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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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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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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总体情况

 报告年度内实现营业收入33.49亿元,较2013年同期的35.49亿元下降5.61%。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明昕2014年6月份停产(2014年中报已披露),营业收入较2013年同期下降28.59%;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压缩苹果代理销售,营业收入较2013年同期下降4.4%。

 本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654.74万元较2013年度的3,708.35万元下降28.41%。净利润下降由以下原因导致:1.大恒科技控股子企业中科大洋(持股56.48%)亏损额较2013年同期增加了846.05万元;2.大恒科技控股子企业大恒鼎芯(持股56%)计提库存贬值准备700万元;3.中国大恒数码印刷项目2014年度亏损约900万元;4.中国大恒下属从事苹果运营的大恒晟晏(中国大恒持股51%)亏损额较2013年同期增加了472万元。

 (二)大恒科技母公司

 母公司营业收入大致与2013年同期持平。

 母公司下属事业部“光电研究所”2014年销售额下降17.90%,税前利润增长18.27%,销售额下降主要因欧美市场疲软,出口业务下降。利润上升主要是自主研发的超快激光器、紫外激光器、太赫兹光谱仪单位价值较高的产品形成部分销售,毛利超过其它产品的平均水平。

 精密光学、机械标准件产品的精度及稳定性得到进一步提高,精密电控平移台产品的研发取得较大进展,在激光器及太赫兹光谱仪中,正在进行部分替代进口产品的测试,标准件产品整体品质的提高和电控产品的推出,将会继续推动后续标准件产品销售规模的增加。

 母公司下属事业部“薄膜中心”,2014年年度营业收入比2013年同期增长10.33%。在对外扩大原有产品市场份额的同时重点开发了几个极具市场前景的新产品:包括用于环境监测系统的红外滤光片和用于红外成像及探测系统的金属化光学窗口。

 母公司下属照明事业部是飞利浦照明在大中华区最知名,最具影响力的代理商之一。其业务以北京,上海为中心,覆盖了华北和华东的主要地区。经过20余年的发展和积累,建立起了完善的经销渠道和网络。同时大恒照明拥有着一支稳定的,经验丰富的业务团队,为客户提供照明方案设计,产品技术支持,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多方位的服务。吸引维系了一批稳定的用户群体,在照明经销行业中确立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母公司所持20%诺安基金股权投资收益为4,171.05万元,大致与2013年度持平。

 (三)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

 1.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2.7%),报告期收入24.37亿元,较2013年度的25.48亿元下降4.36%。

 大恒图像主导产品“机器视觉”201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11.44%。所得税前利增长5.17%。

 大恒图像一直坚持走以技术开发为主的发展道路,致力于图像视觉领域的研究开发。在国内,大恒图像是首屈一指的专业机器视觉设备供应商,同时也是著名的机器视觉系统集成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

 大恒图像的业务定位在机器视觉领域,在数字摄像机、印刷检测、医药检测、纺织检测、玻璃容器检测行业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

 公司在系统集成领域,特别是水灾预警及旱情监测方面业务收入获得30%以上增长。

 公司持股49%的大陆期货本年度净利润为1,873.77万元,为上年度净利润795.48万元的2.35倍。为中国大恒贡献投资收益918.15万元。

 中国大恒2014年度净利润受“数码印刷”、“大恒晟晏”亏损和“大恒晟晏”溢价出资形成的800万元“商誉”贬损拖累,2014年度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597.30万元,较2013年度的4,306.72万元下降39.69%。

 2. 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73%的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多年亏损,且亏损额逐年增加(亏损原因2012、2013年度报告中均有披露),2014年6月宁波明昕正式停产(2014年中报已披露),2014年12月公司决定将宁波明昕73%股权出让(详见2014年12月17日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明昕资产重组及股权转让公告),同时由公司回购宁波明昕所持泰州明昕全部股权及所持宁波华龙27.05%股权。上述处置已于2014年底前完成,由此公司对宁波明昕及其下属参控股公司2014年度亏损额由预计中的6,000万—7,000万元降至3,587万元。公司认为宁波明昕的对外转让,止住了该项投资连年加速亏损的趋势,可以较好的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今后发展有利。

