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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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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青鸟华光 公告编号:临2015--014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通字1351号)。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上述信息本公司已于2013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临2013-009),并在以后的历次定期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2013年8月15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要求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说明有关事项的监管函》(鲁证监函【2013】116号)、《关于对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3】6号)。

 ??2013年8月31日,公司根据山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要求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说明有关事项的监管函》的要求,对该文件所要求的事项进行了公告说明并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告编号临2013-019)。

 ??2013年9月14日,公司根据《关于对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要求,对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的说明暨整改报告的公告》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情况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21)。

 2015年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证券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14]53号)并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告编号临2015-001)。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目前尚无新的进展。如公司因该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若公司所涉及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或欺诈发行,则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规定的重大违法退市信息。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前述公司被立案调查事项和及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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