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聘请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担任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目前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处于持续督导阶段。因申银万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申银万国的证券承销与保荐(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企业债承销业务除外)以及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继。
近日公司与申万宏源签订了《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原申银万国与公司签订并尚未履行完毕的《保荐协议》及《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等协议项下权利义务转由申万宏源享有、承担及继续履行。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继,保荐代表人仍为刘兴邦先生、代永波先生。
特此公告。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