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5-007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2月1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桂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主要将《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发行核准、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信息披露媒体等条款进行了相应完善。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工商登记的专项议案》。
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将按照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相关信息的对外报送及使用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保障审计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同意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公司对最高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3月3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10。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5-011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2月13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开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公司对最高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5-009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使用最高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5〕3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5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33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4.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558.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03.55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954.545万元,并且存放于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5〕10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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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项目的投资预算总额为46,808.27万元,其中包括1,853.21万元的土地购置金,由公司自筹解决,因此拟募集的资金使用量为44,955.06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2月9日,公司已经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的募集资金84,490,576.16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支付承兑汇票到期结算款。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情况,近期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1、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现金管理品种及条件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4、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现金管理的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对最高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宜。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对最高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宜。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兴业证券对龙马环卫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5-008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许可[2015]30号)核准,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5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3,335万元,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5)10号《验资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核准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21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2014年8月27日召开的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待其中的有关发行核准、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信息披露媒体等条款根据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完善后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实施。本次修订主要系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将《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完善。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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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13 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5-010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3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3月3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3月3日
至2015年3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由2015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相关议案于2015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15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以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办理登记。
4、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15年2月28日(星期六)、2015年3月2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以及2015年3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30。
5、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6、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章林磊
(2)联系电话:0597-2962796
(3)传真号码:0597-2962796
(4)电子邮箱:fjlm@fjlm.com.cn
(5)邮政编码:364000
(6)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B幢17层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3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