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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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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
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以及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2月10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荣之联(股票代码:002642)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该证券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录我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免长话费)咨询有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1日

 

 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翼B

 终止上市的公告

 《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2月16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诺德基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原双翼B将不再上市交易,对此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双翼B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5]56号)的同意。现将本基金双翼B的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场内简称:双翼B

 交易代码:150068

 终止上市日:2015年2月16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5年2月13日,即在2015年2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双翼B的份额持有人享有双翼B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基金终止上市后有关事项说明

 1、 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名称变更为“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在进行份额转换时,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翼A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翼A,基金代码:165706)、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翼B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翼B,场内简称:双翼B ,基金代码:150068)的场外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外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翼B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翼B,场内简称:双翼B ,基金代码:150068)的场内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转型后,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2、 份额转换方式

 投资者认购或通过上市交易购买并持有到期的每一份双翼A和双翼B,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届满日(即2015年2月16日),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及收益的计算规则分别计算双翼A 和双翼B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转换为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独持有或同时持有转型前的双翼A和双翼B,均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3、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交易、申购和赎回

 双翼A、双翼B的份额全部转换为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之日起30日内,本基金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009。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1日

 

 关于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诺德A、

 诺德B暂停办理转托管业务公告

 《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2月16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申请,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翼A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翼A,基金代码:165706)、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翼B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翼B,场内简称:双翼B ,基金代码:150068)将于本基金的份额转换基准日(2015年2月16日)起暂停办理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双翼A、双翼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009。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翼A份额

 开放赎回期间双翼B份额(150068)的风险提示公告

 《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2月16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将2015年2月13日定为双翼A份额的开放赎回日,双翼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赎回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双翼A 份额,未被赎回份额将在份额转换日默认转换为“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2015年2月13日为双翼 A份额的开放赎回日,即在该日15:00前接受办理双翼A份额的赎回业务。

 现就此次双翼A份额开放赎回期间双翼B份额的风险提示如下:

 双翼B份额杠杆率变动的风险。 目前,双翼A与双翼B的份额配比为0.36165593∶1。本次双翼A实施基金份额开放赎回结束后,双翼A的赎回将使双翼A的规模相应变化,从而引致份额配比变化风险,进而导致双翼B份额杠杆率变动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双翼B 于2015年2月11日上午停牌1小时。本次双翼A实施基金份额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双翼A基金份额开放赎回的结果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翼A份额

 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2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2月16日生效,生效之日起三年内,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基金代码:16570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翼A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翼A,基金代码:165706)、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翼B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翼B,场内简称:双翼B ,基金代码:150068)两级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双翼 A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6 个月开放一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当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届时,双翼A 的最后一个开放日,即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开放日,双翼A 不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只接受投资者的赎回。

 2015年2月13日为双翼A份额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有的双翼A 份额在最后一个双翼A 的开放日赎回、或是在届满日转入“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投资者不选择的,其持有的双翼A 份额将于届满日被默认为转入“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双翼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前一个工作日。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双翼A 的最后开放日为2015年2月13日,即在该日15:00前接受办理双翼A 份额的赎回业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双翼A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0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双翼A份额余额少于1000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赎回费率

 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6 个月为双翼A 的一个开放周期,持有期限为一个开放周期的,双翼A 的赎回费率为0.1%;持有期限为一个以上开放周期(不含)的,双翼A 的赎回费为0。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双翼A 的最后一次开放日,双翼A 的赎回按照“未知价”原则,即双翼A 的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基金持有人可多次提交赎回申请,本次开放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全部双翼A份额均可申请赎回。本次开放日结束后,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双翼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直销机构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代销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代销券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其他代销机构: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理财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万银财富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如本基金新增代销机构,将及时公告。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在双翼B 上市交易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以及双翼A 和双翼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在双翼B 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双翼A 和双翼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及各自的基金份额累计参考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双翼A的年化收益率约定

 6.1上一封闭期支付的收益率

 双翼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2014年8月15日至2015年2月13日期间,双翼A的年收益率(单利)为3.90%。根据双翼A第五个开放日,即2014年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3.00%的1.3倍进行计算设定。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双翼A最后开放日即2015年2月13日,办理其赎回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4年9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投资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有关双翼A本次开放日开放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双翼B自2015年2月16日起终止上市。

 (4)开放日当日15:00前接受办理双翼A份额的赎回业务,开放日当日15:00之后不再接受办理双翼A份额的赎回业务。

 (5)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021-68604888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6)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7.2 风险提示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 年内,双翼A份额表现为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双翼A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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