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2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21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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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兰荣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葛俊杰先生因公务未出席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配股发行方案》(分9项逐项表决)
1、议案名称:1.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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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1.0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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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1.03 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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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1.04 配股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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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1.05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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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1.06 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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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1.07 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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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1.08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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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1.09 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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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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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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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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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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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均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唐银锋、戴祥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