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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收到控股股东刘贞峰先生关于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支持公司“奋斗者1号”员工持股计划长期借款需要,2015年2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刘贞峰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质押给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进行融资借款。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2月12日,股票质押356天(注:以实际质押融资的天数为准)。该项质押已在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鉴于上述情况,2015年2月13日,刘贞峰先生将其于2015年1月14日质押给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办理了股票质押购回交易和解除质押手续。本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5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及2015年1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
截止本公告日,刘贞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150.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6%。刘贞峰先生持有的处于质押状态的公司股份累计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