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2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回公司债发行申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5-1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回公司债发行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11亿元)的公司债券,并于2013年10月29日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于2013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31451号)。

 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资金安排、融资结构调整等因素,经过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慎分析、论证和权衡,公司和保荐机构于2015年2月11日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撤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请示。公司于近期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5】18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