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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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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5-016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召开了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人民币2亿元额度对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分期分批委托理财,累计循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15年2月9日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产品名称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适用于15213期,公司客户)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人民币)

6000万元整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收益率预计年化收益率4.85%
起息日2015年2月9日
到期日2015年4月28日
产品投资方向及范围本产品主要投向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资金拆借、银行存款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其他金融资产。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无关联关系
产品主要风险提示(7) 不可抗力风险:当发生不可抗力时,客户可能会遭受损失。如因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相关投资风险,或因银行不可预测、不可控制且不能克服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银行无法履行或无法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有关内容,由此造成客户的任何损失,银行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8)本产品提前终止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将由客户承担。


二、风险控制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自有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短期理财,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自有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4年4月29日,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的2014 年第 192 期人民币保本型法人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4年6月23日到期,收益339,041.10元。

2014年7月3日,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的稳健系列人民币84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4年9月25日到期,收益506,301.37元。

2014年10月23日,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6000万元,购买了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已于2015年1月22日到期,收益773,50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70%。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无其他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适用于15213期,公司客户)》。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5-017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北斗星通;股票代码:002151)于2015年2月11日开市起复牌。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2月9日在公司第五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4年2月3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李建辉先生因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募集资金认购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经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斗星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建辉回避表决。

同意《北斗星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建辉回避表决。

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本次重组事项的推进要求,重新出具了大华审字[2015]000435号《深圳市华信天线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5]000782号《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15]000616号《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建辉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5-018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2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2月4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北斗星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关于<北斗星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摘要,并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2月10日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2月9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了公司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相关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斗星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经过多方努力沟通和实际工作基础上,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所有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大华审字[2014]006066号”《深圳市华信天线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4]006016号”《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大华审字[2014]006017号”《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均已过有效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4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了审计,并对北斗星通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在此基础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审字[2015]000435号”《深圳市华信天线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5]000782号”《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大华核字[2015]000616号”《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的标的资产截至2014年10月31日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重大变化,因此北斗星通不调整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并按照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公司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建辉先生因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募集资金认购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本次修订的《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监管规则,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周放生

钟 峻

卫 捷

2015年2月9日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会议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华信天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天线”)100%股权,采用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利电子”)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北斗星通拟于2015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议案:

一、《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本次交易有关议案的文本。我们认为,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资产为优质资产,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盈利能力较强,且经过多方沟通努力和实际工作,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周放生

钟 峻

卫 捷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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