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3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2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通过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杉杉富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富银融资租赁”、“富银商业保理”)使用额度总计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或自有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母公司、富银融资租赁、富银商业保理的业务运作特点,在日常经营中,会产生资金闲置,为充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或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宜出具了独立意见:
母公司、富银融资租赁、富银商业保理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其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其闲置或自有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其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通过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富银商业保理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以闲置或自有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5-005>号公告)
(二)关于拟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宁波银行证券进行处置的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资金使用规划,结合证券市场状况并考虑公司资产配置状况和经营、投资活动资金的实际需求,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对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宁波银行证券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择机进行处置,授权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公司将按相关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截止2015年2月13日,公司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宁波银行证券16345.02万股。本议案有效期为董事会批准后12个月。本次处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
●报备文件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4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2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无缺席会议的监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通过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杉杉富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富银融资租赁”、“富银商业保理”)使用额度总计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或自有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母公司、富银融资租赁、富银商业保理的业务运作特点,在日常经营中,会产生资金闲置,为充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或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陈全世先生、徐逸星女士和郭站红先生为该议案出具了书面同意的独立意见;
2、母公司、富银融资租赁、富银商业保理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其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其自有或闲置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有或闲置资金的作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5-00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
●报备文件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5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投资实施主体: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杉杉富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富银融资租赁”、“富银商业保理”)
●所涉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理财产品投资类型: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通过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富银商业保理使用额度总计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或自有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陈全世先生、徐逸星女士和郭站红先生就此事宜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一、投资理财目的
鉴于母公司、富银融资租赁和富银商业保理的业务运作特点,在日常经营中,会产生资金闲置,为充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或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金额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所需的前提下,公司经营层拟通过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富银商业保理使用额度总计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或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理财产品种类
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或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开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在风险充分控制的基础上,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可控的短期理财(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合理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风险控制
公司制定了《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短期理财投资的适用范围、决策程序、执行程序、风险控制等具体措施,确保短期理财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防范投资风险。
1、明确短期理财投资的适用主体为母公司及所属类金融公司。
2、短期理财交易的标的为国家银监会批准的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或国债,短期理财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3、公司下属子公司若需进行相关短期理财业务需报股份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4、公司下属子公司内控部每月检查公司全部的短期理财业务的开展,对各审核环节、审批权限的合规性作出评价。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全世先生、徐逸星女士和郭站红先生认为:
母公司、富银融资租赁、富银商业保理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其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其闲置或自有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其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经营层通过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富银商业保理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以闲置或自有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陈全世先生、徐逸星女士和郭站红先生为该议案出具了书面同意的独立意见;
2、母公司、富银融资租赁、富银商业保理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其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其自有或闲置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有或闲置资金的作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八、前次授权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及实际购买情况
2014年3月17日,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或自有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2、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富银商业保理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或自有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披露的临2014-013公告)
公司分别于2014年5月31日、2015年2月3日发布了上述授权购买理财产品事宜的进展公告。
截至2015年1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富银商业保理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额79,420.5万元。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
●报备文件
1、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