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专项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佳逸创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青域诚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发起设立专项产业基金,基金名称为北京清新诚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局最终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清新诚和”)。清新诚和设立规模为25,3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39.53%,其他出资人出资15,300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60.47%。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北京清新诚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北京清新诚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3号楼2层2076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青域诚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杨沐为代表)
5、成立日期:2015年1月19日
6、合伙期限:2015年1月19日至2045年1月18日
7、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