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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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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沙钢股份,股票代码:002075)股票于2015年2月25日、2月26日、2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5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后证实: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2015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2、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中国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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