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信利丰”)基金合同于2008年12月29日生效。截至2015年2月12日,长信利丰基金份额净值1.472元,累计份额净值1.685元。根据长信利丰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长信利丰基金每年收益至少分配1次,最多分配12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的50%。
本基金旗下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信双利”)基金合同于2008年6月19日生效。截至2015年2月12日,长信双利基金份额净值1.500元,累计份额净值1.830元。根据长信双利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长信双利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1次,最多不超过12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的30%。
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近期对长信利丰基金和长信双利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具体的分红事宜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应基金的分红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因分红事项带来的基金资产净值波动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