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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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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永赢货币市场基金配合代销机构T+0业务上线
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投资者,配合永赢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代销机构T+0业务上线,根据《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5年3月5日起对永赢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7日年化收益率计算方法进行调整。调整后,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由按日结转计算公式改为按月结转计算公式。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章节的修订

 基金合同“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中增加如下内容:

 “九、基金的支付功能

 本基金可作为现金的管理工具之一,在销售机构技术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与基金持有人在基金销售代理人处开立的银行账户相连接进行现金支付划款。基金持有人运用银行账户实现本基金支付功能的指令被视为对其所持有的相应价值基金份额的赎回指令。

 本基金开通支付功能的具体时间和实施规则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对“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章节的修订

 将基金合同“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中“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简况”修订为:

 “名称: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466号

 法定代表人:罗维开

 设立日期:2013年11月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280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51690188”

 三、对“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章节的修订

 将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中“四、估值程序”修订为:

 “1、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第四位,第五位采用去尾的方式。七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7个自然日(含节假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精确到0.001%,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对“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章节的修订

 将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中“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四)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公告”修订为: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额×10000

 上述收益的精度为0.0001 元,第五位采用去尾的方式。

 七日年化收益率=【((∑Ri/7)*365)/10000】*100%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公历日(i=1,2……7)的基金日收益。

 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3位。”

 此外,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本公司对《永赢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上述修订自2015年3月5日起生效。

 本公司将根据本公告内容在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51690111)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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