公司重组完成12个月内(2015年9月12日之前)继续履行不减持其持有银河电子股份的义务,期间银河电子集团将通过自律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追加承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追加承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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