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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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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证券代码:000729 公告编号:2015-03
证券简称:燕京转债 证券代码:12672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15年2月9日,彭博社、凤凰财经等媒体在网站上刊登了《燕京啤酒计划向境外投资者出售约20%股权》的文章,文章主要内容如下:“知情人士称,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正计划寻找战略投资者,向其出售约20%的股权。两名知情人士称,燕京啤酒已经与包括境外啤酒商在内的潜在投资者进行接触。”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上述传闻纯属谣言,与事实不符。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本公司从来没有与境外啤酒巨头就股权合作进行过任何接触,也没有出售20%股权的计划。

 截至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2014年度业绩稳定,与2013年度相比没有明显波动。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控股有限公司核实,及本公司自查核实,不存在需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事项,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向境外啤酒巨头出售股权的事项,也不存在向战略投资者出售20%股权的事项。

 三、其他说明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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