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5-004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解除质押
暨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昌政先生的通知,其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清江支行高管锁定股15,000,000股已解除质押,并于2015年2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江昌政先生又将其持有的公司高管锁定股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2月9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2月9日,该笔质押于2015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目前,江昌政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8,676,702股,占公司总股本4.46%。本次质押的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截止本公告日,江昌政先生累计质押28,676,70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4.46%。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