 3. 北京中科大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6.48%)

 中科大洋2014年度营业收入6.10亿元,大致与2013年度的6.07亿元持平。净利润-3,322.77万元,较2013年度的-2,476.72万元增亏34.16%。

 中科大洋连续两年亏损且2014年度亏损有所增加,一方面因受互联网、新媒体的冲击,电视台广告收入大幅的下降,致设备采购量萎缩和设备销售毛利下降;另一方面地方电视台强弱分化,使大客户数量减少;同时由于受电视台内部整顿影响,导致延期验收、拖期付款情况有所增加等。

 2015年公司将强化对大洋公司的管理,逐步解决其发展问题。

 四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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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收入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明昕2014年6月份停产,营业收入较2013年同期下降28.59%;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压缩苹果代理销售,营业收入较2013年同期下降4.4%。

 (2) 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合计287,241,579.09元,占营业总收入的8.58%。

 3 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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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要供应商情况

 ■

 4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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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研发支出

 (1) 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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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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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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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2015年1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详见公司2015年1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5年2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详见公司2015年2月1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六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

 七 核心竞争力分析

 品牌优势:公司经过十多年的不断努力,凭借着业内领先的技术和高质量的产品,在信息技术及办公自动化、光机电一体化、电视数字网络编辑及播放系统、智能检测等领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并形成了包括光电所、大恒图像等业内领军的优秀品牌。

 技术研发优势:报告期内,公司投入人民币133,421,927.59元用于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提升研发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截止2014年底,北京大恒图像视觉有限公司已授权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45项、外观专利2项。

 团队优势:为了更好的实现发展目标,公司着力加强拔尖人才和领军人物的培养,建立对人才的培养、使用、考核、激励等机制,作为人才强企战略的主要任务,并积极创造创新创优的良好环境。

 八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总额为250,604,905.84元,与去年相比增加3,268,249.09元,增长幅度1.32%。报告期内,因《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财务报表,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减少38,698,360.75,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具体情况参见“第五节 重大事项”——“十三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公司受让宁波明昕持有的宁波华龙电子27.05%股权,致投资成本增加41,966,609.84。

 (1) 证券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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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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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无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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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1)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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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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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要的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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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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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关于未来的讨论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5年,世界经济将继续保持复苏态势。但发达经济体经济增长总体仍较为疲软,短期内难以真正走出低谷。贸易保护主义不断抬头、地缘政治冲突等带来的一系列风险和不确定性,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出口业务,或者通过影响汇率变动间接影响公司出口业务。

 国内方面,我国经济运行的环境总体趋好。一方面,为应对2014年经济下行的压力,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定向调控政策措施,内容涵盖定向降准、结构性减税等方面。另一方面,在我国当前的财政状况和低通胀形势下,2015年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还具备较大的运用空间,政府可能继续出台力度更大的新政策,政策效应将会集中体现为通过扩大内需进而拉动经济增长。但一些短期、结构性与长期性因素将会对经济增长造成冲击和制约。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公司要重点关注政策走向。根据行业目前的发展趋势,智能检测行业,激光、光学设备行业都处在市场快速发展期,技术水平仍有进步空间,应用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在国家政策的鼓励、政府的扶持以及行业各企业科技研发实力不断增强的形势下,行业将有较好的发展空间。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始终以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为核心,把握国家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带来的发展机遇,致力于公司的稳固发展,做大做强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并稳健的推进战略转型。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把技术进步作为公司发展的基本动力,通过强化技术研发,不断进行积极的技术储备和更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加强市场引导和行业性市场开发,不断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逐步提升公司业绩。

 (三)经营计划

 2015年,公司将继续专注主营业务,继续提升市场竞争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行业地位。主要工作如下:

