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 年2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50号),经核准,公司向包括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在内的6名认购对象发行股份81,035,443股,其中中国纸业以债权3亿元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4,682,080股。
一、中国纸业以债权认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4年6月18日、8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4年6月18日,公司与中国纸业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国纸业以委托贷款所形成的债权3亿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部分股份。
2015年2月16日,公司完成债权过户程序。
2015年2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专项《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056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后续事项
公司尚需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办理股份发行登记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