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2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5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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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鲁勇志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赵忆波先生因病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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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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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和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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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3本次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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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4募集资金数量与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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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5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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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2.06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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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2.0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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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2.08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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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3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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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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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5关于公司与郑素贞女士签署的<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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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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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郑素贞女士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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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8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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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9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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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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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1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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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议案名称:12关于重新制定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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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议案名称:13关于重新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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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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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第1-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 第1-8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郑素贞(持股128,960,000股)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施学渊、王晓丽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