 (一)公司将根据目前经营状况,调整业务格局,做大做强明星业务,调整整合问题业务,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

 (二)公司2015年将根据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尽快实施股东大会批准的定向增发计划,增强公司实力,并不断提升公司的经营水平及市场开拓能力,切实解决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局面。

 (四)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2015年,公司将围绕年度经营和投资计划,一方面抓好内部管控,清收减库,加快流动资金周转;另一方面对外多种方式并进,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同时,继续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争取政府财政支持等多种方式解决资金来源问题,确保生产经营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风险:2015年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仍处在恢复期,贸易保护、地缘政治冲突等增加了汇率变动的不确定性。金融危机的影响呈现长期化趋势。国内市场处在进一步深化结构调整的阶段,公司部分产品的市场需求有下行风险。

 2、政策风险:公司所处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业,与宏观经济呈正相关,当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国家与公司相关行业的新宏观经济政策尚存在不确定性,将会对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带来一定影响。

 3、原材料成本和人力成本风险:受到国内需求下行趋势和通货膨胀的影响,原材料成本和人力资源成本不断上涨,如果成本增长过快,将成为影响公司利润增长的不利因素。

 4、研发风险:研发团队的稳定性、研发技术向产品转化的技术性、时效性、成本性对于公司的新产品有着重要影响,如果出现不可控因素,将会导致研发成本增加。

 5、非公开发行风险: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否能够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事宜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加强对投资者的回报意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明确规定了利润分配的形式、时机、条件、最低比例、调整条件及决策程序等具体内容,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提供网络投票,为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决策提供了便捷的途径。2015年2月10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对公司章程现金分红的基本原则、具体政策、审议程序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2.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2014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A股总股本436,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4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125,296.00元。

 2014年8月2日,公司发布了《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8月7日,除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4年8月8日。

 2014年8月8日,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3.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共实现净利润9,154,573.2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547,415.5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03,646.95元,历年滚存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28,269,128.46元。

 经研究,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向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8,299,200.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率31.26%。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十一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2014年,财政部行发布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八项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受此影响公司2013年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39,398,412.24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少39,398,412.24,2013年期末母公司报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10,000,000.00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少10,000,000.00元,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2014年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以上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本公司将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设定提存计划核算,此调整对报表项目、公司资产、负债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3、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将递延收益及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部分单独列报,受此影响公司2013年期末合并报表递延收益增加19,973,797.60元、母公司报表递延收益增加2,353,797.60元,其他综合收益减少615,054.25元,资本公积减少2,582,261.82元,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2014年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以上调整对公司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6家,新增2家子公司,大恒光电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泰州明昕微电子有限公司,因转让不再包括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净增加1家,具体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无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15-020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2月27日下午13:00在北京大恒科技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3名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鲁勇志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2014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共实现净利润9,154,573.2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547,415.5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03,646.95元,历年滚存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28,269,128.46元。

 经研究,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向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8,299,200.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率31.2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听取股东意见。

 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报告;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规定要求,会议决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十一、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15-021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了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考虑业务合作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公司拟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独立董事杨旺翔先生、赵秀芳女士、王学明先生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的意见。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15-022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没有产生影响。

 一、概述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4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期间,发现公司存在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规定要求,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前年度未将固定资产中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分类为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并且,未将出租的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列入其他业务成本。追溯调整后,相应调增2014年初投资性房地产49,202,834.13、调减2014年度固定资产49,202,834.13元;调增上期营业成本1,582,852.60元、调减上期管理费用1,582,852.60元。

 采取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

 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合法,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相关调整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关于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此次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会计处理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3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3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3月20日 14:00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5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3月20日

 至2015年3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7. 听取《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15年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A、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B、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C、法人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D、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15层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5年3月17日、18日(9:00-11:00,14:00-16: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15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80

 联系电话:(010)82827855 传真:(010)82827853

 联系人:严宏深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3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288 公司简称:大恒